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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免申即享”改革,促进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见效。围绕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商贸流通、商务服务、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领域,系统化实施孵化工程、成长工程、品牌工程,力争新增市场主体100万户以上。加大“个转企”“小进规”“小进限”等政策激励力度。完善常态化申报工作机制,力争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200家以上、“瞪羚”企业100家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200亿元以上、新增各项贷款7700亿元以上。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开展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管理、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价,落实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出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积极申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在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领域探索创新。有序推进电力行业改革,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积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新增上市公司20家。加强诚信湖北建设,加快建立法人和公民信用积分评价体系,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监管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营造“人人讲信用、事事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纵深推进区域发展布局,着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影响力
(一)支持“一主引领”提升能级。支持武汉尽快跻身2万亿城市行列,提升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精神,厚植文化底蕴,强化龙头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增强科技策源、金融服务、综合交通、产业集聚等功能。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初步建成合作产业园区8个以上,加快建设以鄂州花湖机场为核心区域的临空经济区。持续打通市际瓶颈路,2022年新开工55个项目,力争建成19个。推动城市圈内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圈通办”。
(二)强化“两翼驱动”协同发力。支持襄阳、宜昌进一步壮大经济总量,打造中部非省会城市龙头,“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联手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荆荆铁路、沿江高铁、西十高铁、长江航道提质升级等区域贯通工程。支持襄阳、宜昌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加快区域集疏运体系和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打造一批省域区域中心城市。
(三)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壮大。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抓好“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大力发展块状经济、网状经济,支持县域集中资源打造1—2个重点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全省70个县域重点成长性产业集群。以71个县域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实施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工程。扎实推进“三百”工程,推动“百强县”争先进位,力争GDP过1000亿元的县增至5个、过500亿元的增至20个。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扩能提质。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2022年力争实现45万以上人口在城镇落户。推进城市更新工程,启动305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筹集6.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4.8万套。持续抓好阳新、监利等10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建设。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五)加快区域合作务实开展。深入实施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在区域规划、重点项目、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建设长江中游三省“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等试点示范。支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深入实施京鄂对口协作。
七、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夯实粮食稳产保供基础。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设高标准农田420万亩。集中力量推进1800万亩水稻核心区、1000万亩小麦优势区和鄂西春玉米、鄂北夏玉米生产区建设,打造优质主粮生产基地。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蔬菜面积稳定在1850万亩以上。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种质资源中期库,推进5个农作物良种工程、4个畜禽良种工程、3个水产种业项目。强化生猪产能调控,提高精深加工水平。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持续抓好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区域品牌建设、全产业链融合。深入实施农业科技“五五工程”,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攻关,推动宜昌蜜桔、潜江龙虾、京山桥米、武昌鱼、梁子湖蟹、赤壁青砖茶、随州香菇等产业集群加快壮大。推动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升农村改厕、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实施绿色种养循环、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等试点示范项目。推动落实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引导社会投资有序落地,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扎实推进江汉平原农村饮水保障和巩固提升工程。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化解村级债务,争取到2022年底全省50%以上非经营性负债10—50万元的村实现债务清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八、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湖北
(一)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加快生态省建设。编制实施千里长江绿色廊道工程规划,以长江为轴打造最美岸线。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深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四湖流域综合治理。支持武汉市、三峡地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等。支持十堰、黄冈、恩施、咸宁等地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长江禁捕“天网工程”。
(二)持续推进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推进湖泊清淤和综合治理试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深入开展乡镇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改善空气质量,消除重污天气,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实施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建立80—100个农田残膜省级监测点。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强“两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好用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着力培育低碳新兴产业。实施新能源综合基地开发工程,启动随县、麻城、武穴、汉川、应城等10个风光火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推进9个风电项目、75个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34个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节能改造、供热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广节能节水用品,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九、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着力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深入推进“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完善“零工驿站”,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建设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持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职院校“双高计划”、中职“双优计划”,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落实组合式激励政策,加快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实训基地。加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建设健康湖北,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持续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推进2500名大学生村医配备。加快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贴近群众。细化实施三孩生育配套政策,加强“一老一小”服务投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新建8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万个。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公园建设。举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积极推广户外运动、冰雪运动。建设150个“城市书房”“文化大院”“文化驿站”,加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一)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坚持“四伞并举、常急兼备、精准施策、统筹均衡”,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紧盯重点地区来鄂返鄂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高风险货物等重点环节,关口前移、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公安、卫健“两个一体化”流调排查机制,守牢疫情输入防线。
(二)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加快推进全省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实施国有粮库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节日、重大活动和用能高峰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监测,加强迎峰度夏(冬)电力、天然气保供,确保全省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天然气保供和储气责任有力压实。
(三)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落实财政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动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动态清零。强化P2P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清退。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精准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抓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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