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1-06-16 13:39来源:浙江发改委关键词:光伏发电企业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附件: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3060”目标,紧扣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电力需求侧消费升级趋势,在2020年绿电交易试点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配置绿色电力资源,深度挖掘绿色电力零碳属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赋能浙江“重要窗口”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撑浙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依托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参考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发电规模,按年、月等多周期组织开展。通过发、用两侧集中竞价或者挂牌交易等多种方式组织交易。
(一)市场主体范围
发电企业范围:浙江省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省统调太阳能、风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待市场成熟后,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放开发电主体范围。
电力用户范围:《2021年浙江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确定放开的电力用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待市场成熟后,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放开购电主体范围。
(二)市场主体注册
符合准入条件并自愿参与绿电交易的市场主体需按相关要求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平台注册,获取交易资格。已经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注册过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无需重新注册。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市场主体申请情况,汇总绿电交易市场主体动态目录,并向浙江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交易组织方式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及交易规模,按照年度、多月、月度为周期组织绿电交易,条件允许时可开展月内交易;交易方式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与挂牌交易。
1. 集中竞价交易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等信息,可分段申报,电力交易平台按边际价格统一出清,经安全校核后形成交易结果。集中竞价采用双边集中竞价交易,按照交易规模统一出清。
2. 挂牌交易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需求电量或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进行挂牌,由符合资格要求的另一方进行摘牌,经安全校核后形成交易结果。
3. 双边协商交易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交易电价、电力曲线,形成双边协商交易初步意向后,经安全校核或交易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四)价格形成
1. 交易价格。市场主体申报价格为发电企业上网侧价格,最小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5元/兆瓦时。市场主体申报截止后,按照规则出清后形成交易价格。
2. 发电企业结算电价为交易价格。
3. 电力用户结算电价。电力用户的结算电度电价=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其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力用户结算分时电度电价按结算电度电价与目录电度电价的价差同幅度增减。
3. 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继续执行基本电价政策和功率因数考核政策等相关规定。交易开展或执行期间,遇有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本省现行销售目录电价等调整时,按调价文件同步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补贴仍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绿电交易的收益,优先用于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为我省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做出贡献。
(五)合同签订
1. 绿电交易采用电子合同签订方式,各市场主体应当根据交易结果和浙江能源监管办合同示范文本,在交易平台规范签订电子合同。
2. 引入信用机构见签绿电交易合同,探索市场主体的履约行为纳入信用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
(七)偏差调整
1. 合同置换和转让。市场主体在达成绿电交易以后,在不影响相关方利益或相关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市场化交易对交易合同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合同置换和转让。
合同置换是指合同单方将不同月份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进行置换,保持合同总量不变;合同转让是指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购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可为双方共同转让也可为单方转让,第三方必须符合参与绿电交易的条件。合同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上月交易价格。
2. 多种途径探索参与分时段交易。绿电交易可先签订电量合同,待月前再根据预测情况分解曲线,日前形成预测曲线。交易合同中设立灵活调整条款,并可优先参与合同交易。
3. 购售双方在一致同意且不影响其他市场主体交易合同执行的基础上,允许在次月交易执行前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调整后续各月的合同分月计划(保持合同总量不变)。
4. 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合同置换和合同转让主动调整合同电量偏差,合同置换和转让交易在交易结算前均可开展。
(八)计量和结算
1. 结算电量按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所约定的计量点进行计量。电力用户存在多个用电户号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电量拆分方法。
2. 绿电交易采用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即按月度结算,按月度清算,各市场主体月度合同电量未完成部分,不滚动至次月结算。按照合同均价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价差的绝对值进行偏差结算。具体偏差结算原则为:
发电企业实际上网电量若大于等于月度总合同电量(较合同电量多发),则绿电交易结算价格为合同价格,超出部分电量按照发电企业批复电价结算;实际上网电量若小于月度总合同电量(较合同电量少发),绿电交易结算电价按照合同价格执行,合同未完成部分的偏差电量按照合同均价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价差的绝对值进行偏差考核结算。
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若大于等于月度总合同电量(较合同电量多用),则绿电交易结算价格为合同价格,超出部分电量按照用户目录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若小于月度总合同电量(较合同电量少用),绿电交易结算电价按照合同价格执行,合同未完成部分的偏差电量按照合同均价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价差的绝对值进行偏差考核结算。
3.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向市场主体出具结算依据,市场主体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电费结算。
4. 结算依据主要包括:发电企业的实际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的实际用电量、合同结算电量、合同结算电价、合同偏差电量、偏差考核电价,合同结算费用、偏差考核费用等信息。
(九)交易凭证
绿电交易结算完成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绿电交易实际结算数据向电力用户出具《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凭证》。凭证将严格依照结算结果记录结算电量,确保绿色电力绿色属性所有权的清晰和唯一。
三、管理措施
(一)严格市场监管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杜绝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行为。
1. 浙江绿色电力交易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遵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在交易公告内明确,交易公告、交易合同需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备案。浙江电力交易中心需按月定期发布绿电交易结算情况等市场交易信息,对市场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和相关市场主体。
2.《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凭证》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监制,交易中心负责凭证发放,并按月将发放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凭证》用于证明电力用户绿电交易的真实性,不得转让交易。在省内企业用电碳排放指标计算原则制定阶段,《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凭证》主动纳入碳排放指标管理体系。
(二)强化信用监管
1. 将市场主体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合同相关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 交易机构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建立市场信用管理机制。信用管理对象为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按照结算电度电价与目录电度电价的价差乘以交易电量作为信用保证额度,具体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实施。
四、其他事项
在具体执行中如遇问题和情况,根据实际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告,或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0571-87058255;浙江能源监管办,0571-51102738;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571-51102135。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找准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掉链子”环节,建立重点产业链“薄弱缺”环节清单,重点补齐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算力设施等垂直产业链和配套环节,支持研发薄膜太阳能电池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文件提出,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
11月21日,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发布《关于召开部分重点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的通知》,为更好完善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统筹工作目标完成,保护各方主体利益,湖北省发改委拟于11月23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通知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发布发电企业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之三十四。华电(枣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发电企业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详情如下:
电力技术监督是对发供电设备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山西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域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方案。近年来,山西发电装机迅猛增长,增加了对电力设备监测和管理的难度。特别是,火电机组完成“三改联动”后参与深度调峰,其频繁大幅变化负荷和启
近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5月申请注册的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等13家发电企业符合条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23年5月份受理新能源发电企业准入结果的公告各市场主体: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试点规则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2〕91号)、《安徽省能源局
5月12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依托雷州市、徐闻县等地风电和光伏企业共同打造绿色能源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研究建设绿色能源数据中心,打造智慧绿色能源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大唐火电、昊能光伏等能源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源网荷储
近日,华东能监局、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试点规则》。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其购电价格由绿电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其中,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公平承担为保障居民、农业等优购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补充完善新能源发电企业注册信息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补充完善新能源发电企业注册信息的通知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已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注册信息补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以及其他电力柔性负荷资源等第三方独立主体可按照经营主体独立参与市场;也可通过聚合的方式,由聚合商代理参与市场,聚合商代理的资源应按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等对资源进行分类,各类型资源分别独立参与市场;虚拟电厂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
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以及其他电力柔性负荷资源等第三方独立主体可按照经营主体独立参与市场;也可通过聚合的方式,由聚合商代理参与市场,聚合商代理的资源应按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等对资源进行分类,各类型资源分别独立参与市场;虚拟电厂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
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总发电规模的50%。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绿电交易的收益,优先用于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促进新能源全额消纳。
读《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联合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49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与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即将拉开帷幕。
9月5日,浙江省东阳市发改委印发《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政策解读。根据政策解文件明确,本次《实施意见》共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措施2部分内容: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即调整光伏补贴力度,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补助标准由原来的0.11元/千瓦时调
9月4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利用。原文如下: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县(区)人
9月4日,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文件称,截至2023年底,全市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33.05万千瓦,光伏累计并网装机容量59.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33%。原文如下: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毛华杰
9月2日,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磐安县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设备更新。推动投产超10年、光伏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推动新建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90%。推动光伏逆变器向微型化、智能化升级,提升发电效率,增强光伏逆变器
日前,随着梅山港区5号风机安装完毕,浙江省首个低碳码头示范工程——国家电网宁波舟山港梅山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顺利投运,意味着浙江建成首个“绿电码头”。所谓“绿电码头”,即通过集成和应用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系统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依托智能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清洁能源在港口码头的高效利用和优
8月29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舟山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双碳”目标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载体的能源互联网,形成以2座500千伏变电站为核心、220千伏为主干网架、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海岛电网。源网荷储高效协同互动,城乡配电自动化全面覆盖,
8月29日,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加快推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争取横溪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原文如下: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
8月26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根据衢州市发展需要和光伏产业链补强延,聚焦新一代光伏技术领域项目招引,强化先进、优质项目对产业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包含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在内的新一代光伏技术企业与本土企业的产销对接,充分利用衢州光伏产
8月23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永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大力推广“供电+能效服务”,360家企业公共用能系统完成能效诊断,实施公建领域屋顶光伏项目,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0兆瓦,绿色电力认购达到1000万千瓦时以上。加强重点
8月19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3季度至2024年2季度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并网的及并网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不再享受此项补贴,各光伏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国网盖章发电清单的度电区间基本要求为:2023.7.1-2024.6.30,如果
8月16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能源生产、输配、利用三大领域设备更新,提前完成落后燃煤锅炉淘汰。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8万千瓦,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原文如下: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推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