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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16:20来源: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作者:彭澎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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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诉各省未来2年应该消纳多少可再生能源电量。根据之前我们的分析,各省可以选择自建项目也可以选择外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此次文件中,也有新的重点,在此为大家梳理一下。
重点一:
考核周期更加弹性,今年完不成明年补上也可以。文件表示因客观原因“当年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可以将未完成的消纳责任权重累计到下一年度一并完成”,意味着地方政府如果当年实在完不成指标,那么来年加把劲补上作业,也是可以的。不会因为当年完不成,就真的立马被惩罚。这种弹性,对产业链也是有益无害,避免因为大家都要抢工期,导致设备价格过分涨价。
重点二:
部分省份未来两年比例上调很高。我们摘取了2020-2022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最低比例的数据,制作了下面两张图。从图2可以看到,河南、湖南、河北、山西、江西、陕西、江苏、广西、内蒙古9个省份的最低非水指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两年内要提高超过4%。这个4%是整个全社会用电量作为分母的4%,反应到电量上是非常大的。这9个省份中,除内蒙古外,都不能大量自主开发项目,预计主要靠远距离输送,特高压还是主力。
这就出现另一个问题,是否应该全国统一划线,然后让各省自主交易消纳量?从碳中和的角度,早晚是要走这一步的,但是现在时机暂时还不成熟,我们的电力市场还不是完全的市场。
注:本图数据是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
重点三:
2020年各省实际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没有像往年一样,包括在文件中,还需要等待一段时日。
这次的文件比较简单,重点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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