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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四五”规划: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技术瓶颈

2021-04-23 09:40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十四五风光水储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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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

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打造“6+2+N”产业承接平台。用足用好用地保障、人才培育引进、电力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等重大政策,完善园区供电、供热、给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承接平台提高空

间集聚度、加速产业集群化、提升科技创新力,建设成为长三角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优选地、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样板区、淮河生态经济带产城融合发展先导区、重要的能源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及先进制造业基地。

创新产业承接模式。健全完善集聚区联动机制,推动集聚区采取园中园、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模式与沪苏浙及合芜马等地共建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要素投入共担和财税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对接机制,加快承接长三角中心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先进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能源原材料,做强做优装备制造业,提质升级消费品工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引导产业集群集聚和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产业准入,注重环境保护,强化与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集聚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十二篇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大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全面彰显“徽风皖韵”和时代特征,凝聚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第四十八章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服务圈。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平台、安徽先锋网等,打造网上理论传播矩阵。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用好安徽特色党史资源,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提升工程,激发全社会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报效国家的爱国热情。

持续提高公民文明素养。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培育一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大力倡导全民阅读,推广城市阅读空间,提升农家书屋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书香安徽。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第四十九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实施精品出版、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地方戏曲振兴、文化名家培树等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建立安徽文艺创作题材库,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一批“四个讴歌”重点作品。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建设1个省级技术平台、3家主流新媒体集团、省市县3级传播矩阵。支持省级媒体跨区域跨行业整合资源,鼓励市级媒体集团化发展,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深化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供给。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建设,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高校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推进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实施档案公共服务惠民行动。支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

提高公共文化覆盖面。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持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体功能,扩大“文化进万家”“乡村春晚”覆盖面。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中国农民歌会、中国黄梅戏艺术节、中国李白诗歌节、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影响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乡村文化品牌。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各级工人文化宫建设。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提升研究水平,发挥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社会科学奖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强与沪苏浙高端智库合作交流,培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智库,提升理论创新、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打造安徽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集群。强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重点工程和基地建设,保护传承弘扬徽文化(新安江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构建系统的地方文化体系,促进江南文化融合贯通。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夏代史研究,支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考古发掘和课题研究,重视文献收集整理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颁布实施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推进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深入挖掘文化遗产内涵,创新文化遗产传播方式。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提炼经典地方文化元素纳入城乡规划设计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非遗传承人记录和研修研习,启动非遗数据库建设工程,建立一批非遗科学研究基地。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环节,构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体系。运用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加快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和推广传播。支持黄山市建设国家徽学研究院。

第五十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

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实施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加强文化品牌建设,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深化省属文化企业改革,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新型文化创意领军企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好用好文化和旅游产权产品交易平台,培育壮大版权保护、评估鉴定、信息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向制造业全过程渗透。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文化投融资体系,争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力度,争创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旅游休闲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高山避暑、温泉养生、生态度假等新业态,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加快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完善全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打造一批具有历史特征、地域特点的乡村旅游品牌,开发一批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快推进民宿发展,培育多元住宿业态。围绕长江、淮河、江淮分水岭、江淮运河等资源建设旅游廊道,持续推出自驾、研学、摄影、徒步等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功能。

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文化发展核心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和皖江文化发展集聚带、淮河文化发展集聚带。打造文化旅游创新示范区,推进旅游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支持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特色园区(基地)、特色街区、特色乡村以及旅游演艺等特色产品。加快实施“互联网+文化旅游”计划,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营销、融合营销。实施旅游商品提质工程,加强文化旅游商品便携化、符号化、品牌化建设,提升文化内涵。加强对外文化旅游宣传,拓展文化旅游交流项目,办好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安徽国际旅行商大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等活动,推动黄山国际文化旅游论坛落地。全方位讲好中国故事安徽篇,传播好中国声音安徽版,不断提升安徽文化影响力。

专栏23 文化发展重大工程

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淮大地生动实践,深入挖掘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和特色题材,打造一批彰显“徽风皖韵”和时代特征的精品力作。建立文艺创作基金,健全全流程艺术创作质量体系,实施重点选题剧本扶持计划。

地方戏曲振兴工程。以黄梅戏发展为龙头,促进徽剧、庐剧、泗州戏、花鼓戏等地方戏曲创新发展,开展地方戏曲资源发掘研究,推动安庆戏剧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重大主题创作、精品创作和参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为主要方向,实施戏剧创作孵化计划,推动和引领全省戏曲创作生产。实施戏曲电影工程,整合全省剧院资源,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和年轻消费群体。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省文化馆滨湖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省图书馆滨湖新馆等一批省级公共文化设施。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文化大数据体系,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有效覆盖。

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编制国家革命文物保护片区规划,实施一批保护利用项目。围绕新四军(铁军)、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主题,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重点打造一批3A、4A级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长三角地区红色教育集中展示带,争创全国红色旅游线路精品景点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提升工程。评选命名100家以上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丰富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网上展馆,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启动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建成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进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寿县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战国楚王陵、武王墩遗址、铜陵汤家墩遗址、皖南先秦矿冶遗址、东至华龙洞古人类遗址等考古发掘和肥西三官庙遗址研究工作。支持引江济淮工程博物馆建设。支持桐城、黟县等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开展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试点。

专栏24 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工程

国家5A级旅游景区精品打造工程。按照国家5A级景区品牌标准,推进现有5A级景区提质扩容。加大5A级景区创建力度,打造一批知名旅游景区。重点支持琅琊山景区、齐云山景区、花亭湖景区、小岗村旅游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培育金寨“两源两地”景区、寿州古城景区、牯牛降景区、繁昌马仁奇峰景区、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等5A级潜力景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创建工程。发挥山地资源丰富、温泉禀赋富集的优势,争创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支持黄山太平湖旅游度假区、庐江汤池温泉旅游度假区、大别山悠然南山旅游度假区、霍山陡沙河温泉旅游度假区、黟县古徽州乡村旅游度假区、铜陵永泉旅游度假区、繁昌慢谷旅游度假区、和县香泉旅游度假区、泾县桃花潭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精品文旅线路打造工程。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打造系列精品文旅线路,形成国际引领线路、区域精品线路、特色主题线路、生态旅游线路等多元文旅线路体系。重点打造杭黄国际旅游线路、万里茶道国际旅游线路、世界遗产旅游线路、古徽州文化体验旅游线路、江南文化体验线路、大运河文化寻踪线路、淮河风情体验线路。

重点民宿提质升级工程。完善民宿星级评定标准,提升民宿住宿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民宿消防、食品等安全等级,以标准化、星级化、专业化为目标,打造一批具有度假休闲功能的高水平民宿,带动传统民宿提质升级。

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推动乡村旅游业态培育和品质提升,重点支持乡村旅游文旅融合提升项目,加大乡村旅游风景道、乡村旅游驿站、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能力。

第十三篇 践行“两山”理念 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省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第五十一章 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全新版,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使安徽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的战略节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战略链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战略力量。

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完善“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入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渗滤液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效,强化“三磷”污染整治。

加强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和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沿江两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建成沿江绿化带。强化扬子鳄、安徽麝、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等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持续实施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

加强协同治理。大力推进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推行环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区域联动,协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围绕沿江岸线、河段、区域、产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开展禁捕管理秩序和涉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全面落实养老保险政策,适当延长过渡期生活补助发放期限,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兜底帮扶和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就业跟踪帮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扶贫车间和就业基地等定向安置退捕渔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支持渔民退捕转养,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就业空间。提升执法能力,加快实现长江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水陆并重”执法监管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链条严厉打击捕捞、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调整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

第五十二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引导使用低氨、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农药、化肥,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转变传统消费方式,培育生态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生物基可降解聚酯等绿色产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实施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营造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政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加快推进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碳排放达峰和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实施全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控煤炭消费,推进重点领域减煤,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农业。加强城乡低碳化管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低碳化处置。开展蚌埠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场景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在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试点。

第五十三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综合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持续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水泥、钢铁、玻璃、陶瓷等行业提标改造,开展工业VOCs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分梯次推进城市PM2.5浓度下降。加强城市大规模建设地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排放标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动重点河湖水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淮河、巢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保持新安江水环境质量。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推进水源地生态治理,突出抓好江河源头区和现状水质好于Ⅲ类江河湖泊的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强化涉水空间用途管控,提升河湖等水域空间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重点河湖水量调度方案,落实生态流量管理目标。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实施巢湖、新安江、涡河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序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皖北地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支持合肥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大力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环巢湖湿地公园。

提升土壤污染和固废危废防治水平。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突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创建“无废城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测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健全环境治理法规体系,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专栏25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蓝天工程。实施多式联运干线联通、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及污染治理、城市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整治、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示范、重点行业氨排放治理等工程。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碧水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污水资源化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表水稳定达标和消劣、三磷整治、排污口清理排查整治、县级及乡镇黑臭水体综合排查和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湖库富营养化防控等工程。到2025年,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净土工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能力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白色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

温室气体减排工程。实施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示范、传统产业低碳改造示范、农业低碳示范园区、大型展会碳中和示范、公共建筑分布式能源推广应用示范、碳排放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工程。

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加快组建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实施“数字江淮—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环境健康调查、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等工程。

第五十四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生态空间整体保护,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修复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在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确保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推广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同、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面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类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健全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制度,合理实施休耕、禁养、禁渔、禁伐、禁采。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总河长令、督察、考核、问责等制度。完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行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治理管护。持续推进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健全“河(湖)长+”协作机制。落实日常管护保洁制度,加大管护投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加快视频监控、遥感遥测、无人机等技术运用,提高河湖监测能力。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完善一河(湖)一策,实施综合管护。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长江、淮河、巢湖等全省水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其他生态领域推广新安江模式,推广“生态美超市”。建立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和中央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打造国家级交易中心。深入推进金寨、石台、岳西、歙县、休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第五十五章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完善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护绿机制,实施环黄山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建设,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开发和联防联控,开展跨区域联防巡护。完善增绿机制,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管绿机制,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健全用绿机制,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深化活绿机制,推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林业“三变”改革,打造国家级林权交易中心。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林长制度,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范围全覆盖。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

第五十六章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制度,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严格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控制,杜绝低效高耗能、高耗煤项目。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强化节能监察,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强化数据运用。

完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领域节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等措施。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6%。

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耕地保护,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完善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度,围绕优势矿产资源和紧缺型矿产资源,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水平。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坚持适度开发。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善废弃矿山修复激励机制,健全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与基金年报制度,支持两淮等采煤沉陷区、马鞍山等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修复治理样板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加快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以多功能大循环农业为导向,推进农产品、林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拓展农业林业多功能性,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建立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共生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第十四篇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和区域市场,高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第五十七章 高质量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用好更大改革自主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大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支持合肥片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支持芜湖片区打造开放型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支持蚌埠片区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

加强制度创新探索。借鉴国内先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经验,深入推进系统改革、集成创新,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支持各片区开展差别化探索,在营商环境、投资贸易、金融开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海关进境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功能。

全面放大辐射带动效应。强化三个片区协同联动,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形成改革创新整体合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全省经开区、高新区协同配合,支持合肥片区带动江淮、辐射全省,芜湖片区带动皖江、辐射皖南,蚌埠片区带动沿淮、辐射皖北。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原则,支持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联动创新区建设。

专栏26 自由贸易试验区“9+3+N”专项推进行动

实施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营商环境、深化投资领域改革、贸易高质量发展、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创新驱动发展、产业优化升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片区联动和复制推广9个专项行动计划。

支持3个片区建设。合肥片区64.95平方公里(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节能环保、服务贸易、生命健康等产业。芜湖片区35平方公里(含芜湖综合保税区2.1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国际航空货运、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产业。蚌埠片区19.9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跨境电商以及上下游相关产业。

谋划N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增加专项推进行动计划,组织专项研究、争取专项突破。

第五十八章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共同发展。

优化提升开放通道。构建多维立体、畅通高效的对外开放大通道,打造“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多通道融合的战略支点。拓展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快建设辐射中西部、通达东南沿海的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合肥等中欧班列功能和覆盖面,联通芜湖、蚌埠等地,创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增强境内外货物集散能力。拓展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整合长江与淮河岸线资源,完善陆港衔接体系,深化与沿海港口合作,开辟沿海及东亚、东南亚海上航线。拓展连接空中丝绸之路,加密开通“一带一路”沿线航班,构建覆盖世界重要城市的航空体系。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引导建材、汽车、家电、工程机械、农业、有色、资源能源等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加快构建设计研发、加工制造、营销推广、物流集散、售后服务等一体的跨境产业链体系。加快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路桥、房建、水电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装备、技术、品牌、服务、标准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科技研发平台。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新兴市场,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加大对协定成员国市场开拓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强境外业务能力,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联合走出去。依托重大产能合作项目、合肥中欧班列境外到达城市,打造产业定位清晰、区位优势突出、运营管理先进、生态效应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建设,发展跨境物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快合肥、芜湖、安庆等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蚌埠、宣城等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和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合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蚌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壮大工程,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大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外贸产业集群。

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大力推动公共卫生、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媒体智库等领域国际合作,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扎实开展援外工作,促进民心相通,凝聚共识和力量。加强与俄罗斯特别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推动与德国经贸人文交流。深化国际友城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友城。加强与外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民间团体等友好往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营造有利国际舆论和外部发展环境。

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皖便利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数据互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提高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

强化开放安全保障。完善开放监管体系,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健全“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境外投资健康发展,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加强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涉外法律、会计、税务、投资顾问、资产评估、风险评估等中介机构发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树立中国投资形象,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五十九章 协同推进中部地区崛起

围绕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战略定位,协同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地,努力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

创新推动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强与中部省份产业分工协作,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拓展与中部省份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等方面合作空间,形成一批应用成果。协同推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共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鼓励采取“飞地经济”、要素合作等模式,与中部其他省份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

促进跨省域协调发展。加强与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在战略规划、产业协同、要素配置、生态环保、口岸通关等领域全面合作。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享、生态旅游为重点,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以合肥、武汉、长沙、南昌为主体,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机制。深化安庆—九江—黄冈、宿州—徐州、黄山—衢州—上饶合作发展。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和资源互联共享,实现中部地区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加强鄂豫皖大别山和闽浙皖赣生态旅游圈合作。积极参加中部地区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市积极参与重点流域协调发展。

持续放大政策效应。落实欠发达县(市、区)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加大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动人力资源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

第六十章 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

深化国际合作,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包容力、承载力、影响力的开放平台,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展会能级。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创新、人文生态,谋划打造一批具有双向开放推动力的品牌展会、国际峰会、高端论坛、重大赛事和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聚焦RCEP,围绕中东欧、德国等重点国别(区域),谋划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合作新平台。支持各市举办经贸类、消费类、民生类展会。推进展会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推动展览机构与国际知名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展会质量和效益。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原则,提升展会场馆承载力和使用率。

培育发展国际合作产业园。坚持国际特色、全球定位,加快中德、中韩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发展。精准对接合作国家(地区)前沿技术、新兴业态、高端装备和先进制造,促进产业快速切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注重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加强与合作国家(地区)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支持外国机构、企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国际合作产业园运营。围绕外资主要来源地、重大外资项目和国际友城资源,培育一批新的国际合作产业园。到2025年,建设15家左右高质量国际合作产业园,集聚一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隐形冠军等具有代表性的外资企业。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口岸建设。推进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提质增效,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展示交易业务,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探索发展保税研发、境内外维修等高附加值产业。支持蚌埠、宣城等有条件的市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快递类海关监管场所。进一步提升口岸开放水平,积极申建国家一类口岸,推动阜阳、九华山、芜湖宣州等机场口岸开放,鼓励第一进境地口岸申建与本地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的进境指定监管场地。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支持各地依法推进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深化“六百项目对接”,充分运用专业招商、委托招商、“基金+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线上招商等模式,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和高端要素。加大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有效借用国外优惠贷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推进与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推进与澳门在展会、金融、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合作,推进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产业转型转移示范基地等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动利用省外资金提质增效,推进“徽商回归”,鼓励海内外皖籍人士回乡投资创业。高水平建设安徽(合肥)侨梦苑,打造海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集聚区。

专栏27 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工程

重点展会。将世界制造业大会打造成为享誉中外的全球制造业盛会。办好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声博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华药会、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中国(铜陵)青铜文化博览会、海峡两岸(马鞍山)电子信息博览会等展会,持续增强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贸易促进、文化旅游培育产业特色鲜明、区域特点显著的品牌展会。积极稳妥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

国际合作产业园。大力推进中德(合肥)智能制造国际创业园、中德(芜湖)中小企业合作区、安徽中德(合肥)国际合作智慧产业园、安徽中德(芜湖)国际合作智能制造生态产业园、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安徽中德(宁国)国际合作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徽中德(濉溪)国际合作铝基产业园、安徽中英(当涂)国际合作生命健康产业园、安徽中西(新芜)国际合作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安徽中日(长丰双凤)国际合作先进制造产业园、安徽中新(舒城)国际合作食品产业园、安徽中印(太和)国际医药合作先行示范产业园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打造外资项目聚集地和特色产业形成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推动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芜湖综合保税区、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安庆综合保税区内产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加快要素整合和产业配套,促进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推动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铜陵保税物流中心(B型)优化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申建综合保税区。

口岸。依托马鞍山港水运口岸、芜湖港水运口岸、铜陵港水运口岸、池州港水运口岸、安庆港水运口岸、合肥航空口岸、黄山航空口岸大力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区等平台载体建设,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增长极。

第六十一章 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打造内生动力强劲的开发区升级版。

推动开发区功能提升。深入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支持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打造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对标沪苏浙等地开发区,优化提升承接能力,促进开发区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机衔接,完善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服务功能。稳妥推进开发区REITs试点,争创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依法依规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容升级,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以“园中园”方式建设特色产业园。到2025年,形成一批千亿元级开发区。

建设创新型智慧园区。加快建设开发区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持续提升园区科技和产业创新基础设施。依托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具备数字经济基础的开发区,实施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智慧园区的融合应用,建设省级区块链专业园区。打通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线上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到2025年,实现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全覆盖。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开发区条例修订,持续推动开发区整合提升。依法有序推进开发区赋权工作,简化行政审批事权,加大负面清单复制推广。稳妥开展法定机构改革,推进对试点园区的立法授权,实现管理机构权责法定。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加快推动区域评估,全面实施“标准地”改革,坚持“亩均论英雄”,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完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加大对被表彰开发区的资金、土地指标奖励力度。

专栏28 开发区三大专项行动

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开发区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公共创新平台覆盖工程、产学研深度融合工程、科技创新服务工程,实现每个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管省级开发区至少设立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实现“全覆盖”。

特色产业做强专项行动。着力做强开发区特色产业,实施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工程、首位产业增强工程、特色园区锻造工程、特色小镇融合工程,实现产值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分别不少于5个、20个、80个,全省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体系。

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着力培育开发区龙头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强基工程、制造业“单项冠军”提升工程、实施龙头企业壮大工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级的企业分别达到5家、50家、80家、100家以上。

第十五篇 提高教育和健康水平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和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增强健康保障能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为人民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幸福人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十二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育并举”行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92%。强化义务教育基础性地位,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统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水平。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等办学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城镇普通高中扩容工程,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构建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提高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群体教育统筹协调发展,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与结构,推动职业院校提质培优,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争创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省级高水平高质量技师学院建设,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牌技师学院。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力量,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骨干特色专业(群)。完善中高职贯通培养体系,精准对接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推进、工学交替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招工招生一体化、经费投入保障等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和企业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发展。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调整投入方式,促进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办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积极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在皖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双一流”建设高校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完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依托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分类建设一批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高校,推动符合标准的学院更名为大学。建设国际化新型高水平大学,打造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平台和培育基地。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实施高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加快培育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高校科研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展,深化安徽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教师。推进高校、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特岗计划”。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完善师范生招录政策,适当提高高校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强幼教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化教师待遇保障。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办学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培育教育服务新业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健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更新教育理念,发展在线教育,加强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以及艺术多领域融合的综合教育。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突出素质教育评价。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选树一批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安徽资历框架,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建设学习型社会。扩大教育开放,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办好对台交流项目,推进“留学安徽”。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友好省州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29 教育提质扩容重大工程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1000个左右。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2.5%,不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全省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25%。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教学设施约1000万平方米。

城镇普通高中扩容工程。推动普通高中普及攻坚,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00所左右。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工程。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面向先进制造业等紧缺技术技能人才领域,建设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50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2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建设50所技能型高水平中高职学校和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专业。

“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学院建设,规划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校区。加快建设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安徽大学未来学院、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重点建设8所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10所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转设一批独立学院,新建一批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实验实训中心。办好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

高校高峰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支持高峰学科建设,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到2025年,Ⅰ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Ⅱ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20%,部分Ⅱ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10%,若干Ⅱ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5%左右;Ⅲ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六十三章 全面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安徽行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疾病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构建“大疾控”,统筹推进传染病、重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调联动,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早期监测预警,建设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完善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局部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物资战略储备,建立医疗应急物资分级储备系统。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布局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支撑平台,加强药品和疫苗科研攻关,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优化医护人才培养结构。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持续加强健康管理。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管理,推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加快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安徽临床研究医院),提升临床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全面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努力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实施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建设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提升省属医院和市级医院疑难重症诊疗能力。通过改造升级等方式扩大三甲医院总量,增加高水平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分类推进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稳妥推进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选拔培养工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建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和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专栏30 健康安徽行动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省疾控中心提升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能力;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建设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实验室。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化核酸检测实验室,并具备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检测能力。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以及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或完善1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和可转换病区。建设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和2个区域性救治基地。推动公共设施平战结合改造升级。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基本建成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肿瘤、心血管、创伤、神经、呼吸、中医等领域,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积极申报共建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实施4个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布局建设10-15个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信息化等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新增一批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补充,补齐15000所左右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建设短板。

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加强“百医驻村”工作管理,做好“百医驻村”点本土村医接续培养,确保村医岗位后继有人。开展市县级医院“千医下乡”,分批安排3000名医务人员,对乡镇卫生院开展造血式帮扶。开展乡村医生“万医轮训”,培训乡村两级医生30000人次。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确保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省级中医医院医教研协调发展,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快中医药高素质特色人才培养引进,打造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培育“十大皖药”品牌,建设大别山“西山药库”等产业集聚区。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举办世界中医药论坛,建设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区、绿色中药材种植及观光旅游经济带、未来中医药产业拓展中心。支持黄山发挥“新安医学”优势,建设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快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先行先试。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开放发展,促进安徽中医药走向世界。

专栏31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中医药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工程。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争创2个以上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进1所高水平的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合作办院;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

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创建一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支持三级中医医院建设30个省级优势专科,支持二级中医医院建设70个省级特色专科;建设1个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和1个省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8个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对肿瘤、糖尿病、脑病、慢阻肺、风湿类疾病和传染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

中药产业发展工程。以亳州、大别山等中药产业集聚发展为基础,建设若干个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5个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园区);建设10个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50个“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新增2个中药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基于皖产道地中药材的新食品原料和药品的研发;支持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道地药材产区设立站点。

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10个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岐黄学者传承工作室,建设20个省级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设10个以上“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组建1-2支国家级、10支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和应急救治队伍;培养30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30名高水平传承人才、300名省名中医、30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10000名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才。争取设立安徽中医药大学亳州分校。

“北华佗、南新安”传承创新转化工程。组建省新安医学研究院、华佗中医药研究院、大别山中医药研究院;开展新安、华佗医学文献和中医名师经验的挖掘整理与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以省中医药科学院实体化建设为支撑,打造院企合作的创新转化平台,转化应用3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或产品;建设1所省中医药博物馆和1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作“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文化精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点数)付费试点。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化拓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全覆盖。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公共卫生素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健身、食品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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