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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四五”规划: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技术瓶颈

2021-04-23 09:40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十四五风光水储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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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交通重大工程

“轨道上的安徽”建设工程。建设安庆—九江、南昌—景德镇—黄山、池州—黄山、宣城—绩溪、合肥—新沂、合肥—南京—上海、合肥—武汉、杭州—临安—绩溪、阜阳—黄冈等高速铁路,滁州—南京、巢湖—马鞍山、淮北—宿州—蚌埠、阜阳—蒙城—宿州(淮北)、六安—安庆、南京—天长—淮安、马鞍山—镇江(扬州)、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合肥—庐江—池州(九华山)—金华、南京—宣城等城际铁路,合肥新桥机场S1线、马鞍山—南京、黄山旅游T1线等市域(郊)铁路,铜陵港、池州港、安庆港、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石台非金属矿等铁路专用线,实施宁芜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合肥、芜湖等城市轨道交通。开展合肥—安康、沿淮、宁杭二通道、黄山—衢州(金华)等高铁,池州—九江、亳州—蒙城—蚌埠、蚌埠—滁州—南京、宿松—望江—石台—宣城等城际铁路,六安—庐江—铜陵—南陵—宣城、铜陵—江北港等普速铁路,九华山中低速磁悬浮旅游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安徽北沿江高铁,三洋铁路,滁州—天长—扬州、合肥—芜湖—宣城、亳州—许昌、武汉—黄冈—岳西、安庆—景德镇、宣城—镇江、蒙城—淮南、新桥机场—淮南—蚌埠、庐江—巢湖、淮北—商丘(永城)、池州(九华山)—宣城等城际铁路,合肥—巢湖、合肥—长丰—淮南、合肥—庐江、合肥—六安—金寨、合肥—舒城(万佛湖)、南京—和县、南京—天长、铜陵—枞阳—安庆、萧县—徐州、滁州—乌衣—南京、马鞍山—郑蒲港、马鞍山—博望等市域(郊)铁路,阜六、宿淮铁路、既有沪汉蓉铁路墩义堂站改扩建工程项目研究论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支持蚌埠市发展符合实际需要、安全、绿色、经济、便捷的新型轨道交通。

“高速公路上的安徽”建设工程。建设沪武高速无为—岳西段、德上高速合肥—枞阳段、池州—祁门段和祁门—皖赣界段、溧宁高速黄山—千岛湖段,亳州—蒙城、阜阳—淮滨、固镇—蚌埠、蚌埠—五河—泗洪、明光—巢湖、滁州—天长、来安—六合、芜湖—黄山、宣城—泾县、宁国—安吉、合周高速滁州—合肥—寿县段、寿县—颍上段和颍上—临泉(皖豫界)段,徐淮阜高速阜阳段、亳州段和淮北宿州段,宿州—固镇、五河—蒙城、凤阳—定远、明光—盱眙、南京—和县、铜商高速无为(塔桥)—合肥段和合肥—霍山—皖豫界段,铜商高速天堂寨支线、巢黄高速合肥—无为(石涧)段、北沿江高速无为—安庆段、天天高速安庆—潜山段、太湖—蕲春、宣城至东至高速泾县—青阳段和青阳—石台—东至段、扬绩高速黄山区连接线等高速公路。实施沪陕高速合肥—大顾店段、芜合高速宣城—芜湖段和芜湖—林头段、宁芜高速皖苏界—芜湖枢纽段、宁洛高速来安—明光段和明光—蚌埠段、沪渝高速广德—宣城段等改扩建。开展合杭高速郎溪—广德段、北沿江高速安庆—九江段、怀远—凤台、淮南—合肥—桐城、金湖—天长—仪征、南京—博望—宣城、徽州区—黟县,改扩建京台高速合肥—蚌埠段、合安高速桐城—安庆北段、沪渝高速钟鸣枢纽—上水桥枢纽段等前期研究。

“航道上的安徽”建设工程。航道:加快建设引江济淮航运工程,推进长江干流安庆至南京段、淮河干流及沙颍河、新汴河、涡河、浍河、沱河、茨淮新河、滁河、窑河、丰乐河、水阳江、姑溪河、秋浦河、皖河、新安江等航道整治,实施淮河蚌埠三线船闸,淮河临淮岗、沙颍河阜阳、引江济淮派河口、蜀山等复线船闸,引江济淮东淝河、合裕线巢湖等一线船闸改造工程,开展兆西河高等级航道前期研究。港口:建设马鞍山港中心港区码头、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一期码头、铜陵港江北港区一期、池州港梅龙港区公用码头、安庆港长风作业区二期、合肥派河国际物流园港区、阜阳港南照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淮南江淮枢纽港一期、蚌埠港长淮卫作业区综合码头、宿州蕲县作业区综合码头、六安港周集作业区、滁州港霸王城作业区公用码头、宣州港区综合码头二期、芜湖LNG内河接收(转运)站码头等工程。

“翅膀上的安徽”建设工程。扩建合肥新桥、阜阳、池州九华山机场,开工建设亳州、蚌埠机场,推进宿州、金寨、滁州机场和扩建芜湖宣州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开展黄山屯溪机场迁建研究论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推进肥东白龙、肥西官亭、肥西严店、巢湖、庐江、濉溪、蒙城、砀山、泗县、固镇、界首、颍上、谢家集区、天长、明光、定远、金安区、当涂、无为、旌德、义安区、青阳、桐城、岳西、太湖、黄山区、绩溪、休宁、黟县等一批通用机场建设。

智慧交通。推进实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治超管理系统、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交通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智慧高速公路试点示范、智慧港口试点示范等重点项目。

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合肥新桥机场站、芜湖宣州机场站,合肥南、新合肥西、蚌埠南、阜阳西、芜湖北、新安庆西、黄山北、淮北西、宿州西、六安北、滁州等高铁站。

过江通道。推动实施马鞍山慈湖过江通道、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芜湖泰山路长江公铁大桥、芜湖北京路过江隧道、芜湖城南过江隧道、铜陵开发区过江通道、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安庆海口长江公路大桥、望江长江公铁大桥、宿松—彭泽过江通道等。

第二十七章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推进能源革命,优化能源结构,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扩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安全可靠能源保障。

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外电入皖”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加强两淮电力送出通道、过江通道等省内重要输电工程建设,强化骨干网架结构,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加快主干网架结构升级,构建坚强地区环网。提高配电网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发挥煤电机组基础性和调节性作用,依托两淮煤炭基地和沿江黄金水道,有序建设清洁高效坑口电站和沿江电厂改扩建项目。优化“皖电东送”机组运行方式,提升长三角电力互济互保能力。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展。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发挥抽水蓄能资源优势,推进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建设。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质能。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探索推动电化学等储能应用,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

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联络线、LNG接收站及配套管线,推进管道互联互通,尽快形成全省天然气主干网架。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提升气源输送能力。优化提升成品油储运能力。加大城乡燃气基础设施投入,实施乡村供气民生工程,提高城乡居民气化率。统筹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和燃气调峰电厂建设。鼓励建设油气电氢综合能源服务设施。加大煤系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扩大两淮矿区煤层气开采规模,推进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稳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推进煤炭智能绿色开采。加快续建煤矿按期投产,做好接续项目前期工作,加大煤矿安全改造力度,稳定两淮亿吨级煤炭基地产能。充分利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技术,提高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开采水平。积极应用智能开采、智能装备、智慧管理,加强煤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

提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大煤炭资源分级利用,提高原煤入洗率,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推进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和电网节能降耗,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力设备,进一步降低发电煤耗,减少电网传输损耗,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商业餐饮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推动能源关键技术创新。着眼前沿技术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磁约束聚变、煤炭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智能电力电网等基础性研究。加快先进储能、高性能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和生物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光伏组件、风机、逆变器、智能煤机、燃气轮机核心部件等装备创新发展。

专栏14 能源供给保障工程

抽水蓄能电站。建成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续建桐城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宁国、岳西、石台、霍山等抽水蓄能电站适时开工建设,争取太湖、休宁等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规划。

电力基础设施。积极开展与内蒙、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区电力合作,力争开工建设一条“外电入皖”特高压输电工程。续建芜湖楚城扩建、合肥紫蓬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阜阳阜四、滁州横山、安庆四等500千伏和黄山大北埠、亳州上德等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续建阜阳华润电厂二期、淮南潘集电厂项目,开工建设大唐滁州电厂、亳州板集电厂二期、阜阳低热值煤电厂和池州九华电厂二期等纳入国家煤电建设规模的项目,推进两淮坑口和沿江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天然气基础设施。续建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蚌埠—合肥、巢湖—江北集中区管道项目,开工建设滨海LNG接收站配套苏皖管线、湖州—宣城、扬州—滁州等跨省管道项目(安徽段)和颍上—金安、庐江—贵池、宿州—蚌埠等管道项目。持续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

煤炭基础设施。实施矿区、港区铁路专用线和码头连通工程,建设一批现代化煤炭物流园区,建立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和煤炭物流大数据管理系统,构建长三角现代化煤炭物流体系。建设2-3处现代化大型煤炭储配中心,建成长三角煤炭储备基地。依托安徽矿机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成套智能化煤机装备、煤矿机器人技术攻关和研发制造,建设长三角煤矿智能化装备研发生产基地。

智慧能源。推进刘庄、杨柳、顾桥等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电网精准切负荷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智慧能源信息平台等智慧能源项目建设。

第二十八章 推进安徽水网工程建设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建设拦、防、蓄、排相互配合、联动顺畅的防洪保安网络体系,着力补齐防洪短板弱项。加快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河道及堤防险工险段系统排查治理,继续开展蓄滞洪区建设,推进干流堤防及城市圈堤的达标升级和外滩圩、生产圩分类整治。加快牛岭水库等控制性枢纽建设、滁河等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推动巢湖流域排洪畅通,持续推进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提升、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薄弱环节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到2025年,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重点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淮河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长江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强化供水安全保障。推进全省骨干、区域和终端水资源配置网络建设,加快构建调引蓄提、互连互通、多源互济的供水保障格局,提升水资源条件与人口经济均衡匹配程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重点节水型企业。实施引江济淮及二期等重大引调水和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推动河湖水系连通,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江淮分水岭和皖北地区水资源供给能力。加快新建怀洪新河等大型灌区,开展淠史杭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加强部门、区域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水工程统一调度。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水文数据智能处理中心,提升国家基本水文站、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水文监测预警等水文信息化能力,建设水库水闸安全运行监测、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数字灌区”等,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江河水系、水利工程体系,集信息收集、预警预判、会商研判、调度指挥、水利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测预警调度系统,提高水治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专栏15 水利重大工程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实施长江干流安徽段治理、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正阳关至峡山口段、峡山口至涡河口、浮山以下段(淮河干流入洪泽湖治理)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重要、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长江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淮河中游综合治理、江心洲外滩圩迁建、巢湖流域排洪畅通、三江(水阳江、青弋江、漳河)流域综合整治、淮北大堤除险加固、长江重点湖泊防洪治理等工程。协同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

控制性枢纽建设。完成牛岭水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凤凰山大型水库工程和靠山等中小型水库工程,有序稳妥推进芜湖闸、当涂闸枢纽工程,鸿陵、天河湖、枫林、淮南矿区、汤村等新建大中型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和现有水库移民工程。

防汛薄弱环节提升。完成大沙河、水阳江中游、滁河、皖河、杭埠河、包浍河、洪汝河等国家规划内重要支流治理建设任务,推进颍河、秋浦河、泉河等重要支流系统治理。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和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淮河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重点山洪沟治理和城市防洪相关工程。

重大引调水及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完成引江济淮、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一期工程,实施引江济淮二期、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工程,推进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界宿新河、黄山市新安江调水储能工程、大运河安徽段河道水系治理等。开展水库清淤试点工作。

灌区建设。完成港口湾水库灌区建设,实施怀洪新河灌区工程,推进江巷水库灌区和下浒山水库灌区工程。实施淠史杭、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和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淠史杭等数字灌区工程。

第七篇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构建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完备、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九章 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等领域,支持国有企业主导或参与重大科技和产业创新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整合,推进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股权多元化,巩固深化马钢集团与宝武集团战略重组、江淮汽车与大众集团战略合作成果,依托省港航集团启动新一轮港航资源整合,鼓励省属企业与国内外一流企业战略重组、合资合作。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稳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完善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和成本监管,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破除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进一步优化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结构,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支持各类企业参与天然气管网、储运和配气等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深化铁路投融资和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自来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特许经营行为,健全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价格形成机制。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良好环境。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打造惠企政策“直通车”。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不断壮大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和规模。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健全规章政策制定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点对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活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弘扬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高质量推进“皖字号”世界一流企业建设。

第三十章 完善地方财税金融体制

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础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地方财税金融制度。

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确定各级政府收入划分,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平稳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及时将各类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增强全省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财力保障。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

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调整优化地方金融体系和融资结构,构建地方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体系。有效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发起设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向市县延伸网点,深化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革,探索设立面向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商业银行。支持中小银行通过发行股票、资本债券和兼并重组等方式,多渠道增强资本实力。健全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培育、政策激励奖补和协调服务推进机制,推动企业分类在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发上市挂牌,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引导保险机构加大保险资金直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资本重点支持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长三角地区金融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担保服务机制。建立金融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吸引高端金融人才来皖创业、任职。推动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处置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一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以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为牵引,推进基础制度、要素配置、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市场体系。

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制定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实施意见,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企业涉外商事案件,有效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围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深入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优化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方式,用足用好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政策,完善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定职业标准。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板块、扩大挂牌规模,鼓励挂牌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开发、转让集成化服务。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健全要素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和制度规则。协同推动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

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系统性、功能型、建设性、开放型、科学化监管,优化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药品、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监管体系。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市场综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网络市场规制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地方立法,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枢纽作用,依法加强信用信息精准归集、按需共享、充分公开和广泛应用,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和隐私。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创新和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监管机制,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数据库和信用信息社会应用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实施“信易+”工程,创新和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扩大“信易贷”规模,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城市信用建设,支持皖江、皖北信用联盟深度合作。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理念。

第三十二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加快建立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经济运行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优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推动清单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设立等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提高治理效能。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把控政策方向,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加强对政策实施的跟踪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强化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合一”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发展生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对标一流,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加强营商环境评价。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动“照后减证”。优化“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专栏16 重大改革行动

民营经济上台阶提升行动。提升实施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壮大、民营双增示范、创新动能塑造、管理能力提升、融通发展促进、服务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推动全省民营经济规模实力、创新能力、综合带动力攀上新的台阶,到2025年,民营经济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保持在60%左右。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全面落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等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的保护,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馈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技术、数据要素市场,完善要素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动。完成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一口采集、充分共享”,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应公开、尽公开”。大力开展守信激励,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信易贷”规模,创新开发“信易批”“信易游”“信易医”“信易行”等系列信用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开展政务失信、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失信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将诚信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系,开展信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注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第八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打造乡村

全面振兴安徽样板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分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第三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800亿斤以上,巩固提升粮食主产省地位,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推进规模化养殖和集中屠宰,全力做好生猪稳产保供,逐步提高畜禽产品冷链运输率和冰鲜上市比重。实施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生物育种、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实施现代种业强省行动,推进国家种质资源库项目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良种繁育与推广,做优做大做强一批种业领军企业。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农作物生产、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发展智慧农业,打造“数字皖农”。加大生物农药、有机肥等绿色投入品研发力度,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创建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稳定并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种养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水稻、高蛋白大豆,建成一批优质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奶牛、蔬菜、水产品等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加快茶叶、水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优势,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档升级、销售渠道畅通。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打造皖北“大粮仓”、合肥都市圈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沿江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现代特色农业样板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深化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努力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大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统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促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优化农产品加工园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打造产值超千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集群。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要素、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增强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推介。深度挖掘农业品牌文化内涵,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拓展乡村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补链强链,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安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内涵和价值,大幅提升接待人次。推动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依托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平台载体,积极发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家庭农场达到2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1万家。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专栏17 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重点工程

“158”行动计划。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油茶、土特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重点培养1个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立500个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000亿元。

“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以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9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加大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等建设力度。“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以上,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优质粮食工程。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加强优质原粮基地建设,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机装备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品牌提升、粮食应急能力提升等一批重点行动。深入推进“智慧皖粮”建设,加强“皖美粮油”品牌培育,加快构建“省级公共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皖粮品牌体系。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南繁基地和国家、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深化水稻、小麦等农作物和生猪、肉鸡等畜种良种以及本地优质品种联合攻关,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新建、改扩建国家种质资源库、国家畜禽基因库和水产品种质资源库。设立和建设安徽省育种研究院,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种业强市、强县。扶持种子龙头企业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领域,支持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在村镇支持建设功能先进、运转安全、效益良好、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到2025年基本满足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要求,明显提升全省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

专栏18 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

优先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强县的指导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强县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建设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到2025年,发展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超300亿元的强县10个以上,部分强县突破500亿元。

集聚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加大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等整合力度,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集聚发展。到2025年,建设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强园10个以上,其中超200亿元的3个以上,部分强园突破300亿元。

加速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鼓励和引导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且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性企业上市融资,逐步发展成为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到2025年,打造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15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的3个以上。

着力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作用,面向世界和全国知名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抓好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到2025年,引进投资额累计超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个以上。

重点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加快提升安徽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到2025年,培育“皖”字号农产品品牌50个以上,其中在全国行业市场占有率、影响力位居前列的品牌10个以上。

第三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高效利用生产空间,优化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促进乡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自然秀美。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推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乡村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养老设施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各方责任,鼓励专业化、市场化运行管护。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引导农户发挥好主体作用,着力提升村容村貌。统筹农户和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升级,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进村入户道路建设,深入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完善村庄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整体规划建设特色旅游名镇名村,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加强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和保障。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全面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快自治乡村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发挥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快德治乡村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农村地区延伸,深入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加快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专栏19 乡村建设行动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重点解决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加速推进农村公路联网成环、提档升级,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构建覆盖广泛的农村公路网。“十四五”时期,全省实施乡村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工程5000公里以上,乡村道路延伸连通工程10000公里以上。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供水自动化管理,进一步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到2025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美丽乡村建设“441”工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400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和40000个美丽乡村自然村庄,提升1000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

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徽农之星”乡村人才培养计划,以培养服务乡村的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每两年选拔一次、每届选拔200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5万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学员4000人。实施农业技能人才技能等级提升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4万人。实施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提升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等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第三十五章 深化农村改革

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乡村发展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强承包地管理,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健全征地补偿安置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新一轮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

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定期清查,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通过折股量化、发包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合作,多途径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加强农业农村要素保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成长计划,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离岗创新创业,推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基层农技人员倾斜,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就业创业,适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业农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鼓励市县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确保涉农贷款总量持续增加,不断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面,鼓励利用好农产品期货市场。支持乡村企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

第三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分类做好脱贫攻坚政策统筹衔接,确保政策连续性。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和收益使用。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产业支撑,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强化稳定就业,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健全脱贫地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积极探索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地区的结对帮扶、优势互补新路径,在产业共建、劳务协作、人力支援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深化“一抓双促”工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扎实推进机构队伍衔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开展“万企联万村”行动。完善优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专栏20 分类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工程

先行示范区。区位条件优越,县域经济发展质量高,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好,基本没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包括:肥东县、肥西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相山区、烈山区,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天长市、琅琊区、南谯区,霍山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湾沚区、繁昌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广德市、宁国市,铜官区,迎江区、大观区,屯溪区、徽州区,共34个县(市、区)。主要任务是,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探索经验、率先突破、走在前列,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为其他县作好示范。到2025年,一批资源条件好、地理位置优、产业发展旺、集体经济强的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正常推进区。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较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包括: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杜集区,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市、南陵县,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宣州区,枞阳县、义安区、郊区,东至县、青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宜秀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区,共38个县(市、区)。主要任务是,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初步建立,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持续攻坚区。经济基础、产业基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较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包括: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怀远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寿县,定远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石台县,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岳西县,共32个县(市、区)。主要任务是,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一圈五区”

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省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省域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

第三十七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强化主体功能区导向。大力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大力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加大对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企业集聚发展。推动生态功能区聚焦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优先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编制实施省市县乡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构建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落实空间开发保护原则,全力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落地的空间需求,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十八章 高质量建设“一圈五区”

明确战略定位,强化优势互补,增强各区域板块内生发展动力,打造安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高水平建设合肥都市圈。稳步推进合肥都市圈扩容提质,建设东中部科技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打造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深入实施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一小时通勤体系、一体化产业体系、一卡通服务体系。提升合肥辐射带动能力,加快科技、产业、制度创新,加快合六经济走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推进合淮产业走廊建设,规划建设合芜马、合滁、合铜产业走廊。支持合肥蚌埠在新型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传感器产业集群。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区域联动,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典范。强化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深化与杭州、宁波都市圈互动互补,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深化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坚持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一体推进,打造全链条创新体系,更好引领服务全省创新发展。勇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形成更多有国际影响的自主创新成果。发挥长三角海创中心作用,有效激活留学人员的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主动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在产业创新、园区开发、要素供给、机制协同等方面拓展合作空间。推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发展,持续优化完善功能,聚焦主导产业创新需求,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引进高水平研发人才和产业人才,健全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到2025年,示范区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翻一番。

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突出长三角中心区定位,对标江苏苏南、浙江杭嘉湖,加快建设成为长三角的“白菜心”,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力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培育上不断突破,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皖江智造走廊。推动皖江各市与沪苏浙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战略协同、专题协作,建设具有特色的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地。继续强化“一轴双核两翼”空间格局,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推动城市跨江发展联动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体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皖江大通道大枢纽,力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沪苏浙同步。加快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对标国家级新区,支持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加快打造城市新区。到2025年,皖江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万亿元以上。

推动皖北地区振兴发展。以推进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建设为抓手,完善机制、成立专班,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实现经济增长较大幅度高于全省。依托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打造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形成以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主体,科技创新、休闲观光、配套农资生产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强化皖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高铁、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国省干线为脉络、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合理布局、淮河航运干支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依托引江济淮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推进河湖水系沟通,建立水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配置机制,加快构建多源互济、利用有序、保障有力的现代水网体系。高标准推动淮河流域环境联防联控,加大淮河岸线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快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强化联动发展,促进生态共保、产业联动、通道对接、城乡统筹、服务共享。强化皖北地区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人才引进、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大新一轮政策扶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力争老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做大做强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氢能等特色优势产业及配套产业,推进开发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提升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大力推进茶叶、中药材、果蔬、木本油料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及精深加工,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老产业,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旅游康养基地。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完善水利设施,巩固提升水电供区电网。构建大别山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建设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占全省比重。推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体验产品、定制产品,重点发展研学旅行、康养旅游等新兴业态,创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支持黄山、池州、安庆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全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加强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提升精品旅游线路设施配套。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实施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不断健全文化生态保护机制,完善非遗保护体系。

第三十九章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提升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老工业城市经济整体转型。

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以资源枯竭城市、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为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完善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政策,加大园区建设、资金分配、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统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接续产业培育壮大,有序推进资源产业向下游延伸。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基地和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加快实施两淮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宿州埇桥、铜陵狮子山、广德新杭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支持铜陵等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大资源型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两淮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加快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支持老工业城市强化创新驱动,发挥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优势,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做精做强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工业老城”向“产业名城”转变。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保护,通过工业博物馆、工业旅游、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形式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挖掘工业遗产文化内涵,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文化创意、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

第四十章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强化要素支撑,加快经济特色化、产业集群化,分类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工程,突出特色资源、特色产品、特色平台、特色业态,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县一集群(基地)”,提升壮大先导产业,持续打造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做强做优重点中心镇特色产业,强化与中心城市产业互动协作,深度融入产业分工体系。继续实施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到2025年,全省力争培育形成25个年产值100亿元、5个300亿元、2个500亿元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强化县域要素保障。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县域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下放县域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引导县(市)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县域企业上市挂牌。

第四十一章 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完善区域战略统筹、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链接等机制,推动区域板块协调联动发展。

深化区域合作互助。加强南北结对合作和园区共建,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支持力度,推动阜合、亳芜、宿马以及蚌铜、霍新等合作共建园区发展,推动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等协调联动,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人才等合作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协调治理模式,鼓励成立多种形式的城市联盟。加强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合作,创新和完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统筹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三峡库区,实现合作共赢发展。

加强区域政策保障。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改善区域板块不平衡现状。支持市、县(区)制定吸引国内外人才的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对设区市分类考核。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切实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六安市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围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区域一体化、资源环境协调等重点领域,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客观评价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创新市场化协调模式。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商会、产学研联盟等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区际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创新多元化融资与运营机制,鼓励建立区域发展基金,构建市场化的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共建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区际利益链接新模式。

第十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统筹推进人的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加快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构建以中心城市为引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空间布局,高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拉动内需的巨大动能。

第四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便利性、归属感、获得感。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落户意愿,鼓励城镇简化户籍迁移手续,提高落户便利性。提高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允许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保留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涵盖确权登记、利益补偿和规范流转的一揽子政策体系。完善居住证制度。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引导农业人口分区域、有重点地向城镇有序迁移。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切实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广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完善医疗卫生属地化管理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提高社保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效率。优化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重点加强城市新城区、县城等区域公办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快速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第四十三章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推动都市圈和城市群健康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推进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加快完善合肥都市圈常态化协同机制,引导圈内城市调整优化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发展格局。结合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支持合肥滨临长江发展,密切与皖江城市带关联互动;增强合肥都市圈对沿淮地区的辐射带动,促进皖北城市加快发展。鼓励省内空间距离较近的城市加快组群发展,促进合六、合淮、芜马、芜宣、铜池、淮(南)蚌、淮(北)宿一体化,在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法稳妥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有序推进“县改区”“县改市”。

加快构建多中心城市发展格局。支持合肥朝着国家中心城市发展,加快“五高地一示范”建设,高标准推进滨湖新区建设,全面提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功能,加快建成国际化新兴特大城市。支持芜湖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四个名城”建设,高标准推进江北新区和航空新城建设,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建成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安庆打造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绿色安全综合性化工产业基地;支持阜阳打造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中原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支持蚌埠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世界级硅基生物基制造业基地;支持黄山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城市、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城市。推进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建设,支持马鞍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智造名城;支持铜陵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示范城市、国际铜产业集聚发展高地;支持滁州打造全国重要智能家电、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池州建设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打造长三角重要山水生态城市;支持宣城打造承接东部产业和资本转移的新型加工制造基地、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支持亳州打造全国重要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养生文化旅游基地;支持宿州建设长三角区域重要数字经济基地、现代物流基地;支持六安打造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打造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支持淮北打造国家航空材料生产基地、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支持淮南打造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煤基产业生态示范基地、全省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城市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支持各城市按照功能定位完善规划建设。支持资源环境承载力强、产城融合良好的城市谋划设立省级新区、郊区新城。

加快中小城市发展。实施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工程,引导产业和人口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小城镇布局。坚持把县城打造成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主载体,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县城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县城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支持条件好的县城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十四章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市民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和安全需要。

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城市交通枢纽布局,加快构建集约低碳、多方联动的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干道建设,提升城市路网密度,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大公共停车场、立体车库、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补齐功能短板。支持休闲度假城市和大型旅游综合体、中央游憩区建设,发展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厂区改造,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立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在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企业租赁分散式住房、集中改造后开展租赁经营,支持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

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实施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和城市内涝治理整体工程,持续开展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降低内涝风险,着力解决“城市看海”问题。健全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小区雨洪蓄排能力。加快城市及周边河湖等水系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完善城市管网系统,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健全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

建设绿色人文城市。着力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加大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整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基本消除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对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志系统等要素的建设引导,避免“千城一面”,塑造城市风貌。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厚植城市人文底蕴。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的城市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加强城市公用设施智慧运维、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提升城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解决交通拥堵等城市治理顽症。改善城市“微治理”,增强社区统筹调配资源的能力。

专栏21 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工程

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工程。对标对表沪苏浙,选择10个左右县(市)开展试点,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分类培育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和特色小城市。

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完成当涂、庐江、蒙城、灵璧、天长等5个国家级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示范任务,选择10个左右县及县级市开展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特色小镇提升工程。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培育发展特色小镇,注重依托全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平台,错位发展先进制造类、现代服务类以及农业田园类特色小镇。建立特色小镇清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标杆,打造一批精品特色小镇。

城市更新工程。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对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的保护和利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重点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水体、湿地、绿地、植被等。实施城市功能修补,推动功能设施、公共空间、城市风貌、老旧城区等方面的修补。

城市停车场建设工程。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通过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公共建筑配建、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十四五”期间,全省设区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

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实施积涝点综合整治、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行泄调蓄、源头减排、信息化建设五大工程,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推进省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及应急处置、合肥城市雨水管渠等重大项目建设。

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基本完成已满负荷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扩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倡导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现代社区培育工程。建设联通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的社区云平台,精准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有效提供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服务,推广人脸识别、智能车库等智慧物业应用。培育壮大社区专业人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探索配置社区医师、社区律师、社区心理咨询师、社区矛盾调解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每年选取10-20个社区进行智慧社区试点。

第十一篇 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共同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坚持上海龙头带动,携手苏浙扬皖所长,全面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及安徽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重点协同事项,在长三角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中更好展现安徽担当作为。

第四十五章 全面推进与沪苏浙协同合作

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促进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协同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一体化协同创新体系。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化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高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增强高水平科技供给能力。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地运行,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关键环节,提升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共同承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共建共用共享,探索区域创新收益共享机制,逐步扩大长三角创新券使用范围。

加快优化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推进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扩链行动,提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工业软件稳定供应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G60产业联盟和沪宁合产业创新带建设,谋划建设宁淮宣黄经济成长带,推动中心区传统产业向中心区以外城市升级转移。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协同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等重大战略项目,共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作用,搭建产供销对接平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依托企业家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大力推进产业协作、技术对接和市场融合。

加快夯实一体化绿色发展基础。合力建设长江、淮河生态廊道和皖西大别山、皖南—浙西南生态屏障,筑牢绿色发展本底。联合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深入实施长三角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强化长江、淮河、新安江—千岛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推进沱湖和洪泽湖流域等重点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完善和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建设长三角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造“无废城市群”。探索建立毗邻地区同等生态环保考评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合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协同实施一批绿色发展重大工程,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推进杭黄绿色产业带建设。

加快提高一体化开放合作水平。对接服务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加强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设施联通和功能对接,强化各类品牌展会和相关贸易投资活动协调联动。推进与沪苏浙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推动海关高质量一体化改革,共同提升长三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流转效能,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空港口岸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全省对外开放空港口岸落地。加快构建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力推动省际待贯通公路、航道建设,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世界级机场群,建设长三角能源应急供应保障基地和一体化防洪体系。

加快构建一体化市场体系。加强与沪苏浙人力资源市场融合接轨,推动人才资格认证标准统一,推动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股权市场,共同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提升发展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支持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联盟建设,加强与沪苏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构建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共建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

加快提升一体化民生服务能力。常态化推进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7+5”工作机制和协同事项,建设长三角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衔接。加强区域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同打造上海“一大”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淮安周恩来故里—皖西大别山红色旅游等高品质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共同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文化品牌活动。推动汽车运动产业一体化发展,打造全国一流汽车自驾营地集群。合作建设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区域内医院联盟、专科联盟建设。制定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方案,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建立健全长三角异地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开展区域一体化养老试点,加快打造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实现长三角地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查档在线出证。

加快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协同协作常态化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协作。深化三省一市政协交流合作,常态化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动民主监督。健全省级层面重大合作事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政策和项目协同。探索建立权责清单“长三角一单”,加快“一网通办”平台互联互通。健全统一高效、协调有力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联防联治、基本公共服务、信用体系等方面推动制定区域统一标准。协同完善统计合作与交流机制,强化经济普查、统计服务、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合作。探索建立完善同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交流机制,推动建立互派干部挂职、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常态化机制。

第四十六章 大力推动五个“区块链接”

聚焦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聚力打造五个“区块链接”,加快形成重要战略支点,带动全省域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深入谋划共建“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先行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成效,规划建设覆盖上海光明集团绿色发展基地和苏浙皖毗邻六县(市)的“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协同公共服务政策,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产业合作重大项目,积极探索打造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新兴产业集中发展区、生态型产城融合先行区、一体化合作发展体制机制试验区和文化旅游休闲康养基地的新路径。

高标准打造“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及杭州—黄山、宣城—湖州、和县—浦口、天长—六合、徐州—宿州—淮北、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开发区等“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加强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推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协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跨行政区协同发展的产城融合新城区。

高能级建设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条件、配套服务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完善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要素对接和制度对接,推动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高质量推动各设区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支持合肥、黄山与杭州,淮北、宿州与徐州,亳州与衢州,蚌埠与苏州,阜阳与上海徐汇,淮南与上海闵行,滁州、芜湖与南京,六安与上海松江,池州与上海长宁,铜陵与常州等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支持马鞍山与南京加快对接,推进跨界示范区建设,推动各设区市深度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及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都市圈,共同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

高水平推动各市城区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对口合作。持续深化合肥包河区与杭州余杭区,淮北相山区与上海嘉定江桥镇,宿州埇桥区与徐州铜山区,阜阳颍泉区、颍州区与上海松江石湖荡镇,阜阳颍东区与上海松江车墩镇,淮南田家庵区与常州天宁区,宣城宣州区与南京高淳区,黄山徽州区、黄山区与杭州萧山区、富阳区等对口合作,支持各市城区通过多种灵活方式,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开展全面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共建格局。

专栏22 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

五个“区块链接”。深入论证谋划“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联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布局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项目。以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为牵引,进一步完善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规划政策体系,形成一批制度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提升首批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各地依托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培育更多的省际合作园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依托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等区域合作平台,推动16个设区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各市城区与沪苏浙相关市的城区对口合作。

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充分发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苏浙皖创新优势,以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推动原始创新,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城共创”推动技术创新,以沪通、宁苏锡、杭甬、合芜蚌“多组团联创”推动产业创新,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创新基地,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到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积极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聚焦“科创+产业”,支持合肥、芜湖、宣城深化与沪苏浙相关城市跨区域协调发展,支持蚌埠、淮南、马鞍山、铜陵等有条件的市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联盟和合作园区建设,建成产业发展的先进走廊、改革创新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的先行走廊。

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深入推进新一轮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编制实施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方案,积极探索机制共创、生态共保、环境共治、成本共担、产业共兴、基础共联、发展共享的新模式,打造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样板、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新模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典范,为流域生态补偿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样板。

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强与长三角两省一市对接,以跨省通用为目标,以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应用为触点,实现长三角区域一卡通用和同城待遇。建立“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金融服务、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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