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月19日,《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国家能源局官网正式发布。之前在内部征求意见时,政策方案在业界亦被广泛讨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风光建设和发展思路,既反映了业界的需求,也体现了新时代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风光项目开发建设政策导向,与已征求意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预期目标、2021年风光电价等政策统筹结合看,风光项目建设和市场发展信号初步明确,稳定行业预期。
长效机制稳定预期
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十四五”风光迈入全面平价和低价时代,我国自2006年施行《可再生能源法》以来,以电价补贴推动、通过电价补贴引导和调整市场规模和布局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和政策需要根本性转变。更重要的是,随着“30·60目标”、提升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等新战略目标的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必须成为加快电力和能源清洁转型、近期增量替代、未来存量替代的主力。在全面平价和低价时代,2019年启动实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是落实上述目标的关键机制,而未来风光项目开发建设要改变既往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确定和下达各省份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的方式,转为以分地区、分年度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地方政府组织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达到本省份完成非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须的年度新增装机并网规模,以及新增风电核准和光伏发电备案规模,引导风光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的2021年和“十四五”末期风光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占比目标,分别为11%和16.5%左右,2020年风光电量占比为9.7%,据此预期“十四五”期间风光电量占比每年提升1.4个百分点左右。
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推动市场化方式增加并网消纳能力。这是首次提出来的机制,我国已提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风光在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量占比逐年增加,并网消纳将是长期挑战和任务,需要逐年增加并网消纳能力,方向是逐步采用市场化手段。根据征求意见稿,近期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保障性并网,各省份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性并网,即对达到最低要求的部分压实电网企业并网责任;二是市场化并网,项目如果未被纳入保障性并网但企业仍愿意建设,企业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电网企业也要予以并网。目前政策征求意见稿中仅定性提出市场化并网条件包括新增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电站、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但定量的评价方法尚待国家出台具体规定或者地方在落实时予以明确。初步分析来看,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应增加电力系统的调峰困难或挤占已有的调节能力,应自主解决调峰和消纳利用问题,例如通过多能互补或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解决调峰与消纳利用。但不论是保障性并网、还是市场化并网,两类项目在投运以后都将执行同等的消纳政策,差别仅是并网前的要求有所差异。
完善竞争性配置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国对风光实施了竞争配置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和电价,有效促进了风光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成本下降。对于保障性并网规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需要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哪些项目纳入其中,竞争配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在征求意见的2021年风光电价政策来看,“指导电价+竞争性配置”将是确定保障性并网项目上网电价的主要方式,因此,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将竞价作为主要方式来确定哪些项目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参考2021年风光电价征求意见稿,大部分省份风光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基准价,再考虑竞争配置因素,意味着2021年新安排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将达到普遍低价(相比燃煤基准价)。电价之间差额的处理方式不在这一文件规范范围内,但从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高比例的长远发展角度看,需要不断增加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个人建议可将竞价的价差资金用于增加电力系统增强消纳风光等新能源的调峰能力。
年度任务突出重点
做好存量项目建设,保障2021年市场规模。2020年前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以及2019-2020年光伏平价、竞价项目等存量项目是2021年新增风光并网装机主力,对这些项目仍将执行原有政策如竞价电价和合理利用小时数内补贴、平价示范项目支持政策等。在并网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类存量项目直接纳入各省份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但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即对有条件建设的项目,地方和企业要加快推进和建设;对长期不开展建设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则地方应及时清理或废止。
提前推进项目储备,实现接续发展。风电项目前期、核准到建成并网的周期一般需要2~3年,光伏发电项目一般需要1~2年。2021年核准陆上风电项目预期主要在2022年和2023年并网,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预期主要在2022年并网,部分动作快的项目可能在当年并网。因此,对2022年保障性并网规模部分,各省份需要尽快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并做好项目储备,以稳定后续各年度项目建设和并网规模,达到各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实现接续发展。从目前部分省份进展看,预期2021年风电核准、光伏发电备案的装机规模将大幅度增加,一些省份已经公布或正在组织未来2~3年的项目清单,2021年各地备案项目规模或将超过1亿千瓦。
稳定政策,继续支持户用光伏发展。2019年和2020年国家以固定补贴资金总额、固定度电补贴水平的双固定方式支持户用光伏发展,新增装机分别约4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2021年户用光伏继续得到政策上的支持,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管理机制和方式不变,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根据2021年风光电价征求意见稿,户用光伏度电补贴0.03元/千瓦时,虽然补贴资金额度目前尚未明确,但从发展趋势看,预期2021年新增装机规模超过上年,尤其是农村地区应用可惠及千乡万村,助力乡村振兴。
保障措施强调服务
电网企业做好消纳预测,对符合政策的各类项目“能并尽并”。2020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电网企业“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能并尽并”,对保障2020年底风光项目按时并网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无论是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的项目,还是已经落实并网条件的项目,电网企业均应“能并尽并”。此外,电网企业还要做好消纳预测,按照要求公布分省份的并网消纳情况及并网预测分析,项目开发企业可以参考预判,理性投资,安排好建设时序。
地方做好跨部门协调,为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风光项目开发建设今后的特征是持续性的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外部环境条件至关重要,尤其是分散式风电土地利用模式、光伏与农林牧渔复合用地、光伏建筑结合应用、风光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等,横跨不同领域,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地方能源部门需要做好与自然资源、林草、生环、住建等部门协调,切实解决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年来风电主要围绕着建立和实施并网多元保障机制、“沙戈荒”可再生能源大基地的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以及老旧风电机组改造升级和退役这几个重点领域来制定相关政策与完善机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表示。2月23-24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指导,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分析了光伏发电政策情况及趋势,并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约束性要求及激励政策进行了解读。时璟丽表示,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国实施约束性和激励性并行的政策。“十四五”规划中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侧机制——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报”作者:支彤)核心提要◆消费侧消纳将成为引导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核心机制。◆强化消纳责任权重,体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全社会责任和公平承担。◆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体现可再生能源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提到,规划“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建设规模共计4.55亿千瓦的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然而,在省级层面相关政策尚未明确的阶段,电价水平和消纳能力的双重不确定性,成为当前新能源开发企业抢滩大基地时的“远虑”与“近忧”。(
2月23日,光伏行业协会2021年发展回顾与2022年形势展望线上研讨会上召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做《推进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的政策目标、制定及实施—2021年回顾与2022年展望》的演讲。时璟丽表示:2021年对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而言,可以说是政策集中出台的一个年份,仅国家层面就出台了
“十四五”是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阶段、关键期、窗口期,遵循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原则,大规模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高比例为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在市场化方面,2021年新增风光按燃煤基准价平价上网,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影响经济性的因素,如电力市场方面,执行燃煤基准价的执行小时数是多少,参与电力的方式,还要考虑增加的储能成本、辅助服务成本等,收益的增加则主要是可再生能源作为绿电获得的溢价收益。总而言之,今后新增的风光经济性需要更为详细的计算和评估风险。
2020年9月,我国提出“30·60双碳”目标,其后国内诸多能源企业纷纷提出落实“双碳”战略的路径和措施,加之国际上对产品用能绿色属性和碳足迹日益重视的态势,2021年用能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以下简称“绿电”)和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需求激增,同时越来越多的平价无补贴风光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今后平价绿电项目数量、装机和电量都将快速增长。政策层面亟需理顺完善绿证机制,强化绿证的环境属性,发挥绿证在促进绿电消费、推动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落实“双碳”目标方面的作用。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文件正式官网公布,以市场化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来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提出确认、管理、运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提前安排,同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并网和消纳,这一政策作为实现目标的长效的重要的措施之一,对于保障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
首届(2021)全国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改造年会
‘双碳’目标提出、风光进入全面平价、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三个大框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的目标、环境、逻辑、方式都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国家发展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在第十四届SNEC全球光伏大会上发表了《光伏发电政策机制—转型与趋势》的主题演讲。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电量达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电量达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电量达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量增长超40%,由多个因素促成:一方面,浙江风光装机容量大幅增加,2023年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14号、15号、16号、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新余市渝水区南安20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未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新余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核
企查查显示,4月23日,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大唐发电全资持股。
日前,有网友咨询,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接入业务?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浙能电力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383.4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63.7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上涨17.79%和17.99%。公司电量上升的原因主要是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及同比新增乐清电厂三期2台机组。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4年1-3月发
日前,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个人、村(社)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专项奖补资金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50元/kw,补贴时间为2024月1月-10月并网的光伏(以供电提供的并网日期为准,按先并网先补助的原则,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存在违规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光伏用地合规性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事实上,进入2024年,光伏用地矛盾也愈演愈烈,不仅多个存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面临被“叫停”风险;一些新增项
2024年以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咨询反映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网难问题呈增长态势。四川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热点难点,着力推动电网向分布式光伏公平无歧视开放。近期,四川能源监管办组成工作组深入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南充地区现场开展工作,既听取当地群众和经
4月11日,由中国安能一局承建的浙江诸暨光伏项目开工仪式在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顺利举行。诸暨市陈宅镇30.9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陈宅镇,计划装设60158块66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直流侧40.00507MWp,交流侧30.9MW。
4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总结一季度生产经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余兵主持会议,集团领导王敏、傅振邦、杨鹏、冯来法、徐新福、王益民参加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指
4月8日,龙源电力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表示,2023年,龙源电力新增控股装机容量4509.83兆瓦,其中风电1562.55兆瓦,光伏2947.28兆瓦。截至2023年底,龙源电力总控股装机容量为35593.67兆瓦,其中风电27754.39兆瓦,火电1875.00兆瓦,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5964.28兆瓦。2023年,龙源电力累计完成发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的光伏市场,对于全球净零碳排与能源转型的推动至关重要,而随着美国总统大选将在2024年底举行,能源政策也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观察过往民主、共和两党执政时期的光伏政策,并分析未来可能发展。川普政府期间(共和党):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美国现行的光伏贸易壁垒主要针对
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ElectricityPlan,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占比五成以上,而根据MNRE装机资料,截至2023年底,印度累积光伏装机为73.3GW。换句话说,印度须在三、四年间新增110GW以上的光伏装机,该目标可谓雄心勃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关键一年。截至目前,31省区市2024年政府报告全部公开,均对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做出规划部署,要求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致力于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北极星整理发现,多地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
12月14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关手续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未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已经开工建设无项目备案证明的需停止建设,待备案完成后方可继续建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州供电局在办理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由瑞安市发改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安市供电局联合制定。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2023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为确保我省分布式光伏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起草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包括《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闽发改规〔2023〕4号各设区市发改委
10月31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分布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5〕81号。原文见下: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近日,湖北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
9月14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规范要求、项目备案、电网接入与计量、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下为原文: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