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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新能源新增装机10GW

2021-02-10 17:2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关键词:新能源光伏装机量内蒙古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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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优化农村牧区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2.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全面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快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妥善解决土地确权登记遗留问题。加大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扩大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

3.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坚持过渡期内“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帮扶、监管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大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在自治区深度贫困旗县中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京蒙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方面加强对接、深化合作。强化扶贫资金资产管理。

(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环保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改造等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在试点城市推进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市历史文脉传承、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推进以旗县(市、区)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满洲里市和宁城县示范县城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第一批、第二批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规范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新特点新任务,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加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

(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0〕9号),抓好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好告知承诺制,严格清理变相审批,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拓展“信易贷”应用场景。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推动国家第三批、第四批混改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做好测绘和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改革。完成自治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形成覆盖各类预算支出的标准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优化辖内大中型银行定位,落实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案,扶持蒙商银行轻装上阵,有序推进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推进1—2个增量配电网试点正式运营,完善增量配电网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对不再延续的政策及早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过渡,继续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加强财政直达资金下达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精准灵活、合理适度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深化“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促进金融服务更加专业、精准、直达、高效。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推动欧晶科技、大中矿业、天和磁材、新华发行等企业上市进程,完善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格局,培育合格发债主体,推动自治区特色产品期货上市。

六、坚持安全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出台并实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意见。

(一)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重新安排。逐步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支出政策,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新增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机制。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意识,依法举借政府债务,认真落实偿债责任,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做好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

2.维护金融安全。强化信用风险防控,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跟踪监测杠杆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弱的行业企业的流动性风险,防止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进一步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责任、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定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则,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

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鼓励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争取2021年底基本解决入住难、回迁难问题。

(二)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15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能源供储销体系,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有序释放优质产能,确保煤炭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切实稳定电力供应,力争全年投产煤电633万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加强重点地区重要矿产资源勘察,全面完成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继续强化“人物同防”,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全面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引导生产重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民营企业强化日常供应链管理,增强生产能力储备。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启动“智慧应急”建设,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积极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开展城市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示范点和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解决好群众信访问题,集中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把发展着眼点、着力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实施农牧民工返乡创业行动计划,推进京蒙劳务协作常态化、制度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2.规范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重点群体实施专项培训计划,积极打造区域特色培训品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能力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3.推进“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全区集中式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争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

(二)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稳定居民收入预期。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持续加大根治欠薪力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工伤保险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尘肺病重点行业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快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大基金预警和资金调剂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推进苏木乡镇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全覆盖。做好粮油、肉类等重要农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城镇学校、公办学校学位“扩容增量”,构建职业教育类型体系,推动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扎实推进双语教学改革,完成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任务。着力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实施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区域医疗救治中心、旗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基层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工作,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音乐厅、大兴安岭自然博物馆等项目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强体育公园、足球场地等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增设体育设施,持续深化足球改革,配合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加快“1+N+X”规划管理清单内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部印发实施。要推动自治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尽快启动,重大政策及早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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