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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单位具备72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能力。强化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27.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陕南、陕北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参照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石油化工行业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地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限产15%和20%左右产能,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陕北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六)坚持全民共治。
28.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4+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29.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鼓励激励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关中地区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修订完善《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省财政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调整峰谷电价时段,适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负责)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改造规划,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做好热网联通联调和建筑节能等工作。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天然气的生产、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气保障产业模式。促进乡镇和农村地区天然气等管网竞争性接入。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快建设储气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三)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科学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构建区域环保监管智慧平台,实现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四)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落实双随机制度,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规定,重点对冬防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省委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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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砚山县机场、伍家寨等11个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公告》,项目总装机容量112.5万千瓦,项目区规划面积约30000亩,拟建光伏组阵区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如下:砚山县机场、伍家寨等11个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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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四川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中共甘眉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文件指出,招强引优,加快晶硅光伏、锂电材料等主导产业龙头项目落地建设;重点推进四川启明星、博眉启明星25万吨电解铝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加大“腾笼换鸟”力度,加快盘活已停破产企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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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处中国西北腹地,地势海拔高、日照时间长,辐射程度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2012年被国家能源局确定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近期风电技术可开发量约5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近期发展潜力约5400万千瓦,宁夏新能源产业发展已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清洁能源发展发挥了示范作用。
宁夏创新开展全国首个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加强电网规划与新能源规划有效衔接,引入新能源超短期预测、输电断面稳控、风光火有功协调等先进电网技术,深挖“发、输、变”潜力。建立新能源优先调度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区内及跨区交易、置换、辅助调峰交易、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自备电厂替代等机制创新。
2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开展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支持将风电、光伏、储能和微电网方式用于北方地区取暖。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各省(自治区
国家能源局9月9日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0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表示,国家积极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开发运营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
5月2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
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打造世界一流的先进光伏制造基地,形成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光伏储能、光伏制氢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到2027年,全市光伏新增装机量2GW
近日,陕西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正式公布,合计616个,总投资287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917亿元。从项目分类来看,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2328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43%,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7766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27%,民生保障类项目总投资8668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30%。光伏、储能相关
2月24日,陕西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拟废止项目的公示,拟对国华吴起庙沟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废止。据统计,此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陆续对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和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占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文件指出,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占用25°以上的园林草地,原则上禁止占用25°以下的园地,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15—25°园地,应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
日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根据项目业主清单,涉及企业有三峡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集团等,其中,三峡集团项目指标最多,达450MW。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
2月14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共计5个项目拟废止,光伏项目2个,规模达到86MW,风电项目3个,规模达到250MW。原文如下: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光伏行业统一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光伏行业行政权力不当干预相关行为,促进光伏行业大规模、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文件指出,聚焦各市(县、区)组织实施的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等环节存在的行政权力不当干预行
今年,陕西咸阳市、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900M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拟将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华能彬州10万千万风电项目废止,将彬州市太峪镇2
1月24日,陕西省咸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公示显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要求,拟将咸阳市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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