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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光伏放缓!中国还要不要学德国?

2016-04-07 09:02来源:能源杂志作者:范珊珊关键词:光伏发电德国光伏市场可再生能源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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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的政策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造成去年德国光伏产业增速下降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联邦政府对于政策调整。2014年8月,经过多方博弈,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终于完成法律修订程序,已于201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于此次修订幅度很大,在发展思路和原则上有比较大的调整,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2.0版。

在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可以看到,法案给出了FIT补贴的容量上限:陆上风电每年为2.5GW、光伏每年为2.5GW、离岸风电每年为6.5GW,生物质能为每年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

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全额收购20年。并且此前法律规定,项目业主每个月可以有一次选择权,可以选择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上网电价,也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再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

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即实行强制的直接销售。这些直接销售首先适用于超过500KW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从2016年起,适用250KW规模以上的电厂,到2017年100KW以上规模的电厂都将实行市场竞价销售模式。

此外,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德国也将对太阳能自发自用的发电商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此前,并未对自发自用用户征收附加费,因而在德国境内能源合作社以及区域能源供应兴起。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规定,所有大于10KW的发电用户都将支付可再生能源附加,目前此一附加为每千瓦小時6.3欧分。

减免优惠的范围限定为电费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极高的用电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处于严酷国际竞争中,要保证他们的竞争力及工作岗位不受到威胁。

毫无疑问,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给太阳能发展泼上了冷水。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的通讯和市场总监DavidWedepohl表示,两个主要的政策层面的改变造成该国上网电价补贴的增量递减,其有效扼杀地面安装部分,以及最近对光伏电力的自发自用征收附加费,这一直作为对于寻求投资于光伏以抵消不断上涨的能源账单的企业的威慑。

政策的调整是造成2015年太阳能光伏装机走低的直接原因。“一方面是补贴的降低,另一方面在中欧光伏组件贸易中,为了保护德国本土的光伏产品,政府对中欧光伏组件进口价格协议进行了规定,每瓦价格不能低于53欧分。中国光伏组件价格最低限价,也降低了在德国光伏投资的经济性。”上述光伏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称。

原标题:德国光伏放缓!中国还要不要学德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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