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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光伏农业 应重视农光协调等关键问题

2016-02-22 10:23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徐秋玲关键词:光伏农业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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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光伏农业的土地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有些光伏农业项目虽以农业为出发点,但由于农业盈利性差,最终做成了单一的光伏电站。这样的农光项目可持续性差,倾向于变相征地。

谈及土地问题,农光互补项目大多为建设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的红线内,属于不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任何人、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

2015年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组成了联合调研组调研农用地管理情况,针对当前反映较多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给出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针对土地问题,记者在梳理相关政策文件时发现,目前我国光伏农业可参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等政策。

对此,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特别提醒光伏农业产业:“规范拿地、用地,有助于防范风险。”王斯成认为,当地是否有“建设用地”指标?农业、发电能否实现“双不误”?光伏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等问题都是光伏农业产业需要思考并解决的。

在采访中,业界专家普遍向记者反映,我国光伏农业发展任重道远,只有立足农业,规范用地,才能推进产业的发展,且在兴起之初就必须确定可行的商业模式与规则,并把好质量关。光伏农业需符合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对电站质量和农业效益制定高标准。只有在整个过程中达到相应的标准,加之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国光伏农业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原标题:专家建议重视农光协调等关键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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