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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一周热点精选(1.18—1.22)

2016-01-22 16:31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关键词: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一周光伏热点光伏要闻回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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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篇

1.浙江省物价局: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153元

1月8日,浙江省物价局发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6]2号)》。通知称自2016年1月1日起,浙江省燃煤上网电价平均降低0.03元/每千瓦时;分布式光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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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做好存量光伏发电项目与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的衔接,现对已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复核,将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为后期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奠定基础。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确认纳入各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名单,并填报有关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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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北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和《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扶贫办研究制定了关于《湖北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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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台市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前,烟台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有效扼制当前光伏发电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的高发态势,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现就有关严格使用林地范围、规范用地审核审批、规范用地审核审批、强化林地执法监管问题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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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省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顺延至2017年5月

当前,全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普遍具有滞后性,鉴于宁波市光伏电补贴政策实际执行时间较短,目前较多的光伏发电项目还在建设当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顺延至2017年5月,即对2017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发电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享受宁波市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同时,在此期限内若370兆瓦建设目标已经完成,则超出部分不再享受宁波市光伏发电电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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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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