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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分布式光伏该怎么办?

2016-01-13 08:51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成思思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发电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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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并网形式不同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收益模式,受燃煤电价下调影响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但是对于绝大部分地区来说,此次燃煤电价下调对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式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率影响很小。即便是对于浙江、山东影响超过了1个百分点,其项目收益率仍然高于12%,并不影响项目的投资建设积极性与融资可行性。”

“相较于大型地面电站,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对分布式光伏的影响稍弱,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上调,对分布式光伏特别是企业和住宅屋顶光伏收益模型最有利。”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钱晶对本报记者说。

此外,国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下发《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显著扩大,累计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接近光伏总装机的一半。

综上所述,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高峰期或将到来。

操作层面亟待规范

但是,在看到利好因素的同时,也要看到分布式至今为止尚未大规模铺开。

“原因依然在操作层面较复杂,亟待规范。一是补贴方面,多征收的190亿元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仅够补贴之前拖欠费用的一部分,整体缺口难以覆盖;二是融资、商业模式方面的问题仍未解决。”时璟丽告诉记者。

“国家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甚至部分地区的新建分布式项目一直没有拿到补贴,导致很多投资业主处于观望状态。”钱晶补充说。

“单个屋顶分布式因规模小、分散、难以管理、投资回报率不高等原因通常不被大多数企业青睐;尽管现在电站融资成本、担保要求都在逐步降低,但电站项目完全凭借项目自身进行融资依然较为困难;从我国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政策设计来看,补贴收益的直接获益方是电站持有方,而非用电方,在目前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模式下,用电企业仅享受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下的电费优惠,却要承担光伏电站可能带来的额外风险;此外,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标准长期缺失,导致前期设计不规范、施工不达标,造成政府投资验收无标准,企业投资建设无依据,影响我国分布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时璟丽说。

因此,分布式光伏亟待在操作层面予以规范。

记者了解到,合理的顶层设计和一套透明的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仍将是行业发展的关键。能源局领导已经在多个场合明确表示,补贴关乎整个行业的生存,能源局方面将尽快解决补贴资金的问题,确保整个行业现金流和资金链的健康。

“在融资和商业模式方面,期待更多的创新方式,希望金融机构能够对分布式的发展有正确的认识;此外,随着分布式比例越来越高,希望能有行业标准介入,以使得相关的配置得以优化,规范分布式光伏的市场行为。”时璟丽说。

原标题:艰难的分布式光伏该怎么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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