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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光伏普及的现实途径

2015-09-15 10:27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作者:张广明关键词:居民光伏发电屋顶光伏发电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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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证监会也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意图重新厘清股权众筹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区别。

有媒体还报道称,关于股权众筹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管理办法即将分别公布。其中,股权众筹项目融资额上限将设定为300万元,而非公开股权融资的项目融资额则没有上限限定。

依照这一规定来看,适合光伏电站的,可能只有非公开股权融资了。

梳理各种公开信息来看,未来的监管趋势可能是,股权众筹必须有牌照才能经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虽然不用牌照,但在融资的对象以及方式上将大大受限,包括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这意味着,就现有的互联网金融而言,“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这两大罪名,仍将是不能被突破的红线。

有业内人士就表示,P2P最容易被扣上的罪名名就是非法集资存款,而股权众筹则最容易撞上非法发行证券的红线。为规避碰触非法集资的红线,项目就不能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因此,一些平台所必须的注册方式,其目的就是把不特定浏览对象变成特定对象而规避风险。

此外,在“非法集资”的认定中,还包括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照来看,对于一个存续期高达25年的光伏电站而言,无论通过哪种互联网金融方式,都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投资人与电站存续期期限错配的难题,也必然意味着中间肯定要有若干次对投资人所购买的份额的回购,这可能已经符合“非法集资”的认定条件了,因此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规避。

与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的信托等渠道面临的法律上的风险,则要小得多。但其所面对的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却始终存在,也意味着光伏企业在最终的收益率兑现上,要承担着较大的责任。

透明度的优势

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自2010年左右开始崛起以来,2015年一季度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预计2015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用户将达到4.89亿人,渗透率达到71.91%。而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2014年,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65252款,较2013年上涨39.28%,全年共有6个月份的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超过5500款。

上述数据表明,对于光伏的投资品而言,将要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就现有的趋势来看,随着宏观经济放缓带来的企业盈利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后者所对应的各个投资品的风险也在上升。而就未来的监管趋势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将是大势所趋。具体而言,则是在整个投资流程中的信息披露方面。

基于此,不论是为了应对监管要求,还是投资者处于大环境下的投资风险规避,投资品如何做到在整个投资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将成为关注点之一。而这,恰恰是光伏电站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的。

因此,对于光伏电站而言,完全可以基于智能化运维的趋势,使得投资者通过手机等终端及时知晓项目每日的发电量等信息。这种公开、透明,将是光伏投资品最大的安全保障,也是吸引投资者兴趣的主要卖点。

原标题:居民光伏普及的现实途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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