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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消纳”难在哪

2015-04-27 15:42来源:《财经国家周刊》作者:刘俊卿关键词:清洁能源太阳能发电光伏消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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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难分

利益冲突是消纳难题的又一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依然以行政指令来制定发电指标,为协调各电厂之间的利益关系,及电厂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地方政府为电厂制定发电量计划,按机组平均分配发电时间。对于大多数清洁能源来说,发电量不能恒定,功率难以预测,导致在制定发电指标时难与传统火电平等对待,甚至没有发电指标。

由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电力企业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普遍下降,电力需求增速也随之降低。在同一区域内,相对于有限的用电增量和输送能力,如果要消纳更多的清洁能源,就意味着必须减少火电发电量。在现有电价管理体制下,多发电就意味着多盈利。对于长期处于亏损的火电企业来说,当然不愿放弃难得的盈利机会压缩自身发电量。

尤其是,北方地区冬季大量燃煤火电机组肩负供热任务,实行热电联产,使得火电变成刚性需求,这让清洁能源的空间再次被压缩。

对于这些长期存在的利益冲突,文件给出的解决路径:清洁能源消纳困难的地区,可通过市场化的经济补偿机制激励煤电机组调峰。补偿所需费用由受益的清洁能源和煤电机组根据程度进行相应分摊。

但此前原东北电监局就曾出台《蒙东地区风火替代交易暂行办法》,让风电企业与火电企业交易发电指标,被业内批评为开倒车。通过支付补偿费用来激励煤电机组调峰,无异于让成本较高、靠国家补贴发展的清洁能源背上更加沉重的负担。

解决路径

即便是连续出台两个化解清洁能源消纳难题的文件,能否真正见效,依然有待观察。

周大地认为,在电力相对过剩的情况当下,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关键要做好电力规划,实现清洁能源合理、有序、优化开发,这也是未来“十三五”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对记者说:“保障清洁能源的消纳,需要依靠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计划电量,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制度,加强对电力调度、发电运行和年度发电计划实施的监管。”

值得期待的是,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到,新一轮电改将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有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更多的人把希望寄托在配额制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被业界视为解决消纳问题的重要手段,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即,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目前国际上已有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实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记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可能在年内出台,一旦实行配额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清洁能源的消纳难题。”

此外,利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和推广储能技术,也是未来化解清洁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途径。

原标题:清洁能源“消纳”难在哪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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