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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光伏农业发展经验与问题调研

2015-04-13 10:59来源:《国家能源报道》作者:王俊关键词:光伏农业渔光互补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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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存障碍缺乏标准影响可持续

江苏光伏农业的优势使其备受企业和地方政府青睐,发展势头迅猛,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待解。

用地方面,光伏农业用地性质怎么判断,究竟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并无规范。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同,个别项目迟迟难以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比如说,在鱼塘上建电站虽然不会改变鱼塘的根本性质,但江苏的成片鱼塘基本都属于农用地,按规定不能在上面建设像电站这样固定周期较长的建筑物。这一矛盾使部分项目在拿地的时候,不容易让地方国土部门‘点头’。”顾阳介绍。

对此,祁寿祥建议,国家农业、国土、能源等相关部门,应联合牵头对光伏农业项目实施中的土地使用性质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对其用地进行备案并视为农用地范畴,从而进一步为解决光伏电站用地问题畅通经络。

审批方面,光伏农业因涉及面广,审批程序较传统电站更为复杂。

“我们的渔光互补项目在行政审批中和普通光伏项目确有不同之处,办理手续流程较多,其中所需提供资料备份特别多,涉及到土地综合利用、环评、滩涂养殖等手续。”朱安祥告诉记者。

南京傅家边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卞维亮也对记者表示,他们利用自己的大棚建设的棚顶光伏项目,尽管装机只有63.18千瓦,审批却也花了半年时间。“希望审批的时间能再缩短点儿。”他提出意见。

政策方面,能否可持续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的项目仅前期投资就高达4.5亿元,现在虽说种植了药材,但收益还很少。想要收回成本,绝对离不开政府的补贴。所以我们最怕政府补贴政策有变化。”洪大卫告诉记者。

光伏农业的补贴可以有两块,一块是光伏发电补贴,一块是种植养殖补贴。

但江苏乃至国内对光伏农业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目前只明确了发电补贴,而没有明确种植养殖补贴,具体执行时只是参照了设施农业标准,存在地区差异、理解差异。

因准入标准缺失,企业投资光伏农业是否会出现一哄而上、“过热”的现象也渐渐让人担心。业内已担忧有的企业会以光伏农业之名套取补贴、占用农业用地。

“应该说,有这种现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企业人士称。尽管问题不少,但他仍看好光伏农业的未来,因为江苏对光伏农业市场的开发还是非常审慎的,江苏省能源局对这一市场的监管也日趋严格。“我们公司今年准备再搞一个项目,就怕抢不到‘路条’!”

原标题:江苏光伏农业发展经验与问题调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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