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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征求对光伏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5-04-02 10:10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光伏行业光伏政策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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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等级条件

本标准采用限定性指标评价和指标分级加权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在限定性指标达到Ⅲ级水平的基础上,采用指标分级加权评价方法,计算行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根据综合评价指数,确定清洁生产水平等级。

对晶硅太阳电池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领先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一般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光伏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列于表2。

表2晶硅太阳电池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6.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6.1指标解释和计算范围

6.1.1铸锭工序综合电耗

铸锭工序综合电耗,按公式(6-1)计算:

式中:

——铸锭工序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公斤(kwh/kg);

——统计期内铸锭工序总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统计期内铸锭产量,单位为公斤(kg)。

工序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下同。

工序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下同。其中,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硅锭工序实际耗电包括坩埚喷涂、铸锭炉、烘箱、传输和装卸载等自动化设备等生产系统耗电量,车间内照明、冷却塔、制冷机、换热器、空压机、干燥机、空调设备、排风设备、环保设备、循环泵、采暖设备、原料储存和输送等辅助生产系统耗电量或分摊量,以及办公楼、科研楼、检测化验室、厂内食堂、厂内浴室、保健站等附属生产系统耗电量或分摊量。

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能源节约,不属于外购能源,在统计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企业自备热电厂时,只需要对由热电厂送入生产系统的电和蒸汽进行统计计算。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电池工业等7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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