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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国八条”漏洞逐渐显现——“就地消纳”禁锢

2014-04-28 09:13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张广明 吴军杰关键词:光伏国八条光伏电站并网地面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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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电”问题有望缓解

根据甘肃省的发展规划,2015年底光伏并网装机将超过500万千瓦。这一目标,在2013年即获得了极大的推进。

据汪宁渤介绍,甘肃已核准的光伏发电“路条”大概为500多万千瓦,而仅2013年一年,全省的光伏电站投资规模就达到了380万千瓦,共建成投产了80多个项目。其中,仅12月份一个月就并网了200万千瓦。“目前已经并网的是93个,前几年积累的只有10多个。去年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年初的预期,确实是比较‘恐怖’的事情。”

在汪宁渤看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与去年年中出台的新的电价补贴政策有关。

根据2013年出台的电价补贴政策,甘肃省的绝大部分地区属于一类资源区,将享受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该政策同时规定,在2013年9月1前已经获得备案(核准)的项目,如不能在2013年年末投入运行,将只能享受新出台的0.9元/千瓦时的补贴。

“许多项目正是为了抢在2013年前并网,以便享受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才出现了大规模的抢装潮。”汪宁渤称。

不过,在装机规模大增的同时,电网的输送能力、调频调峰、电量消纳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以调峰为例,甘肃全省最大负荷只有15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已经超过了1100万千瓦。“大家都知道,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最大的缺点就是只能波动性、随机性发电,需要为之配备相应的火电、水电等进行调峰。但说实话,在去年投资这么大规模的光伏电站时,根本没考虑调峰的问题。因此,甘肃电网公司现在是难受得不得了。”汪宁渤介绍说。

对于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此前出台的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甘肃省也给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其中,包括通过承接和发展能源消耗密集型产业、改造提升和壮大传统产业、较大幅度提高就地消纳能力以及试行大用户直供等政策措施,来促进和解决新能源就地消纳和风光水火互补、调峰的问题。

在对外输送能力方面,据汪宁渤介绍,与甘肃新能源外送相关的主要有三个电网项目,750千伏的西北——新疆二通道、甘肃酒泉——湖南株洲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这两个是直接受益的项目;而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则是间接有助于缓解甘肃新能源外送的矛盾。

“目前,甘肃酒泉——湖南株洲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预可研也已经完成。如果顺利的话,今年可能会开工。建成之后,能够支撑甘肃1000万千瓦风电以及四五百万千瓦光伏的并网需求。届时,甘肃电网对外输送能力将得到很大的提高,限电问题也将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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