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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终端应用的“地方突破”

2013-12-25 10:29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张广明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光伏新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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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各地推出的相关扶持政策已经更加务实。制造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则主打应用牌;而相对不发达地区,则围绕诸如光伏产品检测、EPC等服务业等进行布局

中国的光伏终端应用,一直存在着“适销不对路”的尴尬。

放眼望去,对终端应用“兴趣浓厚”的,依然不外乎制造业、传统的发电集团等固有的几类企业。

可很显然的是,如何撬动那些既有实际电力需求又可因此获得不错收益的高耗能企业,才是关系到光伏内需能否启动的关键。

近期,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开始放出积极的信号。

浙江省在近日出台的扶持光伏发展的意见中称,将在屋顶发电、光伏照明、地面电站等领域实施“百园千项万户”工程,即在百个产业园区全面推进光伏应用,组织千项兆瓦级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广万户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其中,特别规定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为此,浙江给出的激励措施则是,在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省里再补贴0.1元/千瓦时。

除了浙江外,上海等其他一些地方也推出了相应的扶持光伏业发展的措施,作为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发展光伏业的配套措施。

总体来看,各地推出的相关扶持政策已经更加务实。制造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则主打应用牌;而相对不发达地区,则围绕诸如光伏产品检测、EPC等服务业等进行布局。

不过,碍于一些现实因素,一些地方新政在最终落实方面仍显得较为笼统和粗糙,这也令其后续运行效果或将大打折扣。

比如,有的地方虽然已经将光伏电站与节能减排相挂钩,但仍然没有给出更进一步的解决现有难题的措施,包括初始建设资金来源、合同能源管理等。而如何将二者有效的对接,则无疑需要新的商业模式。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近期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商业模式和开发模式。可以预见,能否创新商业模式,将成为打破现有光伏终端应用圈子参与过窄的重要一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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