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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集团“闪身”资本市场 高溢价令收购终止

2013-08-07 09:06来源:经济导报关键词:力诺集团江苏旷达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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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风频传

10亿元以上的收购价格,对于江苏旷达而言,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导报记者查询江苏旷达2013年一季报得知,至今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1亿元。同时,因新设子公司江苏旷达饰件有限公司,江苏旷达今年一季度预付土地款项1.27亿元,使得其现金流捉襟见肘。

然而,近两个月来,先是国务院发布力挺光伏产业的“光伏国八条”,提出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而后,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谅解;日前又有消息称,有关部门近期将明确光伏电站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光伏产业暖风频传,坚定了江苏旷达进军光伏产业的决心,其宣称本次收购事项的终止并不影响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整体发展战略。

“今年6月和7月,国务院两次表态将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但如今只有框架意见,具体补贴措施等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目前对光伏企业的影响并不大。”上述山东力诺人士认为,国家虽已颁布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政策,但具体执行层面仍存在不确定性,市场、财政、税收、金融等诸多方面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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