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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认为,双方为一点违约金撕毁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不大。而仲裁中,哪一阶段出现和解都很正常,亦很有可能。
受“光伏国六条”出台,特别是商务部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初裁结果尚未公布的“靴子效应”影响,连日来,我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多晶硅及硅片生产商——保利协鑫股价获得了有力支撑。
而即便7月15日晚,保利协鑫发布的一则“有关其一家全资子公司(太仓协鑫)仲裁事宜”公告,也未能阻碍其涨势延续,次日(7月16日),保利协鑫报收于1.92港元/股,单日涨幅达6.67%。
根据公告,保利协鑫称其于7月9日收到一设备供应商指控,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太仓协鑫没有部分履行一份2011年订立的价值18亿港元的硅片生产设备采购合同。
此外,公告显示,这一匿名设备供应商目前已将针对太仓协鑫的仲裁申请递交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太仓协鑫亦将在收到通知30日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有关答复。
就“设备供应商何许人也及具体涉案金额”等问题,虽然保利协鑫有关人士并未给予《证券日报》记者正面作答,但其也回应称,“公司将妥善解决此次附属公司的设备采购争议问题,此次争议不会对保利协鑫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官司双方存和解可能
对于公告,一位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保利协鑫旗下硅片厂之前曾进行过提升单机效率的改造。而在更多仲裁相关事宜未公开披露前,涉案双方孰是孰非实在无法判断”。
事实上,此番保利协鑫所发布的公告并未公开仲裁申请人身份,也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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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保利协鑫正式宣布,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案于2022年4月1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后,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于2022年4月1日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证明本公司英文名称由「GCL-PolyEnergyHoldingsLimited」更改为「GCL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及中文双重外国名称由「保利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8日,保利协鑫公布2021年全年业绩公告,报告期内,保利协鑫实现营业收入196.98亿元,同比增长34.3%;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0.84亿元,实现扭亏。保利协鑫称,收益增加主要由于光伏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导致光伏材料业务收益增加,部分被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销量因于2020年及2021年
2月21日,保利协鑫发布一人事公告,公告显示,朱战军先生获委任为副主席及调任为联席首席执行官,兰天石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联席首席执行官,自2022年2月21日起生效。个人简历:朱战军,1969年生人,徐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长期从事光伏材料研发制造的管
2月21日,保利协鑫发布公告称,为充分聚焦硅材料科技主业,回归科技创新属性,董事会建议将“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与此同时,GCL-PolyEnergyHoldingsLimited更改为GCL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公告还承诺,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任何权利和公司日常业务
2月9日晚,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基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前提,董事会启动一项可行性研究,就公司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能性进行讨论和计划,包括上市方式、时间及任何发售计划。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就是否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任何可能的上市作出决定;及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24日,保利协鑫发布盈喜预告及业务更新,根据公告,保利协鑫根据对本集团最新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1年度”)本集团预计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约人民币50亿元,而比较2020年(“2020年度”)同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为人民
12月15日,保利协鑫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配售股份不超过20.37亿股,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的8.13%。配售价2.49港元,较14日收盘价2.55港元折让约2.4%。
11月11日,保利协鑫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能”)硅烷流化床法(FBR)颗粒硅新增2万吨产能已于2021年10月底完成基建,经过严密设备测试及相关系统调试,于11月10日正式投产。
停牌多时的保利协鑫终于于25日发布2020年度全年业绩及2021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根据公告,2020年保利协鑫收益达到146.21亿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24.0%;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56.68亿元。而2021年上半年,保利协鑫收益达到87.79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22.3%;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盈利约24.07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保利协鑫和旗下协鑫新能源公布,根据百慕达最高法院的命令而召开的重组计划会议已于上周五(4日)举行并获通过,但有待法院及符合其他条件等。
5月21日,保利协鑫发布《行使对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的担保权益》的公告,公告显示,保利协鑫全资附属公司杰泰此前与独立第三方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作为质押的协鑫新能源股份被贷款人声称「没收并出售」。
今年1月,光伏注定将不太平!在中美贸易谈判签字的大背景下,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率先释放出信号1.201光伏电池关税配额有望增加一倍;2.对华光伏双反五年复审征求意见中;(来源:微信公众号“光伏测试网”作者:蔡静华)而上周签字的《中美贸易协议》明确指出:未来两年我国将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不少于
自2014年初开始,美国生产多晶硅出口进入中国,必须加征反倾销及反补贴税费,税费的增加导致中国单多晶硅片企业几乎不采购美国生产的多晶硅(除中国保税区外)。直到近两年透过中美两国贸易的持续讨论,最终在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双方签署两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内容提到:在2017年基数以上,扩
2014年以来,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2014年4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
韩国希望中国能降低关税,这一决定可以让中国制造商们进一步降低成本。韩国已要求中国政府取消自2013年7月起开始向韩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这一要求是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MOTIE)今年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韩中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MOTIE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韩国代
1月18日,商务部连发两份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及对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原文如下: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立案公告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
2018年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终止实施。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
21日上午,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复审裁定,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此次价格调整,最高税率为113.8%。税率调整详情如下:那么这些年,中国在太阳能行业都经历过哪些双反调查呢?一、中国对外双反调查中国对外国的光伏产品
今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作出期终复审裁定。商务部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多晶硅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
根据海关最新数据统计,2016年7月份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依旧维持在万吨以上,达到12082吨,环比增加0.22%,同比大幅增加25.0%。2016年截止7月份,七个月单月进口量均在万吨以上,其中有五个月单月进口量都超过1.2万吨,1-7月份累计进口多晶硅83016吨,同比增加19.0%。导致多晶硅进口量持续维持在万吨以上
屡屡遭受双方之苦的中国光伏企业,也不是好惹的!4月29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国企业的申请书,请求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按照商务部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保利协鑫公布,就全资附属太仓协鑫的仲裁事宜,太仓协鑫与仲裁申请人已订立修订协议,申请人将尽快采取适当的步骤暂时停止仲裁,及于太仓协鑫根据协议完成购买设备后,申请人将尽快采取适当的步骤撤销仲裁。目前双方已通知仲裁庭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关暂时停止仲裁事宜。该公司于协议项下的财务责任将不会因订立修订协议而增加。
日前,保利协鑫收到其中一名设备供货商(申请人)通知,指申请人已就保利协鑫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太仓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仓协鑫)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通知(通知)。根据通知,申请人已经就其与太仓协鑫于2011年订立的总合同价值约1,800,000,000港元由太仓协鑫向申请人购买若干硅片生产设备(设备)之买卖协议(协议)所产生的争议,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对太仓协鑫(作为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人声称,除其他事项外太仓协鑫违反协议,没有履行其义务根据协议购买部分数目的设备并按协议支付全部款项。7月16日,保利协鑫发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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