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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地税服务光伏企业应对欧盟光伏“双反”

2013-06-09 13:46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键词:欧盟双反光伏企业光伏产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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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盟向我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案件涉及我省光伏企业100多家,金额近百亿美元,其中,我省尚德、天合、旺能和晶澳在我省的关联企业均属强制应诉企业。为帮助光伏企业应对欧盟初裁,扬州地税局推出三项服务举措,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一是开展光伏行业受损情况调查。走访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金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新能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锦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入了解光伏企业对欧盟初裁的反应,综合分析反倾销税对光伏产业销售、利润和纳税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向政府反映光伏企业的自救措施和资金、财税等扶持需求。二是服务光伏行业技术升级扩大内需。密切跟踪光伏行业技术转型升级,对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期8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和太阳能刻蚀工艺技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辅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让企业及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技改项目早日达产,打开国内市场需求。三是开展税收风险识别服务。建立光伏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型,全面识别光伏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风险点,提醒企业做好预防工作,化解税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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