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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奋斗史——“太阳帝国” 呼唤“阳光”

2013-05-20 09:54来源:能源评论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金太阳光伏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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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网:超前与滞后

毫无疑问,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中,电网公司的身份多少有些尴尬。走得慢了,受业界与社会舆论的质疑;走得快了,则不免又有些“自作主张”。

虽然国家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原则是,在自发自用的基础上余量上网。可出于各种原因,许多项目发的电全部上网,而即使是“余量上网”或“自发自用”的项目模式,也都需要电网做出相应的接入设计与改造,并网的工作量与压力并不小。

在“金太阳”工程的实施中,投资方对电网一个最大的意见是接入系统的费用太高。在对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的采访中,发策部主任陶佩军告诉本刊记者,电力系统的技术规范由国家制定,在国家技术规范没有做出配套修改的情况下,电网只能参照常规电厂的做法,因此“接入的要求高,费用自然贵。所谓接入费用主要在于线路,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收过其他方面的服务费用。”

在陶佩军看来,过去的那套技术规范显然不适合分布式光伏发展,其实质在于“国家的政策规则规范滞后于光伏的发展”。

2012年10月26日,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缺失的情况下,国家电网公司决定先行一步,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在该文件中,国家电网公司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电源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而据任东明的介绍,此前国内最早关于“分布式发电”的定义是在201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是指“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为目的,生产电力除用户自用和就近利用外,多余的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发电设施、发电系统,或有电力输出能力的多联供系统”的发电项目,并无具体的接入电压等级与容量标准。分布式发电的定义,无疑需要一个国家层面的明确标准。

此外,国家电网公司承诺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与任何服务费用,并明确了办理流程与工期安排。针对并网设备与人工方面的费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专门设立了一个单项资金,根据项目情况向下发放。“要执行一段时间才知道花多少钱,目前就是先把事做成了”,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说,“但长此以往是没道理的,对企业而言,各种费用收支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特别像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大型央企,每一项收入与支出都有国家政策支撑,可现在这笔费用支出,我们暂时无法列支,只能先垫付着,等待国家政策。我们也有个别员工不能理解,觉得哪有做这种事情的,把自己饭碗敲掉,敲碗的榔头钱还要自己出”。

今年2月份,国家电网公司又将这一服务政策进一步扩展到整个分布式能源领域。

项目开发企业对并网的政策支持,普遍感觉力度很大,对电网所做的工作也很欢迎、认可,只是仍然觉得流程有些繁琐。在对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等光伏企业的采访中,本刊记者了解到,他们对国家电网公司的并网政策也非常欢迎,只有项目并网发电,他们的产品才有市场。

在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上,电网再次走到政府前面。打开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今年3月25日《关于浙江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有关情况的汇报》的文件,里面清楚地记录着自然人建设、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均需要国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才能解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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