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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光伏行业的研究报告

2013-04-27 09:22来源:21SPV光伏社区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并网光伏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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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马尼亚光伏政策的分析

2008 年10 月27 日,罗马尼亚通过并颁布了第220/2008 号“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促进机制法”,该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在罗马尼亚从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开发的鼓励政策。

2011 年10 月欧盟通过了罗马尼亚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促进机制政策,至此,罗马尼亚对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基本确立。从促进机制的基本内容上看,目前罗马尼亚是欧洲国家中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内激励力度最大的国家。

3.1 绿色证书

1) 罗马尼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鼓励方式主要是授予绿色证书(绿证)的形式,该绿色证书由罗马尼亚能源规划局(ANRE)评定和授予。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并且单独并网的电力可以享受绿证的鼓励政策。

2) 可享有鼓励机制的可再生能源(需并网发电)包括太阳能,太阳能发电每生产和输出1MWh可享有6 个绿证,绿证的有效期为16 个月。

3)可享受鼓励政策的期限使用新的设备/发电机组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可享有15 年的鼓励政策;

4) 对于生产商来说,可再生能源电力生厂商每个月向电力传输和系统运行商上报必要信息,以确定上一个月所生产的可享有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数量,上报信息时还需要提供:

在电力生产商通过电网输送电力的情况下,其与网络运营商共同就电力运送/消耗的测量数量确认的签字说明;

在电力生产商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电力的情况下,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数量以及向消费者供应的电力的数量的数据,包括最终自用消耗的电力,但是不包括自己技术消耗的电力。

5) 电力供应商和电力生产商需要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绿证以满足确定的年度强制性绿证采购配额后,方可出售电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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