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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制裁有望放缓

2013-04-17 09:10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欧盟双反光伏企业太阳能电池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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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由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引发了各界关注。

在这封获得了欧洲20多个国家700余家光伏企业、1024名企业高管认同并联合署名的公开信看来,“欧委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决定实施惩罚性关税,可能对欧洲光伏企业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阻碍欧洲太阳能行业增长”。

作为欧洲光伏业的“心声”,同时也作为欧洲光伏业对中国同行的一种“声援”,人们寄希望于这封“公开信”能够影响6月即将公布的欧盟对华光伏电池板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业界高管也认为公开信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初裁乃至终裁结果起到缓和作用。但与此同时,不论欧洲“双反”最终结果如何,欧洲始终将是他们市场布局的重点。

“双反”调查结果或因公开信而缓和

欧委会分别于去年9月和11月启动了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此外,其还于今年3月6日实施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强制进口登记。

“强制进口登记是面对所有光伏产品的,较原先仅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玻璃的范围扩大了。有了强制登记日,欧盟便建立了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追溯期(强制登记日到终裁日),一旦欧盟于终裁时提出追溯,则中国光伏产品还需补缴追溯期的惩罚税。”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向记者介绍。

按照欧盟相关法规,欧委会将在今年6月前后公布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而其于去年11月启动的反补贴调查,目前尚需经历9-10个月的调查期。

英利法务总监樊振华向记者表示,“欧盟最终是否对华采取追溯机制,要等6月份初裁结果公布后才能得知。而若明确采取追溯,执行追溯则要等到12月终裁结果发布后”。

由此可见,6月份欧盟将公布的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事关重大,其不仅关系到欧盟将对华太阳能板征收的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亦将关系到欧盟是否对华光伏企业采取追溯机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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