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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将推行光伏等新能源并网新政

2013-02-05 10:41来源:PVNews关键词:太阳能光伏可再生能源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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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人士介绍,目前,东北地区、内蒙古地区、西北地区,包括华北地区的张家口和承德都存在运输通道问题,“先不说协调不协调,这些地区输送容量都不够,要先把输电瓶颈解决掉。”

上述电监会报告就曾统计称,截至2011年底,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并网工程累计投资440亿元,尚不及自2006年到2011年电网建设总投资的5%,而且报告还总结风电未能并网的原因时认为,风电配套并网工程建设滞后是主要成因之一。“这就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上述能源局人士表示,这就要解决运行和补贴问题,其主要的就是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问题,这一方面各方存在较大争议。

其实,对于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收购,多个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和2007年电监会颁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都明确表示,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但事实上,在并网时多方分歧较大,主要体现在电源冲突、电费结算、补贴拨付和输配网络建设投资等环节。

“不同部门和不同方面有不同意见,风电规模大了后,对火电带来冲击,利用小时下降,这时有部门提出风火置换补偿,由风电补偿火电让出的容量损失,保证风电的上网容量,这看似合理,其实没有法律基础,法律规定必须保证风电全额收购,所以要对现有的价格机制进行改革,以缓解两种电源间的矛盾。”上述人士称。

对此,记者独家获悉,国家能源局正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管理办法》,以解决风电和太阳能等电力难以全额收购的难题,而且,行业期盼已久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下称《配额管理办法》)也将择机出台。“能源局出台上述办法意在解决并网问题,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全额收购,就不该存在优先的问题,更没有先后之分,所以谈优先上网本身就没有法律基础,解决并网问题,还要看后者《配额管理办法》的出台情况。”国家能源委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表示。《配额管理办法》主要是国家能源局根据各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经济总量、电力消费总量及电力输送能力,确定2015年前四类区域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体比例,并通过考核和经济处罚等相关措施,保障配额制实施到位。

此外,上述人士还透露称,新能源的电价补贴已经步入正轨,已实现财政预拨付。“此前,电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补贴部分等到国家资金下来后计算,现在统一改为财政部按季度预拨,当月的电量、标杆电价和补贴资金进行一起结算。”“我们在发达国家进行过考察,风电问题如果可以做到预测可知,并保证电力系统具有灵活的电源,风电并网运行就不存在电网所说的技术上的障碍。”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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