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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线光伏企业的出路之二一:多少才是光伏产品的底价?

2012-12-03 09:16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关键词:光伏企业光伏产品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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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按照“能量增益”的方式。

这是由光伏产品的本性所决定的。光伏产品本身的存在,就是要和其他形式的能源竞争。以中国占大头的火电为竞争对手,光伏如何才能够胜出?

现代火电站,超超临界的,1GW造价约50亿人民币。只是这类电厂一年能工作近6000小时,其一年的发电量为60亿度,一度电即便按0.4元的价格来算,也是24亿的产值啊。且不说其净利润多少,光是税这一块,就够大家眼馋的。

德语里面有一个词,叫做Amortisationszeiten,意译过来是“回本期”。指各种不同发电装置需要把建造时所需要的能源赚回来的时间。对于太阳能,可能是5-6年,对于火电站和核电站大约是2个月,风电大约是1年。

此外还有一个Erntefaktor,意思是指“收获倍数”。是指不同的发电装置在生命周期内所能发出的总的电力与本身的投入之比。核电排名最高,是120左右,水电50,火电30,风电20左右,光伏大约在5左右。

大家可以看到,和风电相比,光伏的优势还是弱了那么一点。

回本期注定很长,而收获倍数又小,主力能源肯定是没戏的。

这也是为什么德国在2012的新EEG(可再生能源法)里着重强调离岸技术的大风电的一个原因吧。

是不是就没有前途了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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