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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自给式光伏发电大市场

2012-09-12 08:56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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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市场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有很明确的光伏激励政策和充足的资金支持,但是却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对于大型光伏电站

1.并网难:首先是电网建设不配套,光伏电站外的输电线路,甚至变电站都要由光伏电站开发商投资建设(等电网公司建设变电站及相应配套线路不可能也等不起),增加了光伏电站的建设投资;其次是电站建成后需要经过当地电网公司的批准才能并网,批复过程相当漫长,即使是并上网,由于电网的送出能力问题,又常常被强制限发。并网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商的利益;

2.土地使用税:按照特许权招标时确定的原则,10MW电站25年的土地租用金为300万元;而各地执行的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却没有统一标准,经调查每年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金额2-6元不等。一座10MW的光伏电站大约占地25万平方米,即使每年只收1元/平方米,25年下来也比特许权的收取标准高;

3.电站运营期尚未明确: 2011年国家公布了光伏上网电价后建设的光伏电站电力购买协议(PPA)的执行期至今没有明确,这使得项目开发商在融资方面遇到很大困难;

4.电价补贴资金拖期严重: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电量补贴资金只发放到2010年9月,之后的补贴资金至今未到位,使得项目开发商的利益受到损害;

5.电站建设规划不同步:还没有做到规划先行,大型光伏电站的规划需要与电网建设协调制定,而且必须落实到具体区域,没有科学严谨的建设规划带来了目前并网难和资金问题。

对于配电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

无论是“金太阳”示范工程还是光电建筑项目,都属于配电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这2个国家项目都是属于初投资补贴,用户侧并网,抵消电网电量的商业模式。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用户侧并网难:按照项目原则,所有“金太阳”示范项目都应当允许光伏系统在用户侧并网,以抵消电网电量的方式运行。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地方电力公司常常要求光伏系统升压并入公共配电网。 这样一来,开发商需要增加升压站的投资,而且只能享受到脱硫燃煤电价,而不是零售电价,使得项目的经济效益受到损害。到目前为止,国家电网公司并没有给出用户侧并网的技术原则,致使地方电力公司在核准用户侧并网的光伏项目时无章可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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