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因为现在立的法,与国家法律没有抵触,我还是持支持态度。”近日,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述其对《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的态度。
此前8月1日,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但因其规定包括“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而引发热议。
郑回应称,该项条例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进行统一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件事”,而这一条例未来是否会在全国铺开,郑国光表示,“可以互相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求。”
8月20日,记者尝试联系部分省份气象局的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自己省份对此问题尚在研究阶段,“出台法律的问题还未进入议程”。
事实上,有关气候资源的探测目前确实存在重复探测、标准不一的问题,但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条例》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国家气象局局长态度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正是这些言论将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推向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局长的回应
《条例》中“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说法引发对风能等的使用是否要收费的猜测和争议。
一位发电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看着《条例》中的表述时,十分担心《条例》一旦铺开,企业对风能和太阳能的使用会缴纳类似水资源费一样的费用。
由于目前《宪法》中尚未有对风能、太阳能的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条例》中“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的说法亦受到了法律研究人士的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曾表示,按该逻辑,空气会变成国有资产,老百姓以后不得自由呼吸空气,因涉嫌侵占国有资产。
郑称,这项条例主要是对气候资源探测进行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件事情。
“遇上这种事(指争议),你越解释越让大家糊涂,其实倒不如说,我们在实践中让大家看,是不是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郑国光说,“其实没有(收费)。”
事实上,《条例》所要求的为“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经批准的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通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
此前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绪清亦曾表示《条例》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和保护进行规范,并未涉及开发问题。
气候资源探测之争
事实上,《条例》关注的重点在于气候资源的探测上。
据马的回应,目前黑龙江正处在新能源大发展的阶段,气候资源探测比较混乱等现象导致测得数据不具有科学性和可比性,影响了气候资源的科学探测和有序开发利用。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唐文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目前对气候资源探测很多标准、认证确实比较混乱,需要有序地管理,“尤其是光伏电站建设前,对某一点会要求每家公司都去测评认证,实际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马绪清认为,推行气候资源探测审批制度,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按照《条例》,从事气候资源的探测需要经气象部门审批,并需要将气候资源探测资料向气象主管机构交汇。
“这不能根本上解决气候探测资源浪费问题,这些数据并不能向所有光电企业发布”,唐认为,一个更为有效的方法是由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探测,并有偿或者无偿向企业发布。
上述发电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所进行的风能探测已经需要向气象部门购买常年的气象资料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增加审批,也就是说气象部门希望在新能源开发的审批中分得‘一杯羹’。”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探测统一管理能有效解决项目审批过快、盲目开发、产能过剩等问题,但在目前风能、太阳能产业危机重重之时才出台“不疼不痒”之举无疑“雨后打伞”,“将遭到新能源企业的强烈反对”。
“风能太阳能归国有”实为权力逐利行为
在今年以前,如果有人说阳光要收钱,空气也要收钱,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是笑话,但在中国公众当下的意识中,这不是笑话今年六月,黑龙江省颁布《气候资源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须经气象部门审批,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在经历公众一边倒的唾骂与鄙夷之后,官方有些灰头土脸。本以为此风将息,不料如今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却突然蹦出来支持黑龙江省的“风能太阳能归国有”做法,并称是公众误读了政策。此话再次让公众的舌尖卷起舆论风暴。
其实在黑龙江省“条例”中,有着很鲜明的环保理念:气候资源的探测和保护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综合有序、防止和减轻人类活动对气候及自然生态的影响。郑国光所支持和认为公众“误读”的“风能太阳能归国有”,也正是这一点,通过审批来规避某些风能太阳能项目的重复建设。光看这一出发点,确实是好的,出于环保目的和管控合理开发的目的。但是无论黑龙江省还是郑国光都忽略了一个根本的现实,那就是立法之前缺乏民意的参与。在没立法听证的情况下匆忙立法,难免会招致公众最恶意的揣度“国有化”体制中已然发生诸多垄断无耻,在这个背景下谈“国有化”,无疑会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
而且黑龙江省立法目的显然也并非那么单纯。再看黑龙江省立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确有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但是并没细致到将阳光和空气也归于法内,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将阳光和空气等自然资源国有化,事实上根本无法可依。而其急于立法,就有了异样的味道。在太阳能和风能科技手段不断进步的今天,将这两种自然资源运用好的话,那对于企业来说可就不是一丁点收益的问题了,那么立法初衷是否也有权力分羹的味道?就像早先沸沸扬扬的“乌木”之争,官方在很早之前并未将这地下之物视为国有,因为早先没有人觉得它值钱,而现在“乌木”市场价格突起,当地政府却将之以“国有”为名豪夺而去。二者相较,可见异曲同工之处皆为利来,皆为利往罢了!
因此说,风能太阳能归国有,环保善意有没有?有!但那需要归于真正的“国有”定义,就是归“人人所有”,而非归政府部门所有!但是,在当下垄断的现实中,什么“国有化”就意味着什么值钱什么高价,“国有化”立法就是意味着权力对利益的最大化向往风能太阳能归国有立法的核心在于设置了“企业审批”的程序,这与“人人”关系根本不大,而是管理权力、利益收益全部掌控于政府的有形之手!也许这样确实能避免重复建设,但是设置审批就意味着行政收费的必然和官员受贿的可能性,权力寻租变成了最终的结果!当公众看明白这一点之后,你说会赞同这样的“国有化”,会给你好脸色看吗?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颁布《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日前,国家气象局局长在做客一家电视台时表示,针对“黑龙江风能太阳能归国有一事”,其它各省也可借鉴。此消息一出,立马引来舆论哗然。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认为,风能、太阳能属典型的自然资源,不存在国有化一说,黑龙江做法有失妥帖,气象部门主掌探测开发权纯属无稽之谈。首先,发改委同气象部门存在“掐架”危机。气象部门应以气象信息服务为主,做好天气监测、预报等工作,而发改委
从6月中旬黑龙江正式立法风能太阳能归国有之日起,到如今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力挺,社会舆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这一规定的抨击,几乎成一边倒的趋势,社会、法律等方面专家齐上阵,将这一政策几乎批的体无完肤。但是,相关部门的解释不仅没有降低指责的热度,反而因其幼稚而简单粗暴处理问题方式将问题进一步激化,暴露出了现在的官员在应对社会问题时并没有与时俱进,还是停留在高高在上的传统思维模式。“风能太阳能归国有”这一事件表面上看是因为6月14日黑龙江省通过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里面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
如果有人告你风能太阳能归国有?你可能会下意识的问下自己,这个人说的是真的吗?但事实上,情况或许就是如此。日前,国家气象局局长在做客一家电视台时表示,针对“黑龙江风能太阳能归国有一事”,其它各省也可借鉴。此消息一出,立马引来舆论哗然。其实,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颁布《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有网友进一步调侃道,难道吹风呼气晒太阳也会收费么?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先引述一下宪法关于资源国有的条款。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把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这件事情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人们依旧没能等到黑龙江政府满意的回应。6月14日,黑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对气候资源探测将实行探测许可制度。《条例》中“风能太阳能属国有”被公众广泛质疑。对此,中国气象局法规司权威人士表示,同水利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一样,气候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这一点不存在疑议。另据有关方面透露,由国务院主导制定的国家关于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的有关条例已在征求意见阶段,最迟
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10月11日发布关于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21日,详情如下: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30日印发《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
8月20日,湖北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爱军一行前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吴英姿就双方的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会谈。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锋,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鲍玉川以及双方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胡爱军感谢省电力公司一直以来对气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将全面落实
8月6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林在京会见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辛保安一行,双方就深化合作,推进能源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座谈交流。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绍员参加座谈。陈振林感谢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
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本预案是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预案,包含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警预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
6月14日,《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预案适用于贵州省境内重污染天气以及省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省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应对。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修订)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实施科学化、精准化、差别化减排,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4月22日发布《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38号)同时废止。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区域联防联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文件全文如下: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
四川省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全文如下: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黑启动试验成功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在位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丘北县宝池储能站圆满完成国内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的构网型储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7日,吉林省发改委公布了《吉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3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表格显示,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325.13MW,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09.411MW,全省总计1434.541MW。
6月2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政策篇新疆136号文承接方案:增量电价0.15-0.262元/kWh、存量0.25-0.262元/kWh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在去中心化能源的发展趋势里,阳台光储正成为一个新的机会点。当大家还在关注大型储能电站和传统家用储能时,阳台光储凭借“即插即用”的设计、模块化扩展能力以及电商直销模式,迅速打开了公寓住户这一巨大市场。它不只是一个“小型电厂”或“大号充电宝”,而是在政策放宽、高电价压力和消费电子思路
贸易战背景下,中越地理位置可能成为深层次能源合作的基础。(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罗佐县)中越两国山水相邻,双方经济社会联系交往紧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近年越南通过大力推动对外开放、依托人口红利和接纳产业转移等手段成功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东南亚乃至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经
2025年5月,湖北省全社会用电量242.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5%;第二产业用电量146.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3%;第三产业用电量54.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0%;居民生活用电量3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7%。2025年5月,湖北省发电量213.6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中广核(吉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冷晓辉,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股权数据显示,该公司由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文件。提出,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
6月24日,法国参议院投票否决了一项拟暂停新建风能和太阳能项目的提案,为该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带来暂时缓解。据法国可再生能源工会(SER)表示,这一决定表明风电与光伏技术仍获得法国社会的广泛支持。国会两院意见分歧,能源政策博弈持续该提案此前已获得下议院(国民议会)通过,若参议院亦通过,法国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26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结果公告》。公告披露,近日,中船科技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台新能
6月27日,华电新能(证券代码:600930)正式启动招股程序,计划登陆上交所主板。据悉,华电新能是中国华电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开发、投资、运营,总资产超3650亿元,拟首发募资180亿元。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华电新能营收分别为217.41亿元、2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