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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一轮光伏上网电价即将出台 暴涨3成

2012-04-24 09:19来源:中国企业报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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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为一时间节点,截至2011年年底,2009年出台的《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已经到期。记者近日获悉,江苏省新一轮光伏上网电价即将出台,2012年江苏光伏上网电价定为1.3元/千瓦时。新的产业政策或将向重点企业倾斜。

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许瑞林接受记者采访时拒绝对新意见发表评论。但他表示,新意见将会更加全面完整。

业内人士表示,1.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企业有盈利空间。但还需克服电网接入和融资难题。

企业仍有盈利空间

江苏省光伏发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6月19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提出光伏上网电价地方财政补贴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减。2012年光伏上网电价被普遍认定为1.3元/千瓦时。

2011年,国家确定了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但1元/千瓦时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仅能使西部4省盈利,而东部17省如果按此电价将全部亏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

“我们做过测算,如果实行1.3元/千瓦时的价格,企业还是有盈利空间,如果是1.2元/千瓦时,项目的回收期则相对会比较长。”中电电气太阳能研究院市场总监陈良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企业还没有看到详细的政策文本,“但之前企业已经积极参与了调研”。

对于1.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许瑞林表示,“这只是说法,还不是最终结果。”

作为《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的推进者和参与者,许瑞林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格外谨慎。

“目前还难以确定新意见何时出台。”许瑞林表示,“关键问题是财政出多少钱。”

“作为产业发展规划还是重点支持行业,作为新兴产业,重点落实还在企业。”许瑞林坦陈,“政府目前只能是支持大企业。如果大小都支持,全面开花,政府财力有限。”

中盛光电CEO佘海峰认为,江苏方面多是靠企业自主,政策不会给企业有拨款支持,只会在上网电价、电站项目的竞逐上更多向优势企业倾斜。

相对于2009年出台的意见,陈良惠表示,屋顶项目的补贴比一体化项目补贴比例高,但即将出台的新意见将不会再有所区分,屋顶项目与地面项目的上网电价将一样,对屋顶项目的补贴力度将减小,形式上将不再区分,则转向发电量的补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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