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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国内外光伏发电投资环境对比

2012-04-18 09:25来源:电子发烧友关键词: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光伏组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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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伏产业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我国光伏产业领域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激励政策制定还不完善。

4.2 国外相关政策、法规[16]- [19]

发达国家太阳能产业的开发利用技术和发展政策都已成熟,并进入大规模生产阶段。其代表国家有:美国、德国、日本、英国、以色列等,其相应的作法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1) 美国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历届政府都将开发新能源确定为能源政策重点,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及技术市场支持政策。如:1997年宣布了“克林顿总统百万太阳能屋顶光伏计划”,即:到2010年在100万个建筑物屋顶或其它可以安装太阳能系统的部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2009年,美国联邦级政策《可再生能源鼓励政策投资税收抵扣法》出台。其主要内容是给予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他太阳能相关发电技术的使用者(包括居民和商业区企业)相应的税收抵扣和加速折旧期。《2005年能源政策法》规定:凡是安装太阳能设施的家庭均可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2009年奥巴马推行以太阳能和风力发电为重点的新能源政策,并为挽救美国经济推出了有“绿色经济复兴计划”之称的消费刺激计划。

(2) 德国

德国是一个资源紧缺的能源消费大国,为了缓解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德国政府一直重视太阳能产业的开发与利用。2000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以法律保证企业和居民购买和使用光伏发电能源时应得到的价格补贴。2004年德国政府进一步修正了《可再生能源法》,成为太阳能光伏产业迅猛发展的福音。2009年制定新的《可再生能源采暖立法》,要求新建筑必须要与可再生能源系统结合,而消费者们更倾向于太阳能系统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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