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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资源与环境领域主要政策一览

2011-08-25 10:40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关键词: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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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时间:8月2日

颁布部门:国家发改委

主要内容:(1)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3)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4)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2.《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

时间:8月2日

颁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主要内容:(1)所有熔炼企业必须开展辐射监测,发现放射性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2)各地环保部门对已查获的被污染金属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拥有者就被污染金属进行回收,并妥善处理。(3)处理被查获的失控放射源或者被污染金属所产生的费用,由失控放射源或者被污染金属的原持有者或者供货方承担。(4)辐射监测数据表明所测金属的放射性辐射水平高于当地天然环境辐射本底水平时,应对其采用伽玛谱仪进行分析,确认是否被放射性污染。(5)对不同Co-60活度浓度的金属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6)应贮存处置的被污染的金属,可送交所在地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暂存,使之衰变达到可循环再利用为止。

3.《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时间:8月11日

颁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主要内容:(1)第十期节能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第十期节能清单,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清单。(2)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产品涉及节能清单产品类别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进行调整。(3)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4)节能清单将于2012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5)相关企业应当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

4.《关于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后续工作管理的通知》

时间:8月12日

颁布部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内容:(1)2009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0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1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加快组织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对已竣工项目申报方案执行、项目运行效果、系统能效监测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验收评估。

5.《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意见通知》

时间:8月12日

颁布部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主要内容: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优化消费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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