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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宁:光伏产业向政策和资源优势区域集聚

2011-06-22 09:33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光伏产业光伏市场光伏并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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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中国新能源产业将迎来加速发展和布局调整的重要机遇。近日,赛迪顾问、赛迪信息发布的《中国新能源产业地图白皮书》显示,国家政策和地方资源已成为影响中国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在区域政策和资源影响下,我国已初步形成以环渤海、长三角、西南、西北等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报告指出,未来我国新能源产业整体将持续向政策和资源优势区域集聚,国内大型新能源装备制造向市场终端转移,研发和销售环节将向资本和人才的密集区集聚。

近日,赛迪信息能源咨询中心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王晓宁就光伏产业发展接受了某知名能源报记者的采访。

政策与资源是重要因素

记者:目前,国内各省新能源产业园发展模式比较雷同,很多省市都提出建设光伏产业一体化园区的发展思路,应如何认识各省产业园区同质化的现象?

王晓宁:新能源产业在我国处于成长期,产业集聚区域受区域政策、当地资源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明显。首先,新能源产业是典型的政策导向型产业。除了国家产业政策之外,地方的配套产业政策将成为吸引企业的重要因素。其次,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也是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企业投建新能源项目需要根据细分新能源产业特征,选择资源丰富的区域。

随着新能源产业发展,降低成本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新能源企业将考虑产业半径、原材料等要素对成本的影响, 一体化产业园区也应时而生,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税收,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间的制造成本,有效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但应该注意的是,无论园区选择企业,还是企业选择园区,都还要考虑资源与技术等条件的制约,避免一味简单地做低产能的招商。

一直以来,政策的走向和地方的资源优势都是影响中国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在区域政策和资源优势的影响下,新能源产业集聚特征显现。初步形成了以环渤海区域、长三角区域等为核心的东部沿海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在中西部的一些区域,如江西、河南、四川、内蒙古、新疆等省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中西部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例,形成了以长三角为制造基地,中西部为原材料供应基地的产业分布格局。长三角地区是国内最早的光伏产业基地,随着产业链延伸,江西新余、河南洛阳和四川乐山等地成为国内硅片制造和原料多晶硅基地。

综合来看,未来3-5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在空间布局方面仍将持续朝政策支持力度大、资源丰富区域集聚。

三架马车拉动光伏市场启动

记者:最近,光伏2015年的建设目标由5吉瓦调整到10吉瓦,光伏建设目标是已经纳入国家新能源的十二五规划之中吗?

王晓宁:最新光伏建设目标已经纳入最新的新能源“十二五”规划,但是还没有批下来。应该说,这个目标规划从2005年就开始做了,数据就一直在不停的调整,最新的消息就是10吉瓦。尽管目标翻番,但是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并未真正打开,但也不可能否认,打开国内市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国家应该利用并网、离网、分布式利用三辆马车共同带动下启动光伏市场。

目前,希望国家出台上网电价的呼声较高,以此来推动光伏产业的发展。但也应注意,国家在扶持之初,应率先考虑出台光伏并网发电、分布式应用、离网应用等技术标准的出台。光伏规范标准应先于规划前出台,从而避免重蹈风电覆辙。在发展风电之初,国家先制定产业规划,后出台产业技术标准、产业准入,产业技术与产业规模不能同步,最终导致目前频发的质量问题。鉴于中国在发展风电上的一些教训,以及简单的对欧洲分布式、全部离网式的模仿,在中国都不现实,所以要启动国内市场,还需从国家政策与市场终端对光伏行业进行引导。可以采取并网、分布式、离网三辆马车同步发展。以并网为主流,分布式作为重要补充,离网作为一个配套方案。

另外,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让电网企业也参与到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之中,可以有效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一直遵循《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规定,规划要求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到2010年和2020年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 %以上。但该规划只对发电企业,并未对下游的电网企业如何收购新能源发电量进行约束。导致出现电网不愿意收购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有电不能并网的问题凸显。为解决新能源并网问题,国家需要尽快出台针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明确国网和南网配额标准、收购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范围、收购价格等内容。

赛迪信息能源咨询中心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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