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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江苏省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03-02 10:10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光伏储能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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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推进经济循环畅通

第一节 提高供需体系适配性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矛盾,注重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优化市场环境,建立高效协调运行机制,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良性循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对接,率先在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和优质商品,推动消费品工业“品质革命”。全面增强芯片、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工业软件等中间品创新能力,带动内循环加快升级。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扩大优质终端产品供给。鼓励外贸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商品供给。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柔性化、服务精细化和产品个性化。建立健全产能灵活转换机制,增强弹性生产能力。鼓励苏商链条式、集群化、协同型拓展国内市场,完善出口产品转内销精准支持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第二节 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着力提升物流运输效率。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互联成网,提升物流枢纽服务能级,打造对接重点中心城市、融入区域经济循环的物流通道。加快南京、苏锡常、徐州都市圈物流一体化发展,畅通沿海高效物流通道,强化与重大物流枢纽节点直达衔接。积极发展无人配送、分时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大力推动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等专业化物流发展,培育一批智慧物流平台,有效降低流通环节中的交易成本。鼓励绿色物流基础设施及模式创新,推广绿色物流技术与标准化设备集成应用。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品牌,打造协同高效的物流园区联盟。加强物流安全监管。强化应急运输服务功能,畅通区域性应急通道,构建平急结合、高效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物流体系。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强城乡流通资源优化配置与模式创新,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支持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和健康发展,打通直达城乡末端配送节点。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贸和物流企业,鼓励发展跨国零售企业。推动供应链集成管理,发展供应链协同平台,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构建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发展智慧邮政快递,实施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

专栏9 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消费提振促进行动,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优化工程,镇村商贸流通提升工程,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促进工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程,新型社区生活圈打造工程,步行街、农贸市场等载体改造提升工程,跨境电商发展提速工程,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程。

第三节 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建立完善统一大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按照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大力破除行政干预和行政壁垒,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发挥人力资本关键作用,建立人口素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改进、劳动者报酬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深化拓展人才红利。统筹推进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和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类探索工商资本下乡的有效途径。

第十三章 合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一节 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

提高区域经济循环效率。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优势,坚持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立足国内大市场,发挥江苏产业、开放、科技和市场主体基础优势,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促进国内大循环不断迈上高水平。强化主要原料和关键材料稳定供给,引导工业产品和中间产品融入区域生产供应体系。加强与重要资源基地的战略合作和物流畅通,保障上游基础产业安全运行,增强全产业链的韧性。按照市场化方式发展飞地经济,探索成本分担、利益共享和指标分算的可行机制。

畅通更大区域经济循环。扩大长三角地区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合作成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平台资源分享共用,畅通区域内要素资源配置,建立创新成果无障碍异地转化机制,持续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制造升级、创新升级和消费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效循环和产业关联畅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强与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多领域广覆盖合作协作,促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组建长江岸线资源利用与港口物流战略联盟,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上游地区有序转移,联合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对接,支持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畅通国际资本和海外人才交流渠道。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和黄河故道沿线城市广泛合作交流,形成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枢纽

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同世界主要经济体深化互利合作,扬我所长、趋利避害,巩固先发优势。完善贸易促进计划,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加快内贸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实现内外循环有效链接,建设贸易强省。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继续深耕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积极融入东亚小循环,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新兴市场,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份额。系统谋划“走出去”,支持企业打造跨境产业链,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积极稳妥建设“海外江苏”。立足省域优势产业集群,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强化多渠道技术、产品和人才储备,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稳住关键环节。实施跨国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国际化的混合所有制或民营企业集团新标杆。建设一批骨干海运企业、国际航空物流企业和中欧班列运营企业,提升境外落地配送、跨境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节 打造畅通经济循环强大支撑体系

积极构建经济循环畅通推进体系,主动发起循环、积极融入循环、提升引领循环,构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优势。构建核心技术攻关体系,突出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形成、推广、储备一批压箱底技术。构建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开展卓越产业链竞赛,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链核心环节配套清单管理制度。构建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集聚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行业领军企业和优质中小微企业。构建平台互联互通体系,发挥中心城市及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区域性工业互联网、生产供需对接、共性技术研发等重大公共平台。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统筹国内外物流通道网络布局,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要素畅通流动与高效配置。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发展信用经济,有效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构建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创新更多直达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构建海外市场拓展体系,强化双向投资开放,构筑全球化的研发、制造、营销、服务格局。构建消费权益保护体系,精准壮大细分消费市场,营造愿消费、能消费、促消费的良好环境。

第五篇 深化东西双向开放

加快向开放强省迈进

坚定不移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形成新时代制度型开放新优势,加快构建陆海联动、东西互济、各展所长的开放新格局,畅通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通道,着力打造对国际商品和全球资源的强大引力场,统筹深层次开放与维护经济安全,努力在全国率先建成开放强省。

第十四章 优化全方位开放战略布局

第一节 拓展双向开放新空间

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引导苏州打造对外开放强支点,持续深化苏州工业园区改革创新,构建国际一流创业宜居环境,着力提升国际创新资源汇聚能力、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竞争能力和本地优势产能海外布局能力,巩固提升苏锡常开放高地整体优势。更大力度支持南京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全面扩大国际合作与交往,建成引领江苏参与全球化的国际大都市。推动南通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更大力度推动跨江融合,更高起点推进通州湾建设,打造江海联动新引擎和开放型经济新增长极。增添苏北、沿海地区开放发展新动能,支持连云港和徐州联合建设“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打造一批对外开放特色支点城市。

深化多元开放合作。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深化与日韩、东盟、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合作,拓展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多层次交往,全面深度地融入全球经济。稳固与美国经贸联系和合作关系,继续深化产业合作、技术交流、人才流动,拓展服务贸易往来,发挥好经贸“压舱石”作用。进一步提高与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和以色列双向投资水平,支持共建创新孵化基地和现代产业园区,推动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放大江苏在东亚小循环中的优势,积极构建面向日韩的标准对接、创新集成、监管协同的产业链发展生态,继续强化与东盟产业配套、扩大市场合作。继续深化苏港、苏澳务实合作,促进苏台融合发展,扩大经济合作空间和共同利益,促进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交流交往。

第二节 塑造开放发展新优势

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高标准全球经贸规则相衔接的规则和制度体系,着力推进投资经营便利、货物高效进出、资金流动顺畅、运输开放便捷、人员自由执业,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健全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体系。抓住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等机遇,构建要素市场化国际化配置的良好环境,塑造产业、贸易、生态等为主导的竞争新优势。研判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调整形势,积极探索投资、贸易、新型监管等制度安排,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增强国际经贸合作的话语权。

实现双向开放更大突破。着力打造江苏商品、江苏投资、江苏服务品牌,有效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更大空间把握发展主动权。统筹布局建设与省内产业配套衔接的境外园区,优化升级“重资产投资运营”“轻资产管理输出”等发展模式,推动制造业抱团出海和集群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率先在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医疗教育、商贸物流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争取跨境数据流动开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全球数字化贸易平台升级,塑造智能制造全球服务的领先优势。

完善国际商务服务体系。构建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加强海外应急支援能力建设。健全企业涉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加快培育面向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中介服务。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协同机制。建设国际一流的特色电子口岸,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积极建设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城市开放功能空间,健全适应国际人才需求的权益保障和便利服务机制。

第三节 高标准建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自主权,突出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探索投资贸易、服务业开放、现代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更具竞争力的制度安排,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水平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贸易、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等方面作出示范。鼓励支持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加强特色探索,形成试验区建设与城市功能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实体经济做强协同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推动不同片区之间、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省内国家级开发区等开放平台间联动发展,建设联动创新发展区,促进资源互通、平台互用、产业互促、政策互动、经验互鉴。

第十五章 加快外资外贸提质增效

第一节 推进外贸创新发展

优化外贸发展方式。进一步拓展重点市场供应链产业链,促进产品贸易向价值链贸易升级。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巩固提升关键零部件、重要中间产品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做强做大一般贸易,提升产品附加值。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加快推进全球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对接优势产业需求,稳步扩大先进技术装备、紧缺资源、原材料和大宗商品进口,支持满足高品质生活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有序布局一批专业进口促进平台。

积极发展新型贸易。发展壮大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等服务贸易,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中医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服务外包向各行业深度拓展,促进设计、维修、咨询等高端生产性服务外包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培育打造一批公共海外仓。放大总部经济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带动金融开放创新,增强全球供应链集成管理能力。支持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稳步发展,推动传统内贸专业市场国际化转型。

第二节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发挥国内大市场优势,面向前沿科技、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注重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持续提高外资利用质量,深度融入全球性区域性生产网络。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短板弱项,大力实施引资强链、引资补链和引资扩链,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加大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数字经济、服务经济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外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技术、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标准高的外资项目,鼓励外资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增强产业生态圈吸引力,加强与跨国公司产业配套和服务协作,实现外资企业本土化发展。加强省内国际合作园区培育培强、资源整合、互利共赢,构建国际先进技术集聚高地。

专栏10 “保主体促两稳”行动

聚焦保外贸外资市场主体,稳外贸出口、稳外资产业链供应链,着力强化抓大、扶小、育新、稳链,精准服务大型外贸外资企业,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第十六章 赋能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

第一节 培植壮大优势产业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培育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智能制造普及率。突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产业链建设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加快建设一批省级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打造产业标杆、省级开发区构建产业优势。推动开发区跨区域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联动发展,合力打造产业链条。加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质量检测、数据中心、原料供应和物流配送等公共平台建设,有序布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构建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构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与知名跨国公司、专业园区开发企业等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提升,打造内贸外贸协同发展高地。

第二节 全面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分类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行“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模式,把握去行政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集中。建立市场化主导的运营模式,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合理分离。建立分类实施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长效稳定机制,全面推行省级开发区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探索赋予设区市经济管理权限,推动赋予有条件的开发区相应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专栏11 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工程

境外园区建设示范工程:扎实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打造江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示范项目。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等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率先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持续推进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建设。

省内国际合作园区引领支撑工程:深化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加快推进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中韩(盐城)产业园、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意海安生态园、中奥苏通生态园、中国瑞士镇江生态产业园、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中新(丹阳)产业园等提升合作层次。加快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提档升级。

苏台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等建设,办好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台商(淮安)论坛等重点经贸交流活动,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海峡两岸青年实习就业创业平台建设。

苏港、苏澳务实合作建设工程:定期召开苏港合作联席会议,办好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苏港融合发展峰会、苏港澳青年发展论坛,推进苏澳合作平台建设。

开放合作品牌建设工程:实施“友城30强”工程,全面提升江苏发展大会、全球苏商大会、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重大活动影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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