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0号令,《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于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据了解,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多个地区大力推动风力、光伏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发电系统制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3月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计划装机规模为7.64GW。文件强调,各项目单位在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经济可行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储能设施具体配置比例根据电网调度需要、项目年可利用小时数和建设时序而定。项目申请备案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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