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全文如下: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推动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年限)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9年-2021年投产发电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已列入目录的结转项目继续执行原政策。
第三条(资金来源)
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一)海上风电
(二)光伏
1.光伏电站项目(全额上网)
2.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包括户用光伏)
(三)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营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结合“平改坡”等光伏开发模式创新专项示范项目
第五条(支持方式)
(一)对于企业投资的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电量(海上风电、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1.海上风电。近海风电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深远海风电项目奖励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2.光伏项目。2019年光伏电站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36元/千瓦时)。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二)根据市场成本和国家补贴政策变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光伏专项示范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已享受其他市级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鼓励各区根据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应认真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应包括:计划申请项目类别、数量、基本情况和扶持金额等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发展改革委申请计划进行统筹平衡,结合上海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规模计划,编制提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于每年9月底报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申报程序)
(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年度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于每年初发布全年的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按季度组织区内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投资主体在项目并网投产后一年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委提交奖励项目申报申请。户用光伏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户用光伏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
(三)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供电公司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八条(申报材料)
申请奖励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批复文件、单位承诺文件(对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未获得其它市级专项资金等事项进行承诺)等材料。
第九条(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报送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拟新增度电奖励项目目录。审核的主要事项包括:
1.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规范;
2.项目是否按照审批文件相关要求实施建设;
3.项目是否符合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开发计划;
4.项目投资主体是否符合信用状况良好的基本条件(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3年内能源、环保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5.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目录公示和发布)
(一)市发展改革委在部门网站对拟新增度电奖励项目目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最终结果并抄送市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和市电力公司。
(二)对于列入奖励目录的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列入目录的当季度第一天为准;对于列入奖励目录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从0开始计量)。
(三)列入本市奖励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确需进行调整,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讨论确定。
第十一条(资金申报拨付和信息公开)
(一)市电力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严格按照本市奖励目录,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确保资金申报的及时、准确。
(二)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
(三)市财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应在收到财政资金后,及时转付给各项目投资主体。
(四)市发展改革委在申请下达资金计划前,对拟支持的项目及资金金额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拨付后将资金使用结果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监督和管理)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结合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各自申报扶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项目的规范运行。各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建设推动情况纳入对各区的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政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奖励项目进行抽查。对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对项目的资金扶持。对有违背承诺行为的项目,将项目公司、法人代表的相关失信信息按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待相关系统建成后,可通过平台和信息化手段对奖励项目进行监测管理。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五)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7月14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9日,新能源云平台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公布。此次纳入2024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50个,核准/备案容量3692.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48个、核准/备案容量3692.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2个、核准/备案容量0.2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
3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
近日,欧盟批准了意大利一项价值11亿欧元的计划,该计划将为当地制造净零经济所需的设备生产提供国家直接补助。据悉,这项11亿欧元计划将支持本地生产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热泵、电解槽、碳捕获、使用和储存设备,以及设计和主要用作生产直接投入的关键部件的制造商。补助将通过直接赠款方式提供
3月12日,北京发改委公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下发的补贴项目主体包括法人单位、个人以及自然人变更项目。其中,2024年第一批符合列入法人单位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7728.63千瓦;符合列入个人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10415.51千瓦。全
3月11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征集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2023年度并网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
3月8日,杭州市富阳区经信局发布《关于2024年富阳区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拟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公示文件显示,本次富阳区8家企业的8个项目符合补贴条件,拟补贴资金393408元。8个项目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合计容量4.66MW,申报期发电量1967040千瓦时!关于2024年富阳区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拟补贴资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光伏建设运行情况,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96GW,较2022年提升87.8%。分布式光伏的高速发展,离不开补贴的重要推动。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全国69个地方仍有光伏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包括户用及工业企业。从补贴金额来看,初装补贴最高1.8元/W,最低0.03元/W;度电补贴最高0
3月5日,山西沁水县发布《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23年7月至12月,沁水县有14座村级光伏电站进入补贴清单。补贴电量为698630.2kWh,补贴金额为279452.08元。详情如下: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按照《沁水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
3月4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个,核准/备案容量377.3兆瓦,全部为集中式发电项目。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个,核准/备案容量209.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6个、核准/备案容量208.
日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绩效目标表,苏州将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
2月18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调整光伏补助标准。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符合区块规划、技术规范并纳入市级低碳数据库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
日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绩效目标表,苏州将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
1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印发《关于延长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因仍有部分用户未能及时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南海区发改局决定延长申报时间,用户线上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9日。逾期未在扶持通系统上提交资料,视作放弃该年度补助申请。
1月5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文件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
12月1日,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委发布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提到,补助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原文见下:[$NewPage$][$NewPage$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14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溧阳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励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对业内知名企业来溧投资,经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项目,给予投资主体0.1元/千瓦时补助,补贴项目一年发电
11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布《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碳达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公示》。文件指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号),园区经发委组织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碳达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经初审、财务专项审计,拟对94个分布式光伏及储
10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以及空闲变压器容量,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市级企业按照0.4元/瓦,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各县(市、区)补助标准根据各地实际确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用户侧
10月1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对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企业0.3元/瓦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300万元。原文如下: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
10月8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公示。原文如下:根据杭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拟对2021年并网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一次性补贴,现将补贴清单予以公示,如
3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静安区2024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和加强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并落实节能改造项目和资金,积极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合理配
3月1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本方法学适用于上海市安装在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重点排放单位1除外)的场址上,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在1MW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月12日,《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草案)》印发。文件明确,推进新建建筑高质量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和运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深化建筑用
3月12日,上海市虹口区政府发布《关于虹口区嘉兴路街道打造“低碳生活新时尚实践区”,您的“金点子”有反馈啦!》,文件指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和平公园建筑光伏建设,打造“零碳”公园、“减排”示范;推进“屋顶光伏”,倡导推动既有建筑光伏资源的排摸、开发、建设,夯实新建建筑光伏项目
3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积极开展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应用光伏遮阳棚、光伏路灯、智能光伏广告箱等智能光伏产品。积极参与国家级商业建筑需求
为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相关链接:市场化并网光伏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上海可再生能源项目竞配管理
2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确定保障性并网规模。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本办法自2024年2月22日起
2月1日,上海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强化项目和资金信息化管理,居民分布式光伏由供电公司代为线上申报;其他类型项目由投资主体自主线上申报。各区发展改革委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要通知到位、服务到位,会同电网企业加
2月1日,上海市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根据公示,拟推荐项目包括GW级高效微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整线生产设备,研制单位是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理想万里晖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1月12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根据目录本次入选的光伏领域的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为星逻人工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光伏清洁机器人在光伏场站的应用以及上海织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业屋顶光伏电站智能清
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以加快推进上海的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注重统筹协调、注重创新突破、注重集成提升。据此,上海将加大对绿色转型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等活动的财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