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文件全文如下: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5月1日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加快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聚焦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持续稳定;14个市州所在城市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市州具体下达指标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实施等量、减量置换,严禁新增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两高一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突出产业链延伸。推动有色金属、化工、能源、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配合)
(二)调整能源结构
3.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积极争取我省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散煤监管。充分发挥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体系作用,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肃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严格用煤环节和储(售)煤场地环保监管,进一步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规范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加强煤质抽检,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住建厅、省工信厅配合)
6.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调整运输结构
7.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格化布局和设施改造,建设一批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场站)、航空货运枢纽、港口货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和快递分拨中心,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主要节点城市的衔接协调。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解决好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衔接问题。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充分发挥铁路运能,在有条件的通道实现客货分线运输。推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口岸和兰州、嘉峪关、敦煌国际空港,兰州、天水、武威国际陆港,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等工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配合)
8.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全面落实《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不按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以及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屏蔽和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强化老旧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推进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配合)
9.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2020年6月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在大气污染“冬防”期间,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控制区作业,消除冒黑烟现象。(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生态增绿减污
10.实施生态增容工程。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兰州市要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河西五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和北方防沙治沙建设,积极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牵头,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11.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防尘设施。(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
12.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持续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和酒钢集团本部各冶炼生产系统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治理成效;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实施深度治理。坚决关停用地、登记注册等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4.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把工业窑炉治理作为日常督查检查的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5.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国家下达我省VOCs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6.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新建和现有砖瓦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不具备条件的鼓励安装用电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实时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六)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
17.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城市建成区(含县城)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紧盯节假日及婚丧嫁娶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
20.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做好监测和会商,各相关市州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气象局配合)
21.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八)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
22.完成全省大气污染成因及治理攻关项目。完成本地区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源清单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奠定科学治污的基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3.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据市、县人民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主,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方针,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联动执法、考核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大气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大调度分析力度,强化月度通报预警,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市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统筹用好中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础上,各地要加大投入,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重点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大气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带动一批治理污染的重大项目,解决一些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预警通报和约谈问责制度,对一季度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市州,省大气办将进行约谈;对上半年空气质量严重下滑、重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市州,实行领导包抓,并报请省政府约谈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对全年未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省进度的市州,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省上每月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发布全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红黑榜”,把改善幅度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纳入“红榜”,反弹幅度排名前3位的纳入“黑榜”,对连续三次进入“黑榜”的县市区所在市州政府致函预警并抄送其他市州政府。预警后的次月仍进入“黑榜”的,对该县市区和其所在市州实行约谈。
(四)强化信息公开。每月在中国·甘肃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甘肃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发布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各市州依托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按月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五)坚持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监管,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0日,华电新能首次上市新股发行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为21.86亿股、认购金额为69.53亿元,网上投资者弃购数量为823.09万股,网上弃购率为0.375%。经核查确认,共有4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83个有效报价网下申购,申购数量为101312500万股,网下投资者全额认购。另外根据公告,本次发行初始
常熟界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现在,在常熟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越来越方便了!不仅完全不需要跑窗口办理,而且不需要提供前置材料,为我们企业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这极大地激发了我们投资项目的热情,我们有更多的积极性来促进项目早落地。”1-6月,常熟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694个,
7月11日,四川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甘孜州道孚龚吕二期等5个光伏项目法人优选的公告》。根据公告,项目总规模280万千瓦,包含道孚龚吕二期13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孚亚日二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孚格哈普一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石渠10万千瓦供电保供光伏项目、雅江县7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
日前,云南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文件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废止。因引用的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件废止,决定废止《宣威市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能源局关于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部署,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主题,华北能源监管局联合国电电力公司,在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厂区光伏电站火灾应急演练。华北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对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文件明确,《实施细则》分为总则、投资开发、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附则七章,共计四十一条,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重点对以下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2025年3月5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国家电投将在兰州投建300MW光储项目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
延续分时电价底层逻辑的小专题,我们用几篇文章分析了在午间谷电成为常态、分时顺价成为必然的背景下,表后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储能还能挖掘出哪些应用场景。必须承认,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频繁调整,确实影响了传统“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和“削峰填谷”工商业储能的收益。(来源:微信公众号“黄
7月10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拓展多场景运用。在靠近城区或景区周边,对土地开发利用较高的废弃矿山区域,进行综合利用开发,进一步拓宽废弃矿山价值。引导“矿山修复+新能源”,利用矿山开采遗留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
7月9日,青海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玉龙一行赴省能源局,就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座谈。座谈会上,省能源局汇报了“十四五”以来全省清洁能源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发电装机7576万千瓦(含储能),其中:水电
当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领域发展势头迅猛,正加速重塑能源格局。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8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4%,清洁能源正逐步向“主力电源”跃迁。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的宏伟蓝图下,“源网荷储一体化”正从示范性项目迈向规模化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1日,商务部消息,英政府公布基础设施十年战略,计划投入至少7250亿英镑。其中包括英国能源公司将投资建设英首个区域性氢气运输网络和储能设施,推动战略性输电网络建设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原文如下:据英国政府网站消息,英政府6月19日发布基础设施战略,计划在未来
7月9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成都市2025年近零碳排放区场景建设工作申报通知》。通知指出,各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碳排放数据管理和低碳建设基础,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社区、景区和公共机构须满足《工作方案(试行)》中明确的遴选条件。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日前,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商ACEPower公司宣布,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部署的8GWh电池储能项目已经获得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EPBC)法案许可。根据澳大利亚EPBC法案网站最新发布的消息,该项目于6月18获得“非受控行动”批准,这意味着可以开工建设。ACEPower公司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北部地区部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7月7日-7月11日)。政策篇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当人类文明的火种在远古洞穴中点亮第一簇火焰时,对能量的追逐便刻入了文明基因。新华社客户端推出重磅系列对话节目《储能新纪元》,将镜头对准书写人类能源利用的全新答案。这是一部技术科普的影像记录,也是一曲关于中国能源转型的时代叙事。我们以“能”为笔、以“源”为卷,勾勒出光热储能技术从实
“双碳”时代,水电如何发挥出最大作用?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进入后大坝时代。世界反坝运动兴盛一时,却恰逢中国迎来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水能资源开发。移民安置、生态保护等问题一度将中国水电推入舆论旋涡,“让河流自由流淌”的反对声浪甚嚣尘上。(来源:能源新媒文/郑威廉)2011
继4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之后,交通运输部再次携手此前十部门中的三部委,出台与交能融合相关细分领域的规划建设文件。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编制的《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10日,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政府公布了该县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相关数据。截止时间2025年6月31日,庄浪县的万泉变万泉变2#、万泉变万泉变1#两处变电站分布式光伏接网评估等级为红色,已无可开放容量,覆盖万泉镇、朱店镇、秦安镇五营乡、张家川回
7月7日上午,第三十一届兰洽会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对接推介活动在兰举办。本次推介会共签约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引资项目175个,签约总额1298.12亿元;签约贸易合同项目1个,签约金额2.5亿美元。据悉,兰州市新能源客户服务数据中心项目、天水市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张掖市电网
6月30日,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高台县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原文如下:为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依据国家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22日,泰合源年产150万吨光伏压延玻璃厂前区办公楼宿舍楼顺利封顶。据悉,甘肃泰合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连云港科创不锈钢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新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年产150万吨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料项目建设及后期的生产运营。建设的150万吨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
近日,网上国网公布甘肃省分布式光伏2025年2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根据文件,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共计8829MW。其中,兰州市、酒泉市可开发容量达GW级,兰州市可开发容量最高,约3.6GW。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20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发改委公布嘉峪关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发容量,截止3月31日,嘉峪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69.43MW,评级为绿色。
5月16日,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金昌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河西走廊经济带发展规划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九大体系”。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5月9日,甘肃省强工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强工业行动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以传统产业、大数据行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自备电站、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聚合等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绿色
5月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肃能源监管办拟于2025年5月下旬至6月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通知指出,监管范围涵盖六方面。其中,在接网工程投资建设及回购情况方面,重点监管对新能源、储能等各类主体配套送出工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4日,甘肃省定西市发改委公示了定西市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经评估,通渭县、岷县的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已为红色,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分布式光伏接入。
5月13日,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025年武威市投资机会清单,共拟建设53个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总投资为566.77亿元,其中包含12个光伏类项目,涉及投资金额95亿元。详情见下:2025年甘肃省武威市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投资机会清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