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导读: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优先安排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督促电网公司全额收购省内水电、风电、光伏发电。
文件原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7日
广东省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为确保完成2018年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542万吨标准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支持一批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及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鼓励非淘汰类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转型,关停退出传统工艺技术装备。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二)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意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发布我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8年本),研究建立节能技术推广机制,推动节能环保企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继续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低碳环保、现代农业、海洋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支撑作用。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质监局)
(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措施,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优化能源布局,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优先安排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督促电网公司全额收购省内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加大清洁能源供给,合理增加接收西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合理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3%。(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四)加强工业节能。将“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等7个重点行业持续开展能效对标工作,持续扩大对标产品及行业范围,发布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通过对标达标提升能效水平。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广东省能源管理中心平台与省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的对接与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省、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数据对接质量,加快重点用能单位建设接入端系统,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
(五)开展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新建建筑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县级建筑节能监管。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分解下达各地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力争我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居住建筑以及中小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工作。鼓励以宾馆、商场等为重点,公布高于能耗标准的建筑名录,探索重点高耗能建筑末尾淘汰制的强制改造办法,强化建筑运营阶段的日常节能管理。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促进交通节能。实施绿色交通试点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构建与铁路、民航、水路等相衔接的公路客运集疏网络,开展公铁、陆空、陆水转乘试点。深入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公交示范都市创建工作,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2018年实现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万辆,占公交车总量比例达到60%的目标任务。(省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七)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改造面积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6家,完成68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的评价验收工作,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达到50%。(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
(八)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对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锅炉严格禁入,做好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对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高污染锅炉进行统计梳理,列出停止使用和限期整改日程。加强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省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九)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水质达标的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相关主要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受其他区域相关主要水污染物可替代总量指标。严禁在控制断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内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新上项目相关主要污染物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全省单机5万千瓦以上煤(热)电机组(含循环流化床和W型火焰锅炉发电机组)实行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做好改造准备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应于2018年年底前启动脱硝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日用玻璃企业应在2018年年底前启动熔炉脱硝改造、改用电熔炉或者纯氧燃烧改造。继续推进重污染行业入园,共建共用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治污设施利用效率。重点对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以及VOCs排放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有毒有害物料使用,提升绿色清洁生产水平,全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00家。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公布第十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十一)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加大在粤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力度,尽快供应符合我省要求的国Ⅵ车用燃油。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2018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含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更新和新增的市政、通勤、及机场作业车辆应全部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 引导港口作业机械逐步开展油改电改造。2018年底前,广州、珠海市实现公交电动化,佛山市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电动公交车,深圳市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进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燃油,加大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动珠三角内河岸电建设和使用。(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十二)强化生活源污染物减排。加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双修”等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厂运行负荷、进水浓度。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提标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2018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座,污水管网5000公里。加快推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国家试点城市广州、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率先在珠三角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和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十三)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排放治理。全面推动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尤其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剩余19个县(市、区)的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建设。推进2277个省定贫困村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2018年底前,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基本完成省定贫困村收集点和保洁员配置。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探索总结适合我省特点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力争2018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四)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加快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全年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5家,积极争取我省国家级园区纳入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探索研究管理机制及相关技术标准,引导相关企业单位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创建,对城市各类废弃物进行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基地与城市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对接,提升城市废弃物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质监局)
(十五)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推动全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和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建设,提升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支持研发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
(十六)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废弃电子产品、工业搬迁场地固体废物、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及循环再利用处理技术的开发。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旧肥料袋等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启动种养结合高效生态循环养殖试点,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科技厅)
六、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十七)完善价格政策。落实国家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政策,开展钢铁(长流程)、水泥、乙烯、烧碱、造纸、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全覆盖核查,严格开展能耗限额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公布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对能耗数据无法溯源视同超能耗限额执行相应价格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十八)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资金统筹力度,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示范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广告。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实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探索重点行业脱硝设施建设扶持政策。(省财政厅、税务局)
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十九)发展绿色金融。大力推广绿色信贷,严控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项目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节能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推进落实国家开发银行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强化亚行能效电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稳妥推进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市政府)
(二十)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做好碳排放管理和履约工作,保障我省碳市场的稳定运行。完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法,制定《广东省2018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机制设计和系统联建工作,研究推出新的碳金融产品。积极推进广州市能源预算管理和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广州市政府)
(二十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总结推广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经验,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佛山市政府,南方电网公司)
八、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二十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及重点单位2018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减排目标任务待国家正式下达后另行分解下达各市),省政府组织开展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各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实行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依法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节能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开展评选表彰。建立节能目标晴雨表制度,加强节能监测预警,坚持节能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加强对节能任务完成困难地区的督促指导。实施《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把能耗“双控”管理要求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统计局)
九、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二十三)健全节能环保制度标准。加强节能减排标准化顶层设计,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节能减排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重点企业事单位制定并实施主要性能指标高于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建标准创新联盟及开展关键技术和标准研讨。制定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推进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研究执行石化、钢铁、水泥行业和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探索在环境质量不达标或超过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流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制定2018年全省节能监察计划,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行动,对钢铁(长流程)、水泥、乙烯、烧碱、造纸、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实能耗不达标企业红黄牌制度。开展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及固定资产能评项目节能监察,推动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全省计划完成1000家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监察任务。深化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及偷排等违法行为。明确重点企业排放标准、排放总量等监管要求,纳入地方政府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载入企业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砖瓦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落实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督促企业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机动车监控,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机制,依法查处应淘汰车辆、排放超标车辆。继续加大建设项目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十、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二十五)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发布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引导用能单位通过自愿承诺方式自觉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履行节能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节能管理监察人员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着力提升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推行绿色消费,鼓励引导全民绿色生活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加强与香港、澳门、荷兰、亚洲开发银行等国(境)外政府及机构在节能循环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参与并支持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中国环博会广州国际环保展、中国国际(广东)节能展等相关展会,积极搭建国内外节能技术装备展示和项目对接平台。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月、广东省环境文化节以及“粤环保﹒粤时尚”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和管理,做好环保志愿服务以及环保公益宣传。(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
附件:2018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光伏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光伏新增装机为216.88GW,同比大增148%,相当于2019-2022年国内新增装机量的总和,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这一趋势不仅为光伏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催生了对专业
5月20日第25个“世界计量日”之际,ZEISSQualityInnovationDays中国场线上峰会即将开启。此次线上峰会以“蔡司,‘质’敬明天”为主题,紧扣今年“世界计量日”的主题“Wemeasuretodayforasustainabletomorrow”,旨在通过线上平台,汇聚全球行业精英,共同探讨质量创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在可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31个地方2024年3月的发电量数据,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详情如下:1、北京市2024年3月,北京市总发电量3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其中,火电发电量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水力发电量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风力发电量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7%;太阳能发
4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拟废止合计880MW风电、光伏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实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已列入年
4月16日,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布,公告显示,光伏项目的企业优选结果为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了2.73GW,其中风电项目规模达到了2.5GW,光伏项目规模为230MW。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见下: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与标准规范实用手册》《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4月17日,东方电气发布公告称,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彦军为总裁。根据公告,经审核张彦军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张彦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的最新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2个月内,日本风能和太阳能削减量大幅提高,从2022财年的0.57TWh和2023财年的0.53TWh增至1.76TWh。日本可再生能源研究所称,根据METI提供的数据显示,日本太阳能和风能削减量从2018财年大约0.10TWh增加到上一财年的1.76TWh左右,这一数值相当于澳大利
2024年4月15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党中央关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张传江同志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相关职务任命,按有关法律和童程的规定办理。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2024年1-2月,宁夏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达到1654.6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1.4%。其中,一般烟煤产量为1571.91万吨,同比增长13.3%;而炼焦烟煤产量为69.58万吨,同比下降13.6%。无烟煤产量则为13.21万吨,同比下降22.8%。在销售方面,同期宁夏规模以上工业原煤销售量为764.21万吨,同比下降10.3%。截至
今年1-2月,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177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92%。其中,水电新增4万千瓦、风电新增45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11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3万千瓦。统计显示,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其中,水电发电量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风电发电量72亿千瓦时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开展电力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能源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规定,交流研讨持续优化日常审核工作流程,确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下称25号令)同时废止。在新能源装机总容量、总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绩,截至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4亿千瓦,稳居全球首位。风电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其中光伏产品成为我国出口“新三样”之一。2019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表示,由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是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企业按照项目投产时上网电价测定收益并做投资决策、偿还贷款、缴纳税费。在完备的电力市场机制建成之前,存量项目大比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必将发生波动,也影响未来新增项目
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网站2月22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五大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开发利用好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优势,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中“开展内蒙
2月21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公告,本细则所称电力负荷管理,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
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
4月1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文件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斗门建成光伏示范开发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进珠海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
2024年4月15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2024年3月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2024年3月,广东省新增户用装机1929户,总规模为61.97MW,其中韶关、梅州、广州列前三。具体数据如下:原文如下: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内2024年第三批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综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4月9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注意事项。文件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江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以下规定:(一)非经营性高度低于2.2米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
4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南雄市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根据批复,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增容)项目共54项,其中编号1-48号共计48项,合计新增装机容量1202.65千瓦,编号49-52号共计4项,合计增容装机容量57千瓦,同意备案并纳入南雄市
4月3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国资国企在新能源开发中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3月29日,广东省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恩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开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到,有序推动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稳步推进水电站改造升级,示范建设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规模化应用项目,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机制。大力推进水电站
3月21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叶向东在广州拜会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双方就携手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发展新能源产业、共促央地合作高质量发展等深入交流,并共同见证广东省政府与中国华电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