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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项目竞争优选公告(附方案)

2018-02-12 14:56来源:宝应县人民政府关键词:领跑者光伏示范基地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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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要求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方案应充分考虑光伏发电系统与渔业养殖方案科学、合理的结合,实现土地综合利用。本基地各场址内现有池塘主要为20亩-500亩不等的鱼塘和藕塘,塘底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为0.7m-1m,水深在0.3m-2m。为更好实现“光伏+渔业”的新模式,标准养殖鱼塘设置与标准单元光伏方阵面积相匹配,单个标准鱼塘面积宜设为100亩-200亩不等。根据GB50797-2012《光伏电站设计规范》和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3.38m)的要求,光伏电站场内电气设备和金属构件的最低点高程不低于4m。光伏场内设置车行道与人行检修道,车行道采用泥结碎石路面,路宽4m,人行检修道宽度不小于2m,高程均不低于3.5m;为了更好的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可靠的运行,避免渔业养殖生产对光伏阵列区运行的干扰,每个鱼塘内沿车行道设置深1.5m的集中投饲捕捞区(不小于鱼塘面积的10%),四周设置捕捞环沟,沟宽4m,沟深1m;光伏电站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归光伏企业所有,光伏企业负责渔光互补电站的建设。本示范基地由政府委托的专业渔业公司统一养殖,租金由渔业公司承担,采用以“渔”养“租”方式实现土地“零”租金;在与政府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光伏企业也可自行成立渔业公司负责渔业养殖。

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渔光互补电站总体功能规划的要求负责完成项目范围内车行路和人行道的建设。因本基地场址区域位于江苏省里下河区域,6月开始进入雨季和汛期,施工难度大,为保证施工进度满足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入选企业也可以自愿与宝应县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委托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组织统一建设。

申报企业负责建设项目升压站,考虑到各电站用户升压站为涉网工程,协调工作量大、建设工期长,是制约基地总体建设进度的“卡脖子”工程,为保证施工进度满足基地总体进度要求,投资企业也可以自愿与县政府进行协商,委托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招标选择建设单位统一建设。

3、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基地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以实现对基地建设运行全过程监测,为基地评价提供信息支持。监测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建设的数据中心,以及在基地内各项目场址建设的光资源、运行数据、小微型系统实证等监测设施,为基地提供运行监测、实证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

监测平台数据中心由基地办组织设立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根据技术规范集中组织建设,并运行维护,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测平台数据中心的承建方、运维服务提供方,以及建设与运维费用。数据中心建设与运维费用由基地各优选的项目投资企业按项目容量均摊。

各项目监测设施由各项目中选企业负责建设和运维。为提高监测平台建设效率,确保技术规范有效实施,各项目监测设施也可委托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组织集中采购。

(三)基地政策

本基地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88号等文件要求和宝应县申报承诺进行竞争优选工作,本基地建设提供的主要政策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

光伏阵列区土地采用流转方式供企业使用,0元/亩˙年,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升压站等永久设施用地以出让方式供企业使用,征地费用标准为15万元/亩。

2)税费

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根据光伏发电基地周边电网基础条件及光伏电站布局规划,宝应光伏基地可就近利用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变电站作为汇集站,不需建设新的汇集站。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建设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至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系统变电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

2)消纳保障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

3)补偿措施(略)

3、配套服务

宝应县政府承诺基地外通路(光伏电站至既有国道的连接道路)、通水、通电、通气、通讯、场地平整等“五通一平”基础设施由宝应县政府负责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基地内项目竞争性配置和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宝应县政府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成立了县委书记王逍霄、县长佘俊臣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利、副县长顾锡芳、副县长闫伟、副县长杨林为副组长,县监察委、发改、国土、水务、环保、规划、电力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宝应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小组,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设置在宝应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顾锡芳兼任。

为有效开展基地项目优选工作,宝应县政府成立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江苏省发改委审核监督下,由基地办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宝应县光伏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

基地办代表县政府进行本次优选组织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具体工作:组织编写优选工作方案,明确基地各项目用地范围、电网接入条件等,协调组织基地项目投资企业优选工作和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组织申报企业现场考察,提供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等。同时协调县监察机关进行优选工作的纪律监督,并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协助编制优选工作方案;受基地办委托,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确保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勘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为了实现基地建设定位目标,保证基地开发建设有序高效、成果落实,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宝应县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时已明确的建设任务之外的增加企业负担的其他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优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和88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企业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报送江苏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相关方无异议后入选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竞争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宝应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http://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5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报名时水电总院向报名企业发放竞争优选文件资料。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分项目在宝应县政府网站对报名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基地办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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