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七节 电网企业的结算
第一百一十七条 省内直接交易电量的输电网损等费用,均按照物理电量收取,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结算依据。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除不可抗力外,因电网公司的责任导致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电量超欠,电网公司需双向赔偿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具体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跨区跨省各类交易的电量结算依据,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供。
第八节 其他结算
第一百二十条 因电网故障、电网改造、电网企业间的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等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电量执行偏差,由电网企业承担相关偏差考核费用;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电量执行偏差,由所有市场主体共同分摊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发电企业因不可抗力欠发,直接交易合同仍参照发电企业欠发情况确定可结算电量,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因发电企业欠发而超用部分按照目录电价结算,不收取其他考核分摊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因不可抗力少用,直接交易合同仍参照电力用户少用情况确定可结算电量,发电企业因电力用户欠用而超发部分计入基数电量滚动结算或按照月度预挂牌上调服务处理。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二十三条 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和私有信息。公众信息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数据和信息,公开信息是指向所有市场成员公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私有信息是指特定的市场成员有权访问并且不得向其他市场成员公布的数据和信息。
第一百二十四条 市场成员应当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披露电力市场信息。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市场主体,无歧视披露公众信息和公开信息,严禁超职责范围获取或泄露私有信息。
第一百二十五条 市场成员应该报送与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一)电力交易机构:交易约束条件及情况;交易电量执行,电量清算、结算等;每笔交易的公告,成交总体情况,成交结果公示等;电力交易计划和执行情况等;偏差电量责任认定、偏差处理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等。
(二)电力调度机构:具体输配电线路或输变电设备名称的安全约束情况、限制容量、限制依据、该输配电设备上其他用户的使用情况、约束时段等;交易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电量责任认定情况;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电网企业:电网发电总体情况、年度电力电量需求预测、电网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信息、电网概况、检修计划、运行控制限额、输配电价标准、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输配电损耗率、电网安全运行情况、重要运行方式变化情况、新设备投产情况、机组非计划停运情况、火电机组启停调峰情况、机组调频调压情况、发电企业发电考核和并网服务两个细则的考核执行情况、电网电力供应和用电需求信息等。
(四)交易主体:
发电企业: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发电企业的机组台数、机组容量、投产日期、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已签合同电量、发电装机容量扣减直接交易容量后剩余容量等;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售电企业: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
电力用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投产时间、用电电压等级、最大生产能力、年用电量、电费欠缴情况、产品电力单耗、用电负荷率等;直接交易需求、价格等信息;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服务性质和能力;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市场信息主要通过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披露。
第一百二十七条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并为其他市场成员通过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披露信息提供便利。各类市场成员按规定通过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披露有关信息,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如对披露的相关信息有异议或疑问,可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由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解释。
第一百二十九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省经信委、电力市场成员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和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
第九章 争议和违规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 本规则所指争议是市场成员之间的下列争议:
(一)注册或注销市场资格的争议;
(二)市场成员按照规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争议;
(三)市场交易、计量、考核和结算的争议;
(四)其他方面的争议。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发生争议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及江苏能源监管办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方式有:
(一)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或裁决;
(三)提请仲裁;
(四)提请司法诉讼。
第一百三十二条 市场成员扰乱市场秩序,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由江苏能源监管办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市场准入资格;
(二)滥用市场力,恶意串通、操纵市场;
(三)不按时结算,侵害其他市场交易主体利益;
(四)市场运营机构对市场交易主体有歧视行为;
(五)提供虚假信息或违规发布信息;
(六)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
(七)其他严重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
第十章 市场干预
第一百三十三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江苏能源监管办可以做出中止电力市场的决定,并向市场交易主体公布中止原因。
(一)电力市场未按照规则运行和管理的;
(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不适应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三)电力市场交易发生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的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四)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发生重大故障,导致交易长时间无法进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市场交易不能正常开展的;
(六)电力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的。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可以进行市场干预。
第一百三十五条 市场干预期间,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详细记录干预的起因、起止时间、范围、对象、手段和结果等内容,并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备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当面临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紧急状态,暂停市场交易,全部或部分免除市场主体的违约责任。发电全部或部分电量应执行指令性交易,包括电量、电价,用电执行有序用电方案。
第一百三十七条 市场秩序满足正常交易时,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向市场交易主体发布市场恢复信息。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具体办法由江苏能源监管办另行制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第一百四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出: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替代常规火电机组发电交易。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受限地区,为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新能源机组之间可以开展相互替代发电交易。《细则》明确:
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在榆北地区开展清洁能源替代试点工作的函》,文件中指出,在榆林地区开展清洁能源替代自备电厂发电直接交易试点,本次清洁替代电量规模为8亿千瓦时,此部分电量全部视为增量电量,不占用全省年度发电计划。清洁替代交易由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对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采用挂牌方
为进一步深化蒙西电力直接交易,扩大市场主体范围,自治区决定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开展光伏发电交易,作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一个交易品种,盟经信委积极主动协调盟内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企业与自治区经信委对接争取。2月15日,自治区经信委批复锡林郭勒内蒙古京能文贡乌拉风光电站、内蒙古金曦能源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光伏发电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16〕8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
截至11日收盘,沪指报2810.31点,涨5.58点,涨幅0.20%;深证成指报9363.41点,跌26.94点,跌幅0.29%;创业板指报1934.87点,跌2.10点,跌幅0.11%。盘后,几家重庆上市公司相继发布公告,其中值得关注的有重庆路桥,其公告称报告期内完成路桥收费收入3.1亿元,拟介入的光伏发电项目交易条件和价格已基本
4月29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3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6.4%。值得关注的是,今年2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3.4%,环比下降4.7%,这也是光伏利用率首次跌破95%。详情点击:《首次!光伏利用率跌破95%》全文见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
作为系关光伏项目收益的关键因素,上网电价受到业内外的高度关注。纵观我国光伏上网电价政策,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历经核准电价、特许权竞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多个阶段(十五年光伏电价变迁),最终在2021年大规模迈向平价上网。2021年6月,发改价格〔2021〕833号文正式官宣,自2021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快速增加,多地电网低压端承载力不足,分布式光伏开发容量受限、并网难、就近消纳困难等问题显现。以山东、黑龙江、河南、广东、福建等为首,全国陆续已有超150地区亮起红灯,对于分布式户用光伏配储能提出了明确要求。以山东为例,2023年6月1日,山东省德州市发改委正式下发
4月15日,河北景县发改局发布《2024年二季度景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根据表格信息,景县16乡镇,3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考虑在途工单之后,剩余可开放容量全部为0。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严禁超容
近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陕西院设计国内规模最大台区分布式储能项目国内首个用户侧的分布式储能项目竣工投运!该项目覆盖面积广,总共部署安装149套台区分布式储能设备,共覆盖近8000平方公里,分布在西安市长安区、西咸新区、三原县、周至县、大荔县、富平县、铜川宜君县等七个区县内的130个村中,其中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不断攀升,消纳问题成为其发展的“卡脖子”环节。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建设,我国多地政府旨在通过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来调控、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北极星统计发现,目前已有13省区在午间光伏大发时段,执行低谷/深谷电价,分别是河南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了2024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具体来看,2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3.4%,环比下降4.7%。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光伏利用率首次跌破95%。事实上,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中,首次提出把弃电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3.4%,风电93.7%;1-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5.7%,风电96%。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提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配电网运营权移交前应
在业内人士看来,在集中式新能源难以满足系统调峰需求的情况下,分布式光伏参与电网调峰或成常态。在此背景下,如何提高分布式光伏最大容量接入成为行业必答题。近日,随着河南低压分布式光伏配合调峰消息传出,分布式光伏消纳问题又一次被推到聚光灯下,成为行业讨论的焦点。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意味
武夷山市发展改革科技局公布武夷山市2024年第一季度末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源网协同发展,对武夷山市分布式光伏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2日,常州极地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高效光伏组件制造项目签约落户江苏连云港高新区。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0.5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7亿元,计划建设2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二期项目计划投资3.5亿元,规划建设1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
4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
202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近百吉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江苏省可谓备受瞩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位列全国第一,且户用光伏挤入前二,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二大分布式光伏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的爆发,离不开全产业链的推动及政策扶持。作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至今江苏省拥有完备的
4月17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4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监管范围是自2021年9月《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电网企业面向全省范围内新能源发电、储能等电源提供接入电网服务情况开展监管。监管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
为进一步规范句容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近日,句容市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宣贯工作会在市发改委召开。句容市发改委,各镇、街道、管委会,句容市供电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句容市供电公司根据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句容市实际,就
日前,扬州市发改、自规、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优化前期管理手续、提升并网接入服务、规范并网管理和加强合规运行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准入标准按照“政
2023年的江苏分布式光储市场,用“井喷”来形容都不过分。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统计,2023年1-12月,江苏新增光伏装机1419.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更是高达1217.1万千瓦,这一数字不仅超越了山东、浙江、河北等传统分布式光伏大省,更使得江苏在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排名中一举跃居第二。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