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原材料及辅料多晶硅政策正文

深圳经信委关于做好深圳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的通知

2014-04-02 09:32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关键词: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准入标准光伏政策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4〕28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公告2013年第47号)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委进一步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程序及要求》(见附件),我市相关工作遵照执行。

二、企业自愿申报规范公告管理。我委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应在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我委新兴产业处。

三、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应自觉保持规范条件,每年1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自查报告并报送我委新兴产业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申请规范公告或已公告的深圳光伏制造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的,可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卓蕴,电话:82107982,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0室)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查看更多>企业准入标准查看更多>光伏政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