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用于保障居民、农业优先购电。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现将《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
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4〕1752号)等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市场规则和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营主体
(一)发电企业
已注册生效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发电企业可参与市场交易,具体包括: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地方小火电和余量上网的燃煤自备发电,下同);福清、宁德、漳州核电;集中式风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参与绿电交易的机组准入范围参照国家及省内绿电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用于保障居民、农业优先购电。
(二)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以下简称直接交易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以下简称电网代购用户)。其中,直接交易用户包括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批发用户和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的零售用户。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直接交易用户可自主选择作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其余用户仅可作为零售用户。
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2.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代理购电工作。
3.新增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自并网运行起6个月内应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含变压器增容和新增户号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三)售电公司
1.售电公司应于2025年年度批发市场开市前与零售用户达成年度零售套餐交易、足额提交履约保函(保险),方可参与2025年年度批发市场交易。
2.优选资产良好、经营稳定、无不良信用的售电公司成为保底售电公司,根据福建省保底售电服务有关规定对零售用户提供保底售电和临时售电服务。
(四)新型经营主体
已注册生效并投入商业运营的独立新型储能企业、已注册生效的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可参与市场交易。
二、交易组织
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规模约2400亿千瓦时。中长期交易按年度、月度及月内3个周期组织开展,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
(一)交易周期及品种
1.年度交易,主要开展年度清洁能源消纳挂牌、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
2.月度交易,主要开展合同调整、清洁能源消纳挂牌、绿电双边协商、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
3.月内交易,主要开展滚动撮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其中:滚动撮合交易按旬组织开展,其它交易每月下旬组织开展。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更短周期月内交易。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清洁能源消纳挂牌交易。挂牌交易按照等比例方式出清。年度风电成交电量按照电网企业提供的已完成交易的最近一个完整自然年分月上网电量占比进行分解,核电成交电量按照各交易单元申报的分月电量占比进行分解。月度交易购电侧交易电量限额按照交易组织月最近一次省内实际月度结算的市场化电量确定,其中电网企业代理居民、农业的交易电量限额按照交易组织月电网企业预测的缺口电量确定。
2.双边协商交易。发电侧、购电侧的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其中,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参照绿电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3.集中竞价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量购售两侧均按照已完成交易的最近一个完整自然年国网经营区工商业用户售电量分月比例分解至各月。
4.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年度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成交电量按照其申报的分月电量比例进行分解;月度和月内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购入电量或售出已持有的合同电量,成交电量按照等比例方式出清。
5.滚动撮合交易。每批次交易的参与主体仅可选定购电或售电一个交易方向。
6.合同调整交易。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双方可协商调整分月合同电量。年度集中交易合同电量不作调整。
7.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月内交易每月下旬组织开展。
(三)年度交易电量规模
集中式风电交易电量预测为55亿千瓦时;核电交易电量预测为500亿千瓦时,其中参与双边协商交易电量预测为90亿千瓦时;燃煤发电、储能等交易电量预测为1040亿千瓦时。
批发用户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其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下同)购电量的80%;售电公司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其所有代理零售用户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之和的80%,并符合资产和履约保函(保险)相关要求;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市场化购电量的80%。
年度各交易品种的电量限额以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原则
为促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有序衔接,电力用户参与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前,统一开展中长期交易存量合同曲线分解,根据不同的现货结算试运行周期,月度、月内交易灵活按照交易总量、均价方式或分时段(带曲线)交易方式组织开展,具体由现货结算试运行有关通知明确。
三、交易价格
(一)直接交易用户用电价格由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输配电价执行固定目录电价。
(二)电网代购用户价格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关规定执行。
(三)双边协商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在双边交易合同中约定购电价格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浮动机制,可通过每月开展的合同调整交易进行协商调整;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的交易价格分别以统一出清价格和挂牌价格为准;滚动撮合交易每笔交易价格为购、售双方申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交易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四)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年度挂牌交易,以本年度集中竞价交易价格作为挂牌价格;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月度、月内挂牌交易,以最近一次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作为挂牌价格。
(五)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并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1.5倍执行。
(六)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化交易价格在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七)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化交易价格不包含容量电价,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四、交易安排
2024年12月起组织2025年年度交易。1月月度及月内交易视年度交易组织情况另行明确,2月及后续月份交易按当月交易时序组织开展。
五、计量与结算
(一)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抄表起止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0时至该月最后一日24时,电力用户按照分时电价政策时段划分标准开展计量和抄表;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现货运行日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按照24个时段开展计量和抄表。不具备分时段计量采集条件的,暂按照各时段电量均分的原则形成分时段电量。
(二)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政策性峰谷比例,结算时购电价格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分时段和价格比例系数执行。发电侧各时段结算价格均为交易成交价格(即平时段交易价格)。
(三)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根据省内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开展结算和偏差考核,并月清月结。
(四)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根据省内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通知及现货交易实施细则开展结算。
(五)绿色电力交易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及省内绿电交易有关规定开展结算。
(六)零售交易根据《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运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开展结算。
(七)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聚合资源主体以可调节负荷为主的,初期参与中长期交易按照售电公司相关条款执行。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限额计算时,因并户删除的用电单元纳入主户计算,其余已删除或未生效的用电单元不纳入计算范围;对2023年12月后新投产企业,年度交易电量按照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中最大用电月份的日均用电量乘以365天计算。
(二)直接交易用户2025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的90%。燃煤发电企业2025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90%。
(三)鼓励参加清洁能源消纳挂牌交易的核电、集中式风电按照交易电量限额足额开展交易。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研究新能源入市配套机制,适时研究进一步放开电源进入市场。
(四)保安全、保供热、保供应等必开机组应签订足额中长期合同,省调直调热电联产机组年度交易限额按不少于4500小时计算。上述机组如无法足额签订中长期合同,调度机构可按需调用。
(五)各市场成员应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电力市场信息,未按规定执行的纳入相应信用评价。
(六)交易中心应持续加强批发、零售市场运营监测和风险管控,规范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对售电公司违反规则、虚假宣传、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窃取账号、欺瞒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及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市场秩序。
(七)电网企业应保障本方案要求的分时段计量条件满足市场运营要求,实现电网企业信息系统与交易平台数据贯通,确保交易顺利推进。电网企业应协同电力交易中心共同做好市场政策宣传和经营主体培训。
(八)省发改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处理电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交易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九)本方案有效期为印发日至开展2026年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10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作用举足轻重。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市场的基石则在于培育先进的市场主体。当发电企业开始研究负荷曲线,当售电公司开始重视天气预测,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48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海南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的通知。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4月14日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对于“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的要求,强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
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浙江电力市场年报》,“绿保稳”成效显著。绿电绿证交易活跃,分布式绿电成交总量、绿证成交总量在国网经营区中位列第一,完成年度外购电目标的107%,充分发挥电力保供作用,全面深化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省间、省内价格保持稳定。自2015年9号文发布开启新一轮电
推进风电光伏和储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推动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督促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有序发展新型电化学储能,实现“新能源+储能”协调发展。充分
“2024年,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化电量4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服务经营主体数量超过4万家。绿电交易电量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3月26日,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召开的公司“三会”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党委书记李锋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时,一组组亮眼数据,勾勒出其蓬勃
截至3月底,甘肃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经营主体6569家,独立储能、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快速涌现,多元主体竞争格局加速形成。近年来,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锚定“双碳”目标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立足新能源高占比的独特省情,全面推进电力市场体系优化升级。随着甘肃电力中长期
浙江电网具有高外电依赖、高新能源渗透、高峰谷差压力“三高”特征,与此同时,煤电占比下降,新能源随机性加剧,极端气候下频率、电压稳定性承压。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需求侧资源已具备发挥更大价值的技术条件。虚拟电厂通过聚合空调、储能、充电桩等分散资源,可形成百万千瓦级可调能力,其“灵活聚
4月16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经营主体自律公约》(2025年修订版)。参会包括发电、用电、售电、电网等企业三十一位委员对自律公约内容高度认可,并代表各自行业进行现场集体签约,拉开2025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自律签约工作全
备受期待的国家级虚拟电厂专项政策终于落地!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虚拟电厂专项政策,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虚拟电厂发展正式进入规范化、规模化新阶段。我们将从专业视角
近日,素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全球设计领域权威奖项——红点设计奖(RedDotDesignAward)正式揭晓。海鹏科技旗下HMS微逆产品凭借突破性的技术创新与精巧的美学设计,从全球60个国家逾万件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2025年红点国际产品设计大奖。屋顶价值再定义不同于传统光伏板的结构妥协,海鹏科技
4月15日,云南镇雄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广大农户、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以及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镇雄县发改局表示,屋顶出租要征得农户同意,任何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聚焦推动能源绿色转型,落实落细服务新能源各项举措,确保符合政策、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项目应并尽并,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利用,全力服务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聚焦推动能源绿色转型,落实落细服务新能源各项举措,确保符合政策、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项目应并尽并,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利用,全力服务新
4月17日,秀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的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
随着业绩窗口逐渐打开,五大发电集团的主要上市主体2024年年报已悉数出炉。Wind数据统计显示,这五家上市公司中三家减收增利,但盈利增速均超过20%,净利润总和340.37亿元,较2023年同期大增47.79%。业绩TOP1:华能国际2024年,五大电力上市公司中四家营收突破千亿,一家盈利突破百亿。其中,华能国际
近日,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与中航建投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能科”)的异质结光伏组件合作项目正式进入首批交付阶段。自协议签署后,华晟仅用两周时间即完成了首批G12R-132版型高效异质结组件的生产,并成功发往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5〕440号),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海南省光伏发展规划以分布式为主,对电力用户负荷发生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对于“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的要求,强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
4月17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分布式光伏简便高效管理机制:(一)规范开展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县发展改革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
推进风电光伏和储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推动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督促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有序发展新型电化学储能,实现“新能源+储能”协调发展。充分
4月16日,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指出,漳平市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原文如下: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推动福建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成立调研组,赴福建省六地市专题调研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情况。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
2月18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为271.6167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
3月11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动永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建设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相关要求,应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备发电设备安装条件,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
近日,水电十二局承建的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福建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进入到全面收官阶段,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基础。东山杏陈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是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也
为规范光伏发电并网工作,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召开光伏发电并网协调会,协调解决公共接网点为220千伏的福建联合石化光伏项目并网工作。会上,相关单位介绍了福建联合石化光伏发电并网的情况,福建能源监管办解读了《分布式光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发布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等区属公共建筑,其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由区政府统筹规划、整体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签订开发协议,进行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商业厂房、城乡居民房屋屋顶光伏
2025年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一、压实涉网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紧扣新形势下能源转型和电力保供目标,深刻认识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的重要性,
3月13日,在三明市明溪县,福建省首份400kW以下低压分布式光伏并网调度协议成功签订,标志着福建省在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助力电网低碳转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据了解,随着绿色能源转型需要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拟接入电网。然而,由于分布式光伏具有分散性、间歇性等特点,给电网的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废止包括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在内的10个光伏项目。此次废止的项目涵盖了2021年试点项目及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总装机容量达到114.3万千瓦。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
2月14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其中重点光伏项目清单如下:在建重点光伏项目包括:1.洛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2.国能泉港界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3.国能集团泉港南埔温排水区域75MW海上光伏电站4.晋江市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5.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