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用于保障居民、农业优先购电。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现将《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
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4〕1752号)等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市场规则和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营主体
(一)发电企业
已注册生效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发电企业可参与市场交易,具体包括: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地方小火电和余量上网的燃煤自备发电,下同);福清、宁德、漳州核电;集中式风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参与绿电交易的机组准入范围参照国家及省内绿电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用于保障居民、农业优先购电。
(二)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以下简称直接交易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以下简称电网代购用户)。其中,直接交易用户包括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批发用户和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的零售用户。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直接交易用户可自主选择作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其余用户仅可作为零售用户。
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2.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代理购电工作。
3.新增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自并网运行起6个月内应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含变压器增容和新增户号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三)售电公司
1.售电公司应于2025年年度批发市场开市前与零售用户达成年度零售套餐交易、足额提交履约保函(保险),方可参与2025年年度批发市场交易。
2.优选资产良好、经营稳定、无不良信用的售电公司成为保底售电公司,根据福建省保底售电服务有关规定对零售用户提供保底售电和临时售电服务。
(四)新型经营主体
已注册生效并投入商业运营的独立新型储能企业、已注册生效的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可参与市场交易。
二、交易组织
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规模约2400亿千瓦时。中长期交易按年度、月度及月内3个周期组织开展,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
(一)交易周期及品种
1.年度交易,主要开展年度清洁能源消纳挂牌、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
2.月度交易,主要开展合同调整、清洁能源消纳挂牌、绿电双边协商、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
3.月内交易,主要开展滚动撮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其中:滚动撮合交易按旬组织开展,其它交易每月下旬组织开展。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更短周期月内交易。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清洁能源消纳挂牌交易。挂牌交易按照等比例方式出清。年度风电成交电量按照电网企业提供的已完成交易的最近一个完整自然年分月上网电量占比进行分解,核电成交电量按照各交易单元申报的分月电量占比进行分解。月度交易购电侧交易电量限额按照交易组织月最近一次省内实际月度结算的市场化电量确定,其中电网企业代理居民、农业的交易电量限额按照交易组织月电网企业预测的缺口电量确定。
2.双边协商交易。发电侧、购电侧的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其中,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参照绿电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3.集中竞价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量购售两侧均按照已完成交易的最近一个完整自然年国网经营区工商业用户售电量分月比例分解至各月。
4.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年度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成交电量按照其申报的分月电量比例进行分解;月度和月内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购入电量或售出已持有的合同电量,成交电量按照等比例方式出清。
5.滚动撮合交易。每批次交易的参与主体仅可选定购电或售电一个交易方向。
6.合同调整交易。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双方可协商调整分月合同电量。年度集中交易合同电量不作调整。
7.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月内交易每月下旬组织开展。
(三)年度交易电量规模
集中式风电交易电量预测为55亿千瓦时;核电交易电量预测为500亿千瓦时,其中参与双边协商交易电量预测为90亿千瓦时;燃煤发电、储能等交易电量预测为1040亿千瓦时。
批发用户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其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下同)购电量的80%;售电公司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其所有代理零售用户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之和的80%,并符合资产和履约保函(保险)相关要求;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年度交易电量限额为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市场化购电量的80%。
年度各交易品种的电量限额以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原则
为促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有序衔接,电力用户参与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前,统一开展中长期交易存量合同曲线分解,根据不同的现货结算试运行周期,月度、月内交易灵活按照交易总量、均价方式或分时段(带曲线)交易方式组织开展,具体由现货结算试运行有关通知明确。
三、交易价格
(一)直接交易用户用电价格由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输配电价执行固定目录电价。
(二)电网代购用户价格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关规定执行。
(三)双边协商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在双边交易合同中约定购电价格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浮动机制,可通过每月开展的合同调整交易进行协商调整;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的交易价格分别以统一出清价格和挂牌价格为准;滚动撮合交易每笔交易价格为购、售双方申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交易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四)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年度挂牌交易,以本年度集中竞价交易价格作为挂牌价格;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月度、月内挂牌交易,以最近一次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作为挂牌价格。
(五)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并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1.5倍执行。
(六)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化交易价格在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七)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化交易价格不包含容量电价,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四、交易安排
2024年12月起组织2025年年度交易。1月月度及月内交易视年度交易组织情况另行明确,2月及后续月份交易按当月交易时序组织开展。
五、计量与结算
(一)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抄表起止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0时至该月最后一日24时,电力用户按照分时电价政策时段划分标准开展计量和抄表;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现货运行日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按照24个时段开展计量和抄表。不具备分时段计量采集条件的,暂按照各时段电量均分的原则形成分时段电量。
(二)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政策性峰谷比例,结算时购电价格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分时段和价格比例系数执行。发电侧各时段结算价格均为交易成交价格(即平时段交易价格)。
(三)电力用户未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根据省内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开展结算和偏差考核,并月清月结。
(四)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根据省内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通知及现货交易实施细则开展结算。
(五)绿色电力交易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及省内绿电交易有关规定开展结算。
(六)零售交易根据《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运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开展结算。
(七)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聚合资源主体以可调节负荷为主的,初期参与中长期交易按照售电公司相关条款执行。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限额计算时,因并户删除的用电单元纳入主户计算,其余已删除或未生效的用电单元不纳入计算范围;对2023年12月后新投产企业,年度交易电量按照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中最大用电月份的日均用电量乘以365天计算。
(二)直接交易用户2025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最近12个完整自然月购电量的90%。燃煤发电企业2025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90%。
(三)鼓励参加清洁能源消纳挂牌交易的核电、集中式风电按照交易电量限额足额开展交易。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研究新能源入市配套机制,适时研究进一步放开电源进入市场。
(四)保安全、保供热、保供应等必开机组应签订足额中长期合同,省调直调热电联产机组年度交易限额按不少于4500小时计算。上述机组如无法足额签订中长期合同,调度机构可按需调用。
(五)各市场成员应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电力市场信息,未按规定执行的纳入相应信用评价。
(六)交易中心应持续加强批发、零售市场运营监测和风险管控,规范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对售电公司违反规则、虚假宣传、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窃取账号、欺瞒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及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市场秩序。
(七)电网企业应保障本方案要求的分时段计量条件满足市场运营要求,实现电网企业信息系统与交易平台数据贯通,确保交易顺利推进。电网企业应协同电力交易中心共同做好市场政策宣传和经营主体培训。
(八)省发改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处理电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交易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九)本方案有效期为印发日至开展2026年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10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8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指出,督促市内新能源企业按要求落实配储,并鼓励依托储能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容量租赁收益;配合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鼓励电网企业优化调用方式,加大对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等有关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发布电力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项目采购洽谈安排公告。项目洽谈安排如下:1.洽谈项目明细及时间、地点(1)洽谈项目(2)投标(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盖章并现场递交。(3)投标(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8:30;项目洽谈时间:2025年5
市能源集团聚力加快虚拟电厂功能体系建设,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规模和运营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负荷资源聚合。目前已接入全市光伏、储能、充电桩、楼宇空调、照明设施等资源12121个,总规模400兆瓦,可调负荷近40兆瓦,成为全省规模体量最大的地级市国有虚拟电厂。二是丰富智慧能源场景。持续接入智能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6日,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年报》,其中显示当前山西注册独立储能企业16家,在批发市场结算均价441.42元/兆瓦时,远远高于其他发电种类的结算价格。截至2024年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经营主体20202家,其中直调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投票表决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的通知。现组织委员单位对《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进行书面投票表决,各委员单位于5月7日18:00前反馈书面意见。文件明确,本办法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首次系统规范虚拟电厂主体注册、能力认证、变更退出等运营管理全流程,《细则》共11章49条内容,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准入条件、运营规则及责任分工,构建了涵盖注册接入、能力认证、市场交易、保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山西电力市场交易年报。截至2024年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经营主体20202家,其中直调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058户,新型主体65家(包括:独立储能企业16家,虚拟电厂6家,辅助服务聚合商39家,分布式电源4家)。2024年,累计组织市场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首次系统规范虚拟电厂主体注册、能力认证、变更退出等运营管理全流程,旨在推动浙江虚拟电厂实现规范化、规
4月30日,《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印发,首次系统明确虚拟电厂从“注册接入-能力认证-运行管理-交易管理-保供管理-退出管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并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推动虚拟电厂健康运营,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
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TOPCon技术凭借低成本、高效率、高产业链配合度等多种优势,已明确成为未来5年的主流技术。得益于其高达90%的双面率,TOPCon在沙戈荒大基地等典型双面场景下比BC提高单瓦发电能力1.5%以上,具备更高的综合发电效率。TOPCon高双面率和优异的低辐照性能使得其在全球所有双面场景中,
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将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全体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户,公用水厂、污水处理厂、分布式能源
当地时间5月7日,备受瞩目的IntersolarEurope2025在德国慕尼黑新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启幕。在本次汇聚全球顶尖能源企业的行业盛会上,林洋能源携创新成果惊艳亮相,通过全场景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立体化展示,向世界展现中国企业在能源转型中的技术实力与战略担当。面对欧洲能源转型需求,林洋能源通过技术
近日,中国能建西北城建成功中标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位于韩城市桑树坪镇,地处韩城市北部生态资源富集区,采用“光伏+”复合开发模式,规划用地面积约1475亩,总装机容量50兆瓦,在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兼顾生态保护与能源产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3万吨,
农村房屋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采光,一方要求拆除,法院该怎么判?日前,沂南法院公布一例农村房屋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采光案例,张某与周某为同村村民,住宅南北相邻。某日,周某与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板租赁合同,于自家屋顶安装光伏太阳能板组件,致使张某住宅采光受影响。张某多次找到村委会与
5月8日,中绿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粘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粘建军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粘建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截至本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理利用沿线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光伏发电、物流仓储、文旅产业开发的,除依法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外,相关土地用途、权利类型备案后5年过渡期内保持不变,期满后按政策要求办理相
4月22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发布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指出,加强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使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节约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大力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抽采,探索氢能开
5月7日,宿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黄区共有1.67GW左右电源可开放容量。全文见下: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公司清洁能源板块战略部署,将年度工作会议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发展成效,粤水电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东南分公司启动“4·30”专项行动,推行“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落实节点化”管理,各部门强化作风、高效联动,迅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克服项目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复杂等问题,
4月27日,无锡市发改委关于公布无锡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公告。公告显示,无锡市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高达3677.62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公布无锡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
日前,山东梁山县公布2025年5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2025年5月份变电站、公用线路、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全部为红色。原文如下:关于梁山县2025年5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
[德国,慕尼黑,2025年5月6日]在IntersolarEurope2025期间,华为数字能源举办“光储融合,智构未来”的智能光伏战略和新品发布会,吸引约300名全球客户和伙伴共襄盛举。此次发布会聚焦全场景构网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布面向大型储能电站、微网、工商业和户用场景的新一代构网型储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引
4月29日,我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的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在福建实现全容量并网。东山海上光伏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海域,总装机容量180兆瓦。项目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全年风速都较大,最大风速超过48米/秒,这是我国首个建设在如此高风速海域的海上光
4月2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布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文件指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90.1兆瓦,全区可新增开放容量共计242.45兆瓦。原文如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泉州台商投资区
4月16日,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指出,漳平市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原文如下: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推动福建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成立调研组,赴福建省六地市专题调研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情况。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
2月18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为271.6167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
3月11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动永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建设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相关要求,应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备发电设备安装条件,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
近日,水电十二局承建的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福建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进入到全面收官阶段,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基础。东山杏陈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是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也
为规范光伏发电并网工作,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召开光伏发电并网协调会,协调解决公共接网点为220千伏的福建联合石化光伏项目并网工作。会上,相关单位介绍了福建联合石化光伏发电并网的情况,福建能源监管办解读了《分布式光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发布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等区属公共建筑,其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由区政府统筹规划、整体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签订开发协议,进行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商业厂房、城乡居民房屋屋顶光伏
2025年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一、压实涉网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紧扣新形势下能源转型和电力保供目标,深刻认识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的重要性,
3月13日,在三明市明溪县,福建省首份400kW以下低压分布式光伏并网调度协议成功签订,标志着福建省在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助力电网低碳转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据了解,随着绿色能源转型需要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拟接入电网。然而,由于分布式光伏具有分散性、间歇性等特点,给电网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