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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旗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379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5个具有代表性的旗县和15个典型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激发各试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推进试点任务、实施重点项目、创新政策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区)和园区的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效推动我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分类推进,示范引领。选取不同资源禀赋、不同产业结构的旗县(区)和园区,分类推进试点建设,先试先行,形成经验,以点带面,多领域多层次推动低碳发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充分考虑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发展定位等因素,一地一策,结合旗县(区)和园区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低碳发展目标与建设方案。
统筹衔接,创新驱动。统筹兼顾旗县(区)和园区低碳政策衔接,形成体制机制管理合力。加强技术创新示范,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妥善防范和化解试点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试点旗县(区)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本构建起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初步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转型经验,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旗县(区)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对全区碳达峰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7年,试点旗县(区)和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进展,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如期完成,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取得较大突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转型经验在全区得到大面积推广,先进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效支撑全区碳达峰目标实现。
四、建设内容
(一)确定试点任务。各旗县(区)和园区系统梳理自身基础条件,包括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碳排放等基本情况和目前已开展的低碳转型工作进展,分析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关键制约,围绕能源开发利用、工艺转型升级、低碳技术示范应用、交通和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碳汇开发、碳排放管理等方面研究可行的低碳转型路径,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工作目标。
(二)强化创新驱动。各旗县(区)和园区结合自身发展基础,联合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聚焦节能降碳、绿色制造、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三)实施重点工程。各旗县(区)和园区结合试点任务,按照确定的低碳转型路径,选择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强化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推动重点工程项目的有序实施,有力支撑试点任务的开展。
(四)完善政策机制。试点所在地区在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消费责任目标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以试点任务目标为指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碳达峰试点建设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管理机制。试点园区要建立以碳排放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完善数据采集、分析能力,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管理成效。
五、申报条件
(一)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旗县(区)人民政府;
2.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具备先行先试条件;
3.碳达峰路径具有典型代表性和可借鉴性;
4.承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不低于盟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碳达峰试点园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园区应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申报主体为园区管委会;
2.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具备先行先试条件;优先支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且主导产业类型以钢铁、建材、电力、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为主的园区;
3.碳达峰路径具有典型代表性和可借鉴性;
4.园区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5.承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不低于所在旗县(区)相应指标;
六、申报程序
(一)编制方案
试点创建期限为3年。申报旗县(区)、园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分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1、2)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制定相应保障措施。
(二)组织推荐
各盟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当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能源局等部门对拟申报旗县(区)和园区履行必要审核程序,提出审核意见,择优推荐,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抄送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试点确认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部门,组建专家组,对各地报送的试点申报材料组织论证并公示确认。根据论证和公示结果发布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园区名单。
七、组织实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碳达峰试点所在旗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方职责,确保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创建工作。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负责本地区试点建设的监督工作,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工作进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部门利用现有渠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如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等。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试点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加大对相关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过程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试点建设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各盟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开展阶段评估和定期检查,在建设期满后及时组织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情况、建设经验和建设成效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抄送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部门。
(四)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标语等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低碳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试点旗县和园区应制定分类培训计划,开展对基层、企业的培训,为试点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各地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展示试点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效,引导先进理念、创新模式复制推广,推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选择优秀试点向国家报送推荐典型实践案例。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申报旗县(区)的区位交通、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布局等。
(二)能源状况。申报旗县(区)近年能源结构、能源生产、能源消费、主要资源消耗等情况。分析试点旗县(区)碳排放情况、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变化情况、各重点领域碳排放增长情况等。
二、发展现状
(一)绿色低碳发展基础。总结申报旗县(区)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领域能效提升、绿色低碳管理等方面情况。梳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基础和进展,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已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二)低碳转型形势分析。分析旗县(区)在推进碳达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先进水平的差距。对区域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基于现状和面临形势,分析区域实现碳达峰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措施。
(三)已有工作成效及优势。申报旗县(区)在低碳化发展过程中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举措,率先在某一方面先行先试的基础条件和主要优势,分析开展试点工作对全区的示范意义。
三、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设定区域内碳排放总体目标,以及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通过3年创建,达到以下要求: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等。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指标内容,提出相关特色指标。
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建设指标表
四、主要任务
根据试点建设目标和思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主要任务,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升级,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水平,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统筹推动农林业减排增汇,加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低碳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突出自身特色,体现示范引领效果。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具体任务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立新型的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因地制宜布局风电光伏项目,鼓励风光氢储、源网荷储、光伏建筑一体化等项目开发,鼓励低成本、大容量、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项目开发,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研究智能电网技术,继续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挖掘电网调节潜力,推动虚拟电厂、V2G等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快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氢能制储输用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开展先进绿色液体燃料技术创新示范等。
2.推动重点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用能终端电气化改造、工业流程再造、生产工艺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等。加强低碳零碳各类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创新低碳冶金、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技术,开展先进的绿色低碳工艺路线与装备技术示范应用,构建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等。
3.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服务体系。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实施零碳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升级替代,打造完善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实现交通运输碳排放明显下降。实施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与替代,积极扩大绿色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适度超前开展绿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完善综合交通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等。
4.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推行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建设力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供暖比例。
5.促进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提高区域内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工业余能余热的回收再利用,完善固废中转储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扩大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引入、培育循环经济龙头企业,发展再制造产业,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等。
6.持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做好生态建设与其他领域低碳发展的融合,多渠道增加城市绿化,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碳汇项目等。
7.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自评价、后评估等全过程碳排放管理,编制碳排放统计台账,定期监测审核碳排放目标进展。建立符合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碳排放监测计量体系等。提高碳排放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管理海量数据,挖掘应用价值。
8.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碳足迹研究工作,开展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认证标识工作。及时编制和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向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转化。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拓展碳足迹应用场景,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9.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机制创新,依托科研院所、高校、重点企业,聚焦重点领域布局碳中和前沿科技项目,深化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绿色投融资机制,为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五、重点项目
根据目标任务,提出拟建设的重点项目。
(一)项目建设汇总表。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建设期限、投资规模、预期节能量、碳减排量或碳汇量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各重点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以及与区域碳达峰试点建设的关系,具体的建设内容、产能以及主要工艺技术设备,节能量、碳减排或碳汇效益分析,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分年度说明建设安排及投资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工作推进机制、人员安排等组织保障,为促进各项低碳工作出台的政策保障,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园区概况。试点园区区位条件、占地面积、园区发展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等。
(二)能耗和碳排放情况。简述园区近年能源结构、能源生产、能源消费、主要资源消耗等情况。分析试点园区碳排放情况、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变化情况、各重点企业碳排放情况等。
二、发展现状
(一)绿色低碳发展基础。总结园区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领域能效提升、绿色低碳管理等方面情况。梳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基础和进展,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已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研究与推广情况等。
(二)低碳转型形势分析。结合园区发展情况和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对园区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研究园区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短板弱项,分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先进水平的差距。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的路径和措施。
(三)已有工作成效及优势。园区及重点企业已开展的碳达峰方面的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园区碳达峰试点建设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园区内交通、建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园区的节能低碳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能力建设、运营水平等)等方面。分析开展试点工作对全区的示范意义。
三、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结合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目标要求,提出园区碳达峰建设主要指标。各园区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指标内容,提出相关特色指标。
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指标表
注: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其中,绿色产业增加值是依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试行)中关于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具体分类统计得到。计算公式: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绿色产业增加值(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100%。
四、主要任务
根据试点建设的思路和目标,结合园区发展实际确定主要任务,在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包括建筑、交通、环保设施等)绿色低碳水平、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进碳排放管理、低碳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突出自身特色,体现示范引领效果。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具体任务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加快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效率。开展园区节能诊断,系统分析园区能源利用状况,充分挖掘园区能源节约潜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推动园区用能系统改造,开展一体化供用能方案设计,加快园区用能电气化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网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推动能源梯级高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各类清洁能源替代技术产品,提升园区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2.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产业协同效应。以节能降碳为导向,推进园区存量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重点企业实施工艺流程绿色低碳再造。提升园区绿色制造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3.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提升园区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水平,新建基础设施优先采用绿色设计、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园区能源、碳排放智慧监测管理设施建设。
4.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加快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深挖产业关联性,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物料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再生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5.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深入分析园区污染物排放类型,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控制和改造提升。支持污染治理技术和节能降碳技术在园区开展综合性示范应用,大力推动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综合运用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协同提高节能降碳减污水平。
6.加强运营管理数字化水平。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园区碳排放管理,通过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对于能源消耗、碳排放的实时监测、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多维度对比分析、多环节综合管理、碳排放预警以及碳资产盘查、企业碳画像等功能,促进园区节能降耗、降低经济损失,节省人力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7.开展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鼓励电力、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明确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鼓励企业开展自身和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挖掘减碳潜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
五、重点项目
根据试点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园区拟建设的重点项目:
(一)项目建设汇总表。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建设期限、资金投入、预期节能量、碳减排量或碳汇量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各重点项目建设的背景、与园区碳达峰目标的关系、具体的建设内容、主要工艺技术设备、节能及碳减排或碳汇效益分析、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分年度说明建设安排及投资计划。
六、保障措施
提出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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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在负荷方面,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建设。国家能源局细化明确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节点、能力标准、保障要素等要求,推动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并形成实战能力,不断提升跨区跨企应对重特大
5月19日,在三河市刁庄村,国网三河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对客户孙建国家中的屋顶光伏发电设备进行验收并网。工作人员首先细致核对了电能表、互感器及光伏发电板等关键设备的额定容量,随后,他们一丝不苟地检查了计量装置的接线情况,最后,验收档案被详尽且规范地记录在册。自2024年以来,三河地区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
5月15日,内蒙古库伦旗政府就活石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百兆瓦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首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显示,该项目于2024年11月备案,建设单位为活石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活石与羲和光电科技(库伦)有限公司是活石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今年前4月,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发电量达10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4%,占全区总发电量的35.9%,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其中,外送新能源电量350亿千瓦时,本地消纳新能源电量655亿千瓦时,占同期全区全社会用电量的36.9%,高于国家下达目标值约7个百分点。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近年来
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康巴什区)实施方案发布。根据方案,通过3年创建,达到以下要求:确保康巴什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2023年康巴什区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碳排放增长趋势减缓;到2025年康巴什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率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先行先试推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落实国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部署,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锡林浩特发改委牵头制定并印发《锡林浩特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清单》,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清单》围绕能源转型、节能
近日,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整体接入系统方案研究(千万千瓦级新能源规划研究)招标公告发布。根据招标公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库布齐沙漠地区,规划建设新能源1220万千瓦(其中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20万千瓦
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稳定发用电主体市场预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指出,本通知所指多年期购电协议包括在交易平台通过双边协商或集中挂牌达成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同、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外签订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约、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
4月15日,乌兰察布兴和县铁合金绿色供电项目(一期)正式开工,该项目是乌兰察布市首个绿电使用比例达到60%新建铁合金项目配套新能源工程,对推动铁合金项目实现绿色化、低成本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该项目由上海电力旗下内蒙古乌兰察布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为48.45万千瓦,其中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恢复受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4月21日起,在保障电网安全消纳的前提下,重启科尔沁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详情如下:关于恢复受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的公告为确保科尔沁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
据悉,近日,内蒙古乌审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光伏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据文件显示,上述项目性质为新建,由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乌审旗境内建设293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170万千瓦,光伏123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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