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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到2030年风、光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12.88GW

2024-11-19 14:15来源: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光伏广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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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壮大绿色产业集群。以火电、有色金属、建材、制糖、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加快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金属及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培育深度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推进新型生态铝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以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全面改造提升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化工、绿色家居、纺织服装、高端铝加工产业集群。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依托平陆运河建设,加快南宁东部新城建设,谋划平塘港区综合开发,完善城市向海交通体系、物流体系、产业体系,推动向海而兴、向海图强。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全面推行农业绿色清洁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加快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养殖模式和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种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二品一标”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积极开发延伸农业生态价值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对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产业集群进行绿色化改造,持续提升南宁香蕉、火龙果、茉莉花、沃柑、香米等“邕系”品牌影响力,带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绿色升级。

(三)大力发展生态服务业。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加速驶向“新蓝海”。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工业设计、咨询、法律和科技服务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健康养老业、现代商贸业、家政服务业、教育培训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加快服务业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和功能集成,重点支持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服务业态集聚。加快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等片区跨境电商、大宗商品批发业态布局,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四)培育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提质增效。重点围绕高效节能节电、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装备制造业领域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着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提高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积极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着力打造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大力推进节能环保装备生产基地建设,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创新活力勃发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新高地。推动培育多元化规模化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推行合同能源、合同环境管理服务方式,支持节能评估、环境评价、节能环保工程设计等服务型企业发展。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利用综合标准有序推动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退出,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两高一低”项目台账,严格按照“压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测管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高耗能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以产业绿色化为重点,推动铝、食品、化工、建材、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在电力、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南宁抽水蓄能电站。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广“光伏+”多元利用,建设与农业、林业、渔业相结合的“光伏+”地面光伏电站,在横州市、兴宁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推进陆上集中式风电开发,重点在马山县、宾阳县等风资源较好地区,有序建设一批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供热和生物天然气。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实施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南宁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实现天然气“县县通”,推动天然气进乡入村。鼓励有色金属、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推进“煤改气” “煤改电”。推进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市场购买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提高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1288万千瓦。

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逐步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优化客运组织,加强便捷换乘体系建设,加快旅客联程联运。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加强货源组织和运力调配,提高运输效率。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引导和督促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辆、专用车辆实现新能源化替换,加快发展新能源网约车。加大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柴油车和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力度,鼓励支持老旧车船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五、实施行业清洁化生产

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在化工、造纸、水泥、制糖、酒精等行业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确保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到100%。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创新“生态+”发展模式,提高电力、建材、造纸、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产出率和清洁生产(工艺)比率。推广绿色种植养殖方式,推动发展节水型农业。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打造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业,推动绿色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六、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以“无废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构建资源利用循环产业链,加快建立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行限塑禁塑行动,有效控制塑料污染。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登记管理,构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集中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小散零”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规范化收集、贮存、处置,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保持在88%以上。

七、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进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完成南宁经开区等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终期验收,积极推进南宁仙葫经开区、广西良庆经开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等自治区级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南宁高新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南宁江南工业园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江南工业园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新建或在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着力加快南宁伶俐工业园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等产业以及南宁新兴产业园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第五节 建设生态生活体系,打造城乡共融、和谐美丽的“南宁家园”

一、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一)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和城乡雨污管网建设与改造,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长效监管。以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建设江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六景、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南宁市城西生活垃圾转运站、武鸣及广西—东盟经开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统筹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生活垃圾跨区域无害化处理。加快填补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空缺。到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持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并持续提升,实现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南宁市第二水源,解决南宁市城区供水水源单一的问题,形成邕江、水库水的双水源供水格局,增强南宁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推进有条件的水库实施清淤疏浚或加高扩容,加快已建、在建水源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现有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在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城乡集中供水区建设中小型蓄引提水源工程,提高城乡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快推进城市及各县(市、区)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一批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力争实现农村区域的供水联网覆盖。

(三)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建设“口袋公园”和内河滨水绿地,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推进天堂岭等一批郊野公园建设,打造翠湖、良庆湖等一批综合公园,完善老城区社区公园、游园,构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绿地综合体系。加强空间立体绿化建设,打造一体化城市生态景观,积极开展“中国绿城”品质提升。加快环湖、沿江、绕山、穿城绿廊建设,构建郊野—城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建设覆盖中心城区的无障碍城市慢行系统。推动横州市、宾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创建广西园林县城。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推动特色农业、田园、果林等绿化建设。到2030年,确保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保持在12平方米以上。

二、推进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建设

(一)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一体化,广泛推广应用建筑光伏发电技术,促进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清洁化、低碳化。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推进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在城市建筑建设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立体绿化。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采购及使用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稳定达到100%。

(二)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持续巩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创建成果,积极统筹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共享交通等多方式公共交通资源的无缝衔接和智慧数字化发展,推动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多方式公共交通有机结合、建设运营一体化发展的高品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大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覆盖率,统筹推进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实施绿色交通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工程,发展绿色智慧高效物流,加快旅客联程联运,深化交旅融合发展。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积极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全面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南宁样板”。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打造新能源汽车品牌。到2030年,全市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持续稳中有升。

(三)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城市建设。

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使南宁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面积(实现雨水控制目标要求的面积)达到25%以上。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增强各类绿地品质,打造展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新窗口。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南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将源头减量化、资源化、高值化利用和最终安全化处置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领域的全流程管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下“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宜业、宜居、宜乐、宜游指数。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出台全面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并印发实施美丽南宁(中国绿城)规划,着力打造美丽南宁建设示范典型,重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山川、美丽田园等美丽系列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深化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共治共享”靶向发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乡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完善脱贫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构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脱贫群众稳岗就业的长效机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农业为依托,优化农业生产和经营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蓬勃发展,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持续优化乡村布局,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乡村能人”培养工程,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类社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二)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乡村移风易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深入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和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响南宁乡村旅游品牌,推动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积极参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争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动绿色消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督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单位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有关规定,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占比在8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行动,确保到2030年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率达100%,分类收运体系覆盖区域达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推进可降解塑料制品有效供给,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第六节 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特色鲜明、深厚丰富的“南宁底蕴”

一、推进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弘扬提升传统生态文化。

整合“壮族三月三” “那”文化、骆越文化、壮医药文化、铜鼓文化等南宁本地传统优势文化资源,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发展,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弘扬和挖掘提升自然山水生态文化,以一山(大明山)一江(邕江)为骨架,以邕江为轴线,挖掘沿江特色文化,实施邕江文明展示工程,提升有记忆的母亲河形象;以大明山为中心,涵盖马山县、上林县、武鸣区(北部山区)、宾阳县、隆安县等,打造以生态观光、民俗体验、养生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环城生态养生文化度假休闲带。加强对名木古树、古典园林、古河道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彰显其历史文化内涵。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生态文化改造提升,践行与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打造“生态+”文化品牌,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创新现代生态文化内涵,打造山文化、水文化、森林文化、茶文化、花文化、民俗文化、徒步文化等生态文化品牌活动,打造环青秀山观光游、百里秀美邕江观光游、环大明山养生游、昆仑大道康养游、美丽南方田园游、武鸣壮乡风情游、横州茉莉风情游等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继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推出一批典型事例和实践创新基地。组织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基层开展生态文化采风活动,鼓励采用文学、影视、戏曲、摄影、音乐及图书漫画等形式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加强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等生态文化展示、体验、教育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产业发展。

(三)提升生态文化服务设施水平。

将生态文化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扩容提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在主城区、中心镇和特色镇、一般乡镇分别建成10分钟、15分钟、3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一批凸显南宁城市特色的重大标志性文化功能设施,加快南宁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公园。丰富生态文化教育图书、影像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标志性生态文化工程。探索实施“互联网+”生态文化服务,推动生态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南宁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生态文明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同时通过新媒体、主流媒体同步开展立体式宣传,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影响面,增强生态文明宣传辐射力。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负面典型案例。聚焦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用好书籍、报刊、广播、影视等传统大众传媒,积极刊播生态文明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户外、交通工具等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

(二)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实施生态文明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广场等大行动,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打造普及绿色环保理念的“环保学校”,持续推进一批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培训力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在各级培训和全员网络学习中,组织好生态文明相关课程的学习。

三、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组织开展环保污染设施向公众开放、低碳骑行、观鸟、植物观察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生态文明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扩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范围。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发起和组织各类生态文明公益性活动。拓展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环保义务监督员等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到2030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稳定保持在90%以上。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实施效益

第一节 工程内容与经费来源

一、工程内容

为实现规划目标和指标要求,针对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临的主要差距和突出问题,南宁市重点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即“生态空间优化工程” “生态经济发展工程” “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生态生活提升工程” “生态文化传播工程” “生态制度创新工程”六大工程。

(一)生态空间优化工程。

以“三区三线”的划定为基础,实施全区域管控,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绿色品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强化石漠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矿山治理与修复,构建优化的生态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完善生态空间保护机制。

(二)生态经济发展工程。

围绕产业生态化建设,全市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等,加强园区全链路建设,加快培育绿色新动能,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强度,在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打造特色品牌。

(三)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以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从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修复、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规划生态环境改善重点工程。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立,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生态生活提升工程。

为提升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培育绿色、生态、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变,构建全民共建共享体系,立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规划生态生活提升重点工程。

(五)生态文化传播工程。

从生态文明教育、宣传等方面规划重点工程,通过绿色创建和生态文明宣教,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主动融入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

(六)生态制度创新工程。

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规划生态制度建设重点工程,从生态保护补偿、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等方面,从制度上为生态文明建设铺好路,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经费来源

本规划建设项目与《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各部门“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是相互衔接,紧密结合的,合理划分支出责任,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的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中央和地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类重大工程落地实施。

(一)对于已列入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十四五”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由国家及自治区、市专项拨款,还有机会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级项目的,尽可能申请纳入。

(二)对于直接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其经费筹集应在政策的引导下,以企业投资为主,可以通过自筹、贷款和市场融资等渠道筹措资金。

(三)对于一些能使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地方发展、区域生态改善的新项目,可通过在国家争取试点项目资金+农户自有资金+地方政府补贴的形式筹措资金。

(四)对于能通过收费等形式收回成本和获得收益的公共项目,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等,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可以通过财政补贴、银行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

(五)对于不能通过收费等形式直接收回投资的公共项目,如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城镇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应以申请上级政府补助、财政拨款为主。

要运用市场资源配置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投资渠道,建立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生态文明投入逐年增长。引导污染者、开发者成为防治污染的投资主体。在基本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城市建设等方面优先保证建设资金的需求,集中重点资金,投向对实现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有直接影响的重点工程项目。

第二节 项目实施效益

一、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防生态环境风险,将有利于推动全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加强,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优化合理,生态制度逐步健全,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提升,届时南宁市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乡环境更美丽、宜居,“蓝天白云、水清岸绿”成为南宁市最鲜明的生态底色,既造福当代人,又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和支撑。

二、经济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快推动南宁市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完成转变,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现代经济体系得到长足发展,技术升级、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自然生态资源和优质生态产品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南宁市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此外,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南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将显著增强,环境将更加优美,整个城市的品位和形象进一步提升,投资环境的竞争力大大增强,将成为区内外资本争相投入的资金洼地和投资热土,给南宁市经济发展带来更强劲的推动力。

三、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切实推动南宁市人居环境、生活品质、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从更清洁的空气、更干净的水、更普惠的基础设施、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高保障的健康安全、更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服务等方方面面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改善,让南宁市民共享更多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拥有更直接、更实在、更充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南宁市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机制,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按年度细化、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将责任分解至各有关单位,定期督导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督导到位,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共同发力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严格监督考核

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系统高效,深化绩效理念,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和监督考核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将各有关单位完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纳入每年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以责任考评作为指挥棒助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落细落实。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定期核查监督规划实施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及效益,提出针对性的调整对策和方案,发布检查评估的结果。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优化支出结构,保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正常投入。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建立项目融资、银行贷款、证券市场等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推行EOD等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帮助企业拓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融资渠道。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四节 强化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的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聘请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杰出贡献和突出成绩的专家、学者共同组建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专家智库。积极引进和培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紧缺人才,推动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科技攻关,重点在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内河内湖底泥污染物和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

第五节 鼓励社会参与

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认识,广泛动员其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活动,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宣传平台,传播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及时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强化社会监督。鼓励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社会影响力大的志愿服务项目,广泛推进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意见反馈和工作监督机制,通过网络问卷、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诉求,凝聚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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