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竞配方案,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
申报光伏项目基本条件:
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
2.申报项目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与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同一地块不得与多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
3.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4.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规模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5.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6.非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申报项目。
7.申报项目所在市和所属企业按要求落实“十四五”支撑性煤电(气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任务,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申报风电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投资协议。
2.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3.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规模后6个月内申报核准,核准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4.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万千瓦。
5.非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风电项目。
6.申报项目所在市和所属企业按要求落实“十四五”支撑性煤电(气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任务,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安徽省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配置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竞争性配置方案。
一、建设规模
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023年竞争性配置以来,申报企业所属二级集团在安徽省电力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
2.申报项目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与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同一地块不得与多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
3.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4.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规模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5.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6.非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申报项目。
7.申报项目所在市和所属企业按要求落实“十四五”支撑性煤电(气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任务,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初审环节
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于11月10日前将满足基本条件的项目转交市供电公司开展电网接入审查,市电网企业于11月20日前将确认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项目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汇总后,分别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二)复核审查环节
通过各市初审的申报项目,由省能源局组织复核审查,省电力公司负责对项目电网接入情况进行评分。
(三)综合评审环节
由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综合评审,依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附件1-1)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纳入2024年度建设方案的推荐项目清单。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企业应向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报送资格初审申报材料和电网接入申报材料,按照1个申报项目1套申报材料提供。
2.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按照要求开展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资格初审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能源局(只需报送电子版)。
3.省能源局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名单,并明确综合评审的时间和要求。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综合评审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环节申报企业股权结构应与资格初审申报环节保持一致。
4.单个一级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中选建设规模不超过总建设规模的20%。
5.本方案由安徽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2024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
一、申报企业业绩(20分)
(一)申报企业投资能力(10分)
1.申报企业资本金落实情况(6分)
申报企业落实项目资本金比例≥申报项目总投资20%,得满分;其他不得分。
2.申报企业资产情况(4分)
申报企业净资产总额≥3亿元,得满分;其他不得分。
(二)申报企业业绩(10分)
1.光伏发电投资业绩(10分)
(1)申报企业国内控股持有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得满分;国内控股持有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30万千瓦,得满分;省内控股持有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光伏制造产业业绩(10分)
(1)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制造行业企业国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0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省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3.新型储能制造产业业绩(10分)
(1)储能电池行业企业国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0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储能电池行业企业省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4.新型储能电站投资业绩(10分)
(1)申报企业国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得满分;国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万千瓦,得满分;省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得分取上述各类业绩得分最高项,最高得分10分,不累计得分。
二、申报项目用地落实情况(27分)
(一)土地租赁合同面积与申报规模匹配度情况(2分)
匹配率≥100%,得满分;匹配率≤90%,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按照15亩/兆瓦比例计算)。
(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情况(18分)
县级人民政府按参考格式出具支持项目建设承诺的,得3分;未出具的,不得分。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林业、农业、环保、文物部门支持意见,每提供一个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项目取得用地预审情况(4分)
取得具备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视同出具意见)的得4分;未取得不得分。
(四)项目取得防洪影响批复情况(3分)
取得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得2分;取得防洪影响批复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不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的视同出具批复意见)的得3分;未取得不得分。
三、申报项目电网接入情况(3分)
(一)电网送出工程建设情况(2分)
合并送出的首期项目送出工程已建成,得2分;合并送出的首期项目已取得省电力公司电网接入意见且送出工程获得核准(备案)文件,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二)送出工程方案审查情况(1分)
根据电网公司审查送出工程方案综合评估结果,高档次,得1分;中档次,得0.5分;低档次,得0分。
四、申报项目市场化并网条件落实情况(50分)
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独立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设为P,通过资格初审和电网接入条件审查的项目,去掉参与计算P(平均)的申报项目中申报比例最高和最低的10%项目数(四舍五入),其余项目计算平均值P(平均)。
1.P(平均)≤申报项目P值≤P(平均)×1.1,得50分。
2.每低于P(平均)0.5个百分点,减1分,减至零分为止。以P(平均)增加10%为基础,每提高0.5个百分点,减0.25分,减至零分为止。
3.申报比例P不得低于5%。
4.企业承诺配置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后应按要求接受调度运行,且年度最大放电功率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90%。
电化学储能要求:(1)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独立电化学储能,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局要求建设。(2)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的独立储能电站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3)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其他参数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五、承诺事项完成奖惩情况(1分)
1.对2021年、2022年第一批次和追加批次竞争性配置光伏电站项目,未按照皖能源新能函〔2023〕63号和皖能源新能〔2022〕54号规定时间节点前全容量并网的,按照分类处理建议方案对申报企业扣分。
2.2023年度竞争性配置以来,省内光伏发电或风电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的申报企业扣1分。
六、有关说明
1.如综合评分相同,申报项目P值较高的项目优先。
2.如综合评分和申报项目P值均相同,用地落实情况得分较高项目优先。
3.以上均相同的申报项目,由省能源局研究决定建设规模配置方案。
4.申报项目最终得分以各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算术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安徽省2024年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配置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竞争性配置方案。
一、建设规模
本次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023年竞争性配置以来,申报企业所属二级集团在安徽省电力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投资协议。
2.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3.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规模后6个月内申报核准,核准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4.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万千瓦。
5.非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风电项目。
6.申报项目所在市和所属企业按要求落实“十四五”支撑性煤电(气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任务,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初审环节
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于11月10日前将满足基本条件的项目转交市供电公司开展电网接入审查,市电网企业报经省电力公司复核后,于11月20日前将确认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项目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汇总后,分别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二)复核审查环节
通过各市初审的申报项目,由省能源局组织复核审查,省电力公司负责对项目电网接入情况进行评分。
(三)综合评审环节
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综合评审,依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附件2-1)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纳入2024年度建设方案的推荐项目清单。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企业应向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报送资格初审申报材料和电网接入申报材料,按照1个申报项目1套申报材料提供。
2.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按照要求开展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资格初审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能源局(只需报送电子版)。
3.省能源局统一公进入综合评审的的项目名单,并明确综合评审的时间和要求。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综合评审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环节申报企业股权结构应与资格初审申报环节保持一致。
4.单个一级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获得的建设规模不超过总建设规模的20%。
5.本方案由安徽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2024年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
一、申报企业业绩(20分)
(一)申报企业投资能力(10分)
1.申报企业资本金落实情况(6分)
申报企业落实项目资本金比例≥申报项目总投资20%,得满分;其他不得分。
2.申报企业资产情况(4分)
申报企业净资产总额≥3亿元,得满分;其他不得分。
(二)申报企业业绩(10分)
1.风电投资业绩(10分)
(1)申报企业国内控股持有风电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得满分;国内装机容量≤50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得满分;省内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风电制造产业业绩(10分)
(1)风机整机制造、叶片、塔筒、发电机、变流器制造企业国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0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风机整机制造、叶片、塔筒、发电机、变流器制造企业省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3.光伏制造产业业绩(10分)
(1)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制造行业企业国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0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省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4.新型储能制造产业业绩(10分)
(1)储能电池行业企业国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0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储能电池行业企业省内2023年实际纳税额1亿元及以上得满分,实际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5.新型储能电站投资业绩(10分)
(1)申报企业国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得满分;国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2)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万千瓦,得满分;省内控股持有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得分;中间按比例得分。
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得分取上述各类业绩得分最高项,最高得分10分,不累计得分。
二、申报项目用地落实情况(27分)
(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情况(2分)
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并且明确风电机组机位点坐标的,得满分;未编制的,不得分。
(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情况(18分)
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格式出具支持项目建设承诺的,得3分;未出具的,不得分。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文物部门支持意见,每提供一个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项目取得用地预审情况(7分)
取得具备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视同出具意见)的得7分;未取得不得分。
三、申报项目电网接入情况(3分)
(一)电网送出工程建设情况(2分)
合并送出的首期项目送出工程已建成,得2分;合并送出的首期项目已取得省电力公司电网接入意见且送出工程获得核准(备案)文件,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二)送出工程方案审查情况(1分)
根据电网公司审查送出工程方案综合评估结果,高档次,得1分;中档次,得0.5分;低档次,得0分。
四、申报项目市场化并网条件落实情况(50分)
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设为P,通过资格初审和电网接入条件审查的项目,去掉申报比例最高和最低的10%项目数(四舍五入),其余项目计算平均值P(平均)。
1.P(平均)≤申报项目P值≤P(平均)×1.1,得50分。
2.每低于P(平均)0.5个百分点,减1分,减至零分为止。以P(平均)增加10%为基础,每提高0.5个百分点,减0.25分,减至零分为止。
3.申报比例P不得低于5%。
4.企业承诺配置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后应按要求接受调度运行,且年度最大放电功率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90%。
电化学储能要求:(1)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独立电化学储能,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国家和省能源主管部门要求建设。(2)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的独立储能电站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3)电化学储能电站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其他参数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五、承诺事项完成奖惩情况(1分)
1.对2021年竞争性配置中选的风电项目,未按照皖能源新能〔2021〕61号文规定时间节点前全容量并网的,按照分类处理建议方案对申报企业扣分。
2.2023年竞争性配置以来,省内光伏发电或风电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的申报企业扣1分。
六、有关说明
1.如综合评分相同,申报项目P值较高的项目优先。
2.如综合评分和申报项目P值均相同,用地落实情况得分较高项目优先。
3.以上均相同的申报项目,由省能源局研究决定建设规模配置方案。
4.申报项目最终得分以各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算术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布了5个、规模为51万千瓦的光伏项目竞配的中标情况(中标文件见附件),被中核、华能、中能建的下属企业获得。2025年以来,昭通市陆续公布了2024年第1~3批,2025年第1批共24个、规模为262.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分配情况,除田坝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经分配完成,如下表所示。从
5月8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共15个,规模总计11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5个,项目规模合计35.36万千瓦,共分为4个标段开展市场化配置,风电项目参照光伏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开发建设按风电相关政
日前,云南大理发布2024年度剩余批次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共5个风电项目,规模约421MW,11个光伏项目,规模为580MW,总计1001MW。从优选结果来看,中广核、华能中标规模相对较高,规模可达200MW以上,江苏锋晖新能源中国电建合资公司则中标150MW,国家能源集团、中国能建等获得一定指标。具体文
4月25日,宁夏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吴忠市2025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入选项目的公示。根据公示文件,2025年度吴忠市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入选项目共计29个,全部为光伏项目,合计申报规模16.1GW,拟安排规模6GW。原文如下: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吴忠市2025年度
4月15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公示4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竞配置结果,总规模360MW,为2024年第二批下发的新能源指标。其中,温平光伏发电项目、丙令光伏发电项目、响水光伏发电项目,中标人均为天津华景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共计190MW;此外,黑马塘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
近日,各大央企旗下上市公司纷纷发布2024年报,综合多家公司的年报来看,在新形势下,也呈现诸多新特征。从新增装机来看,装机量几乎与去年相当,大部分企业较去年有小幅度增幅,增长较为突出的为华润电力、龙源电力、大唐发电。其中。华润电力新并网装机容量为9168兆瓦,其中风电为3646兆瓦、光伏为41
3月20日、21日,宁夏中卫、固原下发了保障性光伏项目竞配结果,总规模为3570万千瓦。其中,宁夏中卫14个光伏入选项目,总规模350万千瓦;固原市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20万千瓦。从业主来看,华润所获规模最大,达到900MW;北京未来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唐集团紧随其后,所获规模为500MW;中国电建
3月21日,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固原市2025年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主体,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中选。详情如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固原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具体规定,固原市发展改革委
2月24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联合体企业第二批优选结果,根据公示,第二批项目共3个项目,合计规模900MW,分别由阳光电源、国轩高科、海博思创三家企业牵头开发。2月1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示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
2月24日,甘肃省华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华池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优选公告》,优选“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内南梁镇、上里塬乡试点项目,2个乡镇各建设装机容量5.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11.8兆瓦。本次竞争性优选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2月8日,云南楚雄州发改委发布关于马街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作废的公告,该项目装机规模为50MW。公告表示,2025年1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结果公示》,对光伏项目12个标段开发候选企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于2025年2月6日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投资主体的上网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
从2016年底的4.23GW到2024年底的374.78GW,九年间,分布式光伏以876%的增长重写了行业价值,站在了能源转型的中心位置。然而,中坚力量必然承担着时代使命,特别是年初管理新政以及136号文的落地,推动分布式光伏迈向全面市场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新行业生态也必然倒逼着圈内企业重塑生存逻辑。在
截至5月18日,塔里木油田首个百万千瓦级整装光伏项目——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近6000万千瓦时。近年来,塔里木油田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气化提升,形成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清洁能源利用率和电气化率快速上升的“两降两升”良好局面。塔里木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的通知》,其中提到,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要求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拟于2025年5
在享有“玫瑰之国”美誉的保加利亚西北部,一座光伏电站于Boychinovtsi小镇悄然崛起,在2025年2月成功并网,奏响了绿色能源的新乐章。正泰电源为其提供了包含218台275kW组串式逆变器及9台中压箱变在内的一站式光伏系统解决方案,项目总容量67MW。这座如明珠般镶嵌于巴尔干山脉之中的光伏电站,凭借独具
5月21日,辽宁省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清洁能源发电有序发展的提案》答复。其中提出,积极鼓励光伏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持续提升光伏发电装机量,截至目前,光伏机组装机容量20.47万千瓦,同比提升7.88万千瓦,为本溪市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发
5月20日,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的通知。通知提出,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要求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并明确:拟于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的项目,请
5月21日,中国电建水电六局中电建沙河册井15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电池组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月21日,安徽合肥发布征集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的通知。文件提到,围绕高新区“5+2”产业体系,鼓励下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量子信息、低空经济等产业头部企业释放场景机会。原文如下:关于征集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的通知区内各单位:为促进科技创新和
当地时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山西院总承包长安汽车泰国基地建设项目投产仪式暨长安全球第2859万辆汽车下线仪式在泰国罗勇府WHA4工业园隆重举行。作为央企首个海外新能源整车生产基地,项目的成功投产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出海的典范,标志着公司建筑市政业务国际化发展迈出关键一步。
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南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近期,国家能源局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展评估,如皋、如东、启东三地脱颖而出,跻身国家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的县(市、
5月21日,安徽合肥发布征集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的通知。文件提到,围绕高新区“5+2”产业体系,鼓励下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量子信息、低空经济等产业头部企业释放场景机会。原文如下:关于征集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的通知区内各单位:为促进科技创新和
5月19日,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退回《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公告表示,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5月12日受理了《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
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指出:切实做好对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
5月16日,六安市发改委印发《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规范有序、统筹开发风、光、水等新能源项目,稳步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和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650万千瓦。
5月12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文件显示,该项目由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8.5亿元,拟租赁安徽赛颍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颍”)厂区现有厂房闲置区域建设3GWN型高效光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2日,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文件显示,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采购单晶
5月7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发布关于兑现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激励。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方面,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
4月25日,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接入的公告,此次涉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64个,多数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文如下:关于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接入的公告各光伏合作开发企业,各自然人用户:2025年3月25日、4月3日,我委已公示“关于部分分布式光伏排队项目有序接入的公
4月2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达750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风电装机规模达33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5%。展望到2027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将分阶段推进,到2025年底完成10个以上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同
4月23日,安徽公司池州新能源公司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家企业入围: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8780747.84元,折合单价2.63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636714.38元,折合单价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