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13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3日,为期30天。
现将《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公众公示,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能源与资源环境科
联系电话:0763-3867365
附件:(核挂网20240913)附件2.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根据《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10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按照尽用空间、就近并网、促进消纳、合理存储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为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重要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面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万千瓦;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万千瓦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公共机构和工商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公共建筑屋顶资源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园区要加大统筹力度,鼓励企业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或建筑表面,通过自建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支持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建设。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自建房应具有合法性,屋顶承载能力能达到加装光伏发电设施的要求。鼓励居民在自有住宅及区域内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上建设光伏电站。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入和消纳保障,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三)推进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建设。在满足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接入和消纳前提下,有序推进在居民自有宅基地范围内,通过租赁屋顶等共建方式,由企业开发建设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建设光伏电站,所依托的自建房应具有合法性,屋顶承载能力能达到加装光伏发电设施的要求。
四、具体措施
(一)摸清资源底数
各地、各园区对辖内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对公共机构、公共设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产业园区等领域等进行动态性、全面调查,按照资源现状、类型、规模分类,汇总形成分布式光伏资源清单,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持。〔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五大领域“光伏+”工程
1.“光伏+”园区。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光伏+”公共机构、公共设施。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积极推动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宜装尽装”。(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光伏+”交通。推进交通领域绿色改造,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港区、码头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光伏+”城市建筑。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在推进旧城改造中结合实际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光伏+”农村。按照“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开发模式
1.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资源,采取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以村集体物业设施、厂房屋顶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集体收入。(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工业用电负荷大、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清远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适用型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开发企业联合设备制造厂商、勘察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商等研究开发适合我市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各类型应用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建设通用技术产品以及定制化个性化技术产品。推动适用于源网荷储、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产品研发制造和先进产品示范应用。积极争取先进光伏产品和技术入省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光伏技术产品供需对接。(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清远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项目管理
1.简化手续办理。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和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备案手续;落实国家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的工作要求。简化项目接网流程,推行线上报装,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对在建筑物屋顶或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清远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质量监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等相关单位要符合资质要求。依法使用经认证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产品。落实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等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清远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并网服务
1.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市发展改革局,清远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并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要及时受理分布式电源项目接网,不得违规设定并网容量上限、并网条件和技术要求,不得拒绝项目多点接入。要优化并网流程,推行线上报装,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要提升服务效率,在收到自然人并网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非自然人并网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经验收合格的完成并网。(清远供电局负责)
(六)压实各方责任
1.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发展改革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和电网企业建立光伏安全运行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监管,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企业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依法加强对光伏产品质量的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违规搭建行为依法进行整治。电网企业负责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可接入容量范围内做好并网接入及验收。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远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业主承担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及维护、保障项目安全运行。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监理、验收、运维管理、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业主、设计、施工、运维等单位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设计、施工、运维的,或通过虚假资料骗取资格认定的、以光伏电站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发展改革局,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不得超建筑屋顶承载能力建设光伏电站,不得违规拆分建设项目,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擅自实施分布式电站工程。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得影响市容市貌。户用自然人及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业主应当在社区或村委信息公开栏等地及时、主动公示备案文件,做到一户一公示,严禁假借自然人名义开发工商业光伏电站。(市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远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前述职责分工,聚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既定目标顺利达成。市发展改革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全市分布式光伏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视情况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推进会,掌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措施,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明确发展目标、实施节奏、建设模式和政策措施等事项,于每年11月前编制和报送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加强用地管理,严控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严格遵守用地、用林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严禁在行洪河道内批复光伏发电项目,对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严重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的,不得许可。
(三)加强政策支撑。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取相应收益。税收方面,落实符合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信贷支持。能耗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基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快完善市场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优化市场规则、规范业务流程,服务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
11月20日,青海省首个兆瓦级钙钛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青海华电西宁青海大学高原兆瓦级钙钛矿1MW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首栋建筑共计116.72kW首次并网成功。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大学,于9月30日正式开工,采取“自发自用”的经营模式,所发电量全部通过校园负荷消纳,同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广东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征求《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公告。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支持适用型技术产
11月21日,协鑫能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和
11月14日,云南马关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文件表示项目采用市场化配置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建设与房屋风貌改造相衔接能力、企业投融资能力、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行能力、施工安全管理能力、智能创新储能建设能力等方面,经组
11月20日,银星能源山西新材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山西新材料电解厂区北门篮球场隆重举行。山西新材料分布式光伏项目是2024年银星能源分批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也是中铝集团打造绿色低碳“新中铝”建设的生动实践。该项目装机容量为30.16MWp,按生产厂房将光伏发电系统分为40个发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4日,云南马关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文件要求开发建设及配套储能设施。附件显示共包含41个地点,主要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评分细则显示,智能创新储能建设能力占10分,项目建设与设计方案能科学研判马关县电力系统现状,
11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发布《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力争在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严控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加强用地管理,充
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的迅猛发展,分布式光伏正在成为新能源装机增量和电力系统低碳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无论是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或创造更多负荷消纳场景,还是提升分布式光伏助力乡村振兴力度,均亟需分布式光伏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高雨禾、相楠)在此背
11月19日,汉星能源霍邱光伏双项目——安徽汉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99MW(一期2MW)、合霍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2.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项目由天昱光创投资开发,山东鲁发汉星能源承建。自8月开工建设,团队克服重重不利因素,历时106天实现顺利并网。项目概况安徽汉星综合能源3.99MW分布式
北极星储能网讯: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指出,综合研判,2024年年底国网经营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0~6400万kW左右,粗略推测全国规模将达到7200~7500万kW左右。此外报告还针对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提出建议,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根据光伏项目类型开展储能配置差异化管理;是推动市场机制建设,引
为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国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智慧应急战略,2024年5月以来,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组织各地申报了2024年度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创新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天合富家积极响应,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开发建设公共机构创新项目试点。01光伏配储应急“智理”
今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指出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保障全村自供电比例不低于80%。天合富家积极贯彻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配储技术,已在河南地区成功落
8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管理的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接入遵循就地接入、就近消纳原则,在满足供电安全及系统调峰的条件下,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且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
6月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港区、码头、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
5月29日,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内容摘取如下: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
此前,曾有文章分析认为,大量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后,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一就是电压越限的问题,即低压配电线路上的电压高于配电变压器出口电压。而治理这种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配置储能。当发生电压越限时,启动储能设备进行充电,可以促进光伏发电电量消纳。而当用电负荷增加时,又可
4月22日,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就近低压接入,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探索汇集送出。鼓励分布式光伏投
此前分析机构预测的“光伏+储能”发展趋势正在成为现实。户用储能市场潜力有多大?目前用户安装储能面临哪些挑战?如何解决用户安装储能的顾虑?行业内开始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家屋顶安装了8000瓦左右的光伏,正常情况下每小时发电8度。在发电量超过当时家里用电量的情况下,就能实现自发自用。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6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推进长三角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协同打造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协同推动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上海、浙江等迎峰度夏(冬)期间电力互济互保。与此同时,文件还对分布式光伏配储作出指示,
11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发布《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力争在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严控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加强用地管理,充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具备独立上网关口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独立储能等接入380V/220V电压等级的资源,以发电项目为交易单元办理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4〕87号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
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厂房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
10月25日,广东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指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2500户,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合考虑电网输出现状再行确定。项目开发期限要求,自项目备案之日起暂按2年计算,以实
10月22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螺岗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遴选公告》,根据公告,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将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螺岗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目前,该镇全镇潜在可开发分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等7个地市共40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
9月27日,广东召开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介绍“光伏+建筑”应用试点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百干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在
9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
2024年8月,据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统计,广东省共新增备案9071个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超177.92亿元,其中工商业1820个、户用7343个、地面分布式5个、光伏相关制造业1个、电站扩建项目1个。容量共计3.88GW。2024年8月,广东省共新增1820个工商业项目,总投资额148.13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佛山、广州、
9月14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支持以碲化镉、铜铟镓硒、钙钛矿等先进光伏技术为载体的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对获市级资助,在龙华区投资建成且并网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按照市级核定的实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