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然资发〔2024〕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有力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动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和综合平衡各领域各方面空间利用需求。加快编制实施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中部地区等区域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促进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分区分类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传导落实上位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建设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以“数字化”“网络化”推进规划管理流程优化、政策创新和制度改革。
(二)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规划,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引导塑造区域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空间发展策略和空间协同政策,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推动各地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三)严格落实和管控“三区三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完善分区差别化管控规则,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加强对违法违规侵占行为执法,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要求。
(四)助力美丽城市建设。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完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落实城市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划定与管控要求,推进产业空间、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同配置,统筹谋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运用城市设计等手段,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助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加强超大特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遏制“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更趋合理。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政策指引,积极服务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五)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县域统筹、分类有序编制村庄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优化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掘乡村地域资源资产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格局,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六)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整体保护与系统活化利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的政策和工作机制,完善文化和自然价值特色突出地域的用地政策,彰显国土空间的特色魅力,挖掘文化与自然遗产多重价值,丰富美丽中国建设的文化内涵。
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七)严格资源总量管理。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方式,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自然岸线,严控新增围填海,探索建立海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确保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审批流程,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八)科学配置各类资源。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等级价评估规则和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发挥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引导作用。完善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方式。改进创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方式,使交易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引导资金更多用于勘探开发。制定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产业限制或禁止用地用矿用林用草用湿用海等要求。
(九)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鼓励地方广泛深入探索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完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监督机制,实行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健全项目用海节约集约标准体系,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鼓励综合开发利用。
(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完善相关规划和用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开展部分种类战略性矿产尾矿库可利用资源调查,推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已填海成陆区域盘活利用。
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十一)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各类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性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落实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公园创建设立工作。
(十二)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久久为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做强做亮“中国山水工程”品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红树林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十三)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开展生态系统本底状况调查、变化监测、风险预警。基于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和近海生态分区制定生态修复技术导则,健全生态问题诊断、实施治理、监测监管、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等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应用,防止生态修复过度工程化,坚决遏制生态修复形式主义问题。统筹规划布局绿化空间,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森林“碳库”作用。
(十四)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林地、园地等布局优化的土地置换政策。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建立实施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公报制度。
(十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行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增值自然资本,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生态产品能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组合供应,显化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树立大食物观,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探索设立生态产业示范区,统筹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五、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十六)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坚持以水定地,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鼓励利用非耕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建立健全“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强耕地保护、调查监测、规划管控、审批监管、保护修复、土地利用和执法,强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等重大问题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十七)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矿业权投放力度,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加强绿色勘查装备研发和列装,最大限度减少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重点矿业项目审批审核,促进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新增产能投产达效。建设矿产资源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全球资源形势动态分析研判,推动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
(十八)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以煤为主的国情,做好煤炭保供服务工作,推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支持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向深水远岸布局,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十九)加强地质和海洋灾害防治。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推进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工程,构建海洋预报警报自主业务体系,加强海平面上升风险评估。积极应对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加强沿海城镇空间布局规划管理,增强城镇安全韧性。
六、健全自然资源治理制度体系
(二十)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不动产登记法、国家公园法以及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持续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三区三线”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自然生态保护等职责情况的督察。
(二十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专项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强化数据分析评价与成果共享应用。构建空天地网一体化信息感知体系,推进调查监测数字化转型,提升调查监测工作效能。构建覆盖陆地和海洋的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业务化体系,实施全国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估工程。
(二十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完善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能。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探索登记成果共享应用。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和实施计划,推动多种自然资源要素一体化综合配置制度建设。
(二十三)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加强海岸带空间管控,优化近岸海域利用,拓展深水远岸利用。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用途管制数字化转型,完善用途管制技术标准体系、监管系统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规划实施和空间利用全过程监管。
(二十四)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积极做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相关工作。推动全球滨海论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亚洲中心等新型合作平台建设。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入参与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等倡议,支持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拓展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治理、地球科学等合作新领域。持续开展极地、大洋科学考察。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五)压实组织实施责任。部党组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抓紧推出重大政策举措、改革事项、工程项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安排。
(二十六)提高自然资源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分中心建设,深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研究、宣传阐释与实践运用。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关系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以科技创新赋能美丽中国建设,强化深地探测、深海极地探测、深空对地观测“三深引领”攻关,统筹推进科技研发、科技平台、科技人才、科技合作“四维支撑”布局,推进耕地保护与能源资源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灾害监测防治、调查监测与智能化测绘技术“五系协同”建设。
(二十七)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加强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建立新一代国家测绘基准体系,统筹陆地、海洋、地下、水下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不断提升覆盖度、精细度、新鲜度、丰富度,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底。大力推动实景三维中国成果应用,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在优化资源配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以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为导向,加快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多维数字化应用场景,支撑自然资源全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撑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八)大力宣传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最美自然守护者”“和美海岛”等评选活动。扩大“中国山水工程”系列宣传,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全国生态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人人参与美丽中国建设、人人共享美丽中国成果创造良好氛围。
自然资源部
2024年8月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从阿拉善融媒官微获悉,12月18日10时18分,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实现并网。这是内蒙古自治区4个“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中,首个实现200万千瓦容量并网发电的工程,也是首个当年开工并实现投产的“沙戈荒”项目。据了解,2024年3月、6月,内蒙古华电腾格里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光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上次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调度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进展,分析了基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加快推动基地建设的有
今年以来,青海省能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以及对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主责主业,认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聚焦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扎实推动各
11月19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到华能在藏企业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向良参加座谈会。在听取雅江公司、澜沧江公司工作汇报后,温枢刚对两家公司在安全保供、绿色发展、改革创新、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温枢刚指出,西藏是华能绿
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府网消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累计获批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3个,总规模1560万千瓦。其中,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巴彦淖尔区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是国家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建风电装机160万千瓦,2023
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格尔木市积极融入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青海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不断扩大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模,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现全市新能源并网装机906.3万千瓦,其中:光伏718.4万千瓦、风电99.75万千瓦、光热5万千瓦、储能83.15万千瓦,分别占全省、全州新能源总装
10月31日,中国中煤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项目--中煤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首个集电线路带电,首台风力发电机组、首个光伏逆变器分别于11月2日3时8分、11时32分成功并网。绿电破晓,开启中煤电力新篇章中煤哈密百万千瓦级项目的顺利并网,中国中煤新能源大基地发出第一度绿电
从三峡四川官微获悉,10月25日,三峡四川能投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拉马94万千瓦光伏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这标志着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简称“金下基地”)内的首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单体项目正式挂起“施工图”。据悉,该项目是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重要组成部分。该基地是全国首批大型风光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22日至24日在宁夏、内蒙古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能源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国家战略和全局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发挥特色优势,扎实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做好能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公司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以冲刺收官的状态,全面掀起“决战四季度、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攻坚热潮,10月22日,大基地二期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获得内蒙古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云南能源监管办立足监管职责,发挥派驻优势,持续推动云南第一批风光基地—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金下基地)建设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云南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项目所属23个光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其中共包含5星省级绿色工厂74家,4星省级绿色工厂118家,3星省级绿色工厂32家。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7日,江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征求《苏州市吴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推广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持续建设智能
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已经在安徽合肥成功举办三届,累计展商超过1500家,专业观众超过60000人,系列活动超80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13日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49号),其中提出提出六个方面23条举措。一是持续增强湖北碳金融资源集聚力。包括培育一批碳金融专营机构,引进一批碳金融总部机构,发展一批碳金融中介机构,建设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打造碳金融集聚发展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争取辖内能源总部企业新项目落户、新业务布局,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型储能领域。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12月13日在京召开,研究部署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会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详情如下: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梳理总结2024年以来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11月15日发布《启东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启政发〔2024〕97号),提出深入落实节能降碳理念,将碳达峰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达峰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能源绿色转型行动、交通运输低碳行动、城乡建设达峰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绿色低碳全民
12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提出,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或数据集基本建成,完成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标识应用,碳标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应
12月4日,五华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停车场、运动区域、风雨廊道等场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要求。严格铺设范围。为避免出现新的低效工业
11月8日,湖南省临湘市公示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其中关于土地流转价格高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回复。根据答复内容,2023年11月临湘市确定了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其中,茶园、果园、坑塘水面、水田的租金:300元/亩/年;旱地、山地(含灌木林地)、一般林地、荒山荒坡的租金:180元/亩/年
近日,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公开一起通报土地违法典型案例,案例称2024年3月,关岭自治县普利长田光伏电站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沙营镇前进村集体土地5.49亩(全部为耕地)堆放光伏材料。其间,省、市均现场进行督促整改,但直至2024年7月底被挂牌督办时违法占地状态仍未彻底消除。2024年
近期,山东省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线索,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某村村集体土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接到线索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驻地执法中队前往现场核实调查。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处搭建有光伏发电支撑体,多根钢管立柱已经完成安装,支撑太阳能板形成斜面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2024年11月8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
11月8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政府公开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该答复文件针对郭操委员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建设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的提案。临湘市发改局表示,2023年11月24日,临湘市政协主席彭海云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就土地流转价格进行商议,
10月24日,河北阳原县披露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涉非法占用草地/草原建设风电、光伏项目。详情见下: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张家口五兴聚福建筑工程公司、阳原西城志恺施工队、张家口持诺电力安装公司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经依法查明该单位于202
10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丽水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作为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详情如下:丽水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函指出,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管理。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环境敏感区的陆域风电、光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提出将包括光伏方阵和配套设施用地在内的项目所有功能分区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并在预审意见中提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