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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统筹做好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岳塘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积极推进“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到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前完成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70万千瓦以上。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度超前推动变电站及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耗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全力配合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建设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按照“应接必接”原则,新改扩建、在建及已投入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系统的运行数据均应接入电网企业分布式能源监控系统,纳入调度统一监控。到2025年,全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10千伏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100%。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开展湘潭经开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推动储能设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多场景应用。建设好湘乡市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积极推动湘乡市桃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湘潭县石鼓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湘潭市能源(电力)规划研究中心“能源智囊、政府智库”作用,在能源体系研究、能源咨询等方面,为湘潭能源发展推出更好智库成果、提供决策参考。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扩大太阳能、水源热泵、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湘潭高新区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动岳塘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户用光伏一体化建筑,面向村镇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在人口居住分散、不宜铺设燃气管网的农村地区,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解决户用炊事及采暖用能。
全文如下: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23〕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观念,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统筹谋划全市碳达峰工作。各区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任务。
——坚持节约优先,安全降碳。坚持节约能源资源,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安全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和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低碳技术,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提升全市能源智慧管理和安全绿色保障水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示范先行。坚持碳达峰目标导向,选择综合条件好的区域和单位,率先开展近零碳、低碳等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年均下降3.43%;非水可再生电力消纳权重、天然气储气能力等满足省定目标考核要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项及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园区落实地方主体责任,不再逐项列出)
2.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统筹做好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岳塘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积极推进“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到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前完成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70万千瓦以上。有序发展农林废弃物直燃和气化发电,鼓励发展“养殖-沼气-农业”三位一体或在此基础上结合太阳能利用的“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生物质能的多元化利用。到2025年,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超过37万吨标煤。积极扩大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试点,重点推进竹埠港新区、万楼新城片区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大力支持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和能源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逐年提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占比,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压减柴油消费量,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重点推进交通领域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加速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料汽车。重点谋划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一体化。确保燃气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稳步推进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和天然气“进镇入乡”工作。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积极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试点工程和燃气蒸汽联合发电工程建设。开展农村居民分布式微管网燃气项目试点,推动农村居民分布式微管网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4.5亿立方米以上。(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度超前推动变电站及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耗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全力配合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建设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按照“应接必接”原则,新改扩建、在建及已投入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系统的运行数据均应接入电网企业分布式能源监控系统,纳入调度统一监控。到2025年,全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10千伏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100%。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开展湘潭经开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推动储能设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多场景应用。建设好湘乡市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积极推动湘乡市桃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湘潭县石鼓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湘潭市能源(电力)规划研究中心“能源智囊、政府智库”作用,在能源体系研究、能源咨询等方面,为湘潭能源发展推出更好智库成果、提供决策参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重点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能耗统计、节能诊断、分析决策,对能源异常情况进行监测预警。组织完成好节能诊断任务,强化诊断结果运用,切实帮助企业节能减碳增效。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减煤降碳重点工程。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建立全市煤炭消费数据库,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行业等重点用煤、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挖潜改造、“一企一策”降碳诊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十五五”期间,湘潭市钢铁企业转炉工序、高炉工序以及水泥熟料的能效达到或接近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按照国省要求,落实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基建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增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和监督制度。研究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完善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核算方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依托“两新三电”产业优势,推进新能源和汽车制造产业链、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先进电传动及新型能源装备产业链、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建工产业链、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发展,逐步向精细化和高端化转型。促进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实施绿色园区创建工程,提升产业集中化循环化发展水平,组织企业积极创建国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推广绿色设计产品案例。(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达峰。鼓励钢铁企业优化工艺,增加电炉炼钢占比。提高高炉富氧率,减少高炉碳排放。加快推广熔融钢渣余热回收、中低温余热利用等技术,提升工序能效。鼓励钢铁企业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以及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大力推广钢铁绿色设计产品,为下游用户提供绿色用钢解决方案。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开展废钢资源回收利用,鼓励短流程炼钢,推进炼铁工序、炼钢工序能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达峰。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重点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等行业实行节能监察,组织完成好节能诊断任务,强化诊断结果运用,切实帮助企业节能减碳增效。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力争熟料综合能耗达到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对标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规划设计引领,将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贯穿于建筑建造、运营全过程。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规划开发。增强城乡气候韧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执行湖南省两型采购政策,压实采购人落实政策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比重。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确保项目建设各阶段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建造应用,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广装配式建筑标准设计和图集,建立政府引导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全力推进绿色能源利用,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将大唐发电废弃余热“变废为宝”,应用到湘潭高新片区天元美居乐居民小区、家家美建材家居广场。在热水需求量较大的高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建筑集中推广太阳能热水。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全面落实国省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持续提升绿色建筑质量。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加强建筑运营阶段的能耗管理,鼓励开展星级建筑认证。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能耗管理智能化水平,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将超过能耗限额的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纳入改造计划。加快老旧社区低碳建筑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推广绿色物业管理。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扩大太阳能、水源热泵、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湘潭高新区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动岳塘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户用光伏一体化建筑,面向村镇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在人口居住分散、不宜铺设燃气管网的农村地区,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解决户用炊事及采暖用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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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25年1-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了上次月度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风电光伏产业链供需及发展情况,分析
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25年1-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了上次月度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风电光伏产业链供需及发展情况,分析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5年6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5年5月底,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395
6月25日,湖南省能源协会、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联合发布《湖南省能源发展报告2025》。报告显示,湖南能源实现生产能力加速提升、低碳转型全面提速、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等高质量发展态势。此报告是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指导下,自2020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发布能源年度报告。全省能源供应能力持续增强。2024年
6月23日,湖南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先进制造业创新联合体征集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创新联合体是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以解决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为目的,通过市场化机制,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成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合作组织。创新联合体聚焦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现阶段,参与现货交易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包括公用燃煤机组、燃气机组、风电及光伏等;参与现货交易的用户侧经营主体包括批发市场用户及电网企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流出,就湖南省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给出相关要求。据了解,该文件为相关部门内部讨论稿,仅供参考。文件指出,存量项目中,扶贫项目电量全额纳入机制电量,常规分布式以及集中式新能源机制电量比例为80%,机
5月26日,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布2025年新化县第三批光伏开发企业及代理商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经企业申请,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审核了公司施工资质、开发业绩、安全生产、运维管理、开发模式等,同意对以下2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及品牌代理商进行信息登记报备。2025年新化县第三批分布式光伏开发
5月20日,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的通知。通知提出,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要求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并明确:拟于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的项目,请
5月20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湘新经发发〔2024〕1
5月19日,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拟推荐目录的公示。根据公示文件,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TOPCon双面组件技术入选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公示名单。该技术应用于太阳能发电,包
5月15日,沅江南大膳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获得核准批复,项目单位为长安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498万元,建设地点为湖南省益阳市、岳阳市,主要建设内容为:(1)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2)新建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8.2km,共计新建杆塔118基。(3)新建220kV线路OPGW光
5月13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风貌管控以及文明建设要求,并符合区域配电网接入现状及未来规划。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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