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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城乡规划低碳转型。全面提高绿色低碳设计水平,推动绿色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全力打造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强化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管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绿色建筑运营。大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加快城市绿色照明发展,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供排水设施运行节能降耗。积极推动智慧建筑技术在住区、办公等场景的应用,提高建筑智慧化管理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按照连片开发、组团发展的思路,以镇村布局规划为引领,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示范集群,打造美丽乡村组团。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落实建筑节能新标准,不断提升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水平,提高建筑健康性能指标,持续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75%,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加大超低能耗试点项目建设,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绿色建筑+”工程,促进装配式建筑、BIM、智慧建筑等技术与绿色建筑等深度融合。加大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以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在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逐步提高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集成设计,规范构件选型,提高建筑标准化、模数化水平,着力提升项目装配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15%,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2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建筑用能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公示工作。实施基于用能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鼓励既有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商业模式开展绿色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建成节约型机关。推动集中办公区、医院、高校、场馆等实施科学有效的精细化节能管理措施,减少无人、少人区域空调、照明用能,严格控制夜间景观照明、亮化设施以及非必要待机设备能耗。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开展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加强居住社区智慧化管理,推进美丽宜居街区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试点,推广成熟适用、经济可行、施工简便的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按照节能标准设计建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深入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复合应用。推动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建筑应用,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推进“浴光”行动,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等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区域,以“整县(区)开发”为目标,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积极推进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等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支持在农村发展离网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和有效利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广热泵分散供暖方式,积极扶持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农村建筑的普及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大于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体系优化行动
1.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力推进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等前期工作,推动合宿铁路、潍宿铁路尽快开工,力争早日建成“十字型”高铁网络;加快泗蚌高速前期工作,推进盐洛高速建设,力争宿连高速二期、宿连航道二期早日开工,打通东西双向通道。超前做好宁宿铁路、宿迁运输机场等规划研究,努力实现与长三角核心地区深度融合。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路转铁路、公路转水路”为主攻方向,推动公路大宗物资中长距离不合理运输等向铁路、水运等绿色运输方式转移。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推进疏港铁路及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建设,积极化解“最后一公里”衔接不畅问题,切实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创建,尽快将运河宿迁港建成公铁水联运枢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交通体系。持续优化县域公交线网结构,加快组织新一轮城乡公交线网优化工作,构建功能明确的“主—干—支—微”城乡公交网络;积极推进毗邻公交发展,重点围绕省内周边市、本市内各毗邻县(区)间、区域和组团间,实现枢纽节点、重点景区与周边毗邻地区公交互通成网;探索构建市域范围内全域公交体系,市区至宿豫区、宿城区、各功能区乡镇实现城市公交通达全覆盖。到2025年,城乡居民绿色出行比例达72%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节能环保运输装备体系。大力推进港口集疏运绿色升级,新建码头全部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完成现有岸电设施的全面检测改造,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大力推进废旧船舶更新改造、推进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推进京杭运河宿迁段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引领,以商业运营和创新驱动为发力点,率先在物流配送、工程机械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网约车、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比达20%以上。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1.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打响“江苏绿心、华东绿肺”品牌,构建“一带两湖、八水五片多点”的生态大公园格局。建设大运河—古黄河两河生态保护区、骆马湖蓝色湖湾带和洪泽湖湿地湖湾带;打造怀洪新河、新濉河、徐洪河、六塘河、淮沭河、新沂河、大涧河—柴米河、宿连新河清水生态廊道;构建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骆马湖生态湿地区、沭阳花木生态区、泗阳平原林海区、泗洪西南岗生态林果片区特色生态区;遗址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农业公园(试点)四类公园点缀全局。实施新一轮洪泽湖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洪泽湖退圩还湖,全力建设幸福河湖。常态化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监测和评估,增强储碳能力与固碳功能。落实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修复,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碳汇功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提升林业碳汇质量。全面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以村庄绿化、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等林业重点工程为抓手,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加强乡村零星闲置土地绿化,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推进绿色家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增强森林碳汇水平。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检疫监管,减少灾害造成的资源损失和碳汇排放。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加快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经营措施,调整改善森林空间结构和生长环境,促进幼、中龄林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巩固现有绿化成果。强化森林碳汇监测管理,强化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数据库,探索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为森林碳储量变化情况提供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农业农村碳汇能力。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示范推广耕地地力提升绿色技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开展耕地地力提升示范区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固碳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减排行动
1.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培育绿色无废低碳产业,高标准建设循环产业园和静脉产业园,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岛”建设。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小量危废收贮运处体系,推动酿酒固废高值化利用,提高废纺丝油剂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健全废旧物资、有害垃圾回收体系;推广节能绿色建材,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重点围绕宿迁“花木特色片区”,着力布局生物质可降解塑料产业链,提高木材加工废弃物等有机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生态种养结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还田利用。依托“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洋河智慧农业示范区、现代智慧物流体系、大城管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市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有机融合。依托《宿迁文明20条》宣导平台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以大运河沿线码头、村镇、景区为重点,培育多元“无废”城市细胞,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无废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大宗固废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所有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等体系改造建设;积极推动园区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推行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路转铁路、公路转水路”为主攻方向,推动公路大宗物资中长距离不合理运输等向铁路、水运等绿色运输方式转移。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差异化奖惩机制,探索实施工业园区、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以制造业为主的开发区,加强产业集群工艺流程中的源头减量化、生产循环化、末端资源化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吃干榨净”;以服务业为重的园区打造“零废园区”,鼓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泗阳经济开发区、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到2025年,力争培育2—3条绿色低碳循环示范产业链。到2030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创建绿色园区,力争培育3—4条绿色低碳循环示范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统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取缔无营业执照的废品回收站,合理布局建设回收网点,解决“低、小、散”废品回收站的回收现状,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与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对个体经营者的整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健全固废资源收转运、安全处置和再生利用体系,推进固废资源分类高效循环利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将固废资源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推动建筑(拆迁、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合理开展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统筹布局退役光伏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重型机床、内燃机、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并履行告知义务。推动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结合,为大型机电装备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务。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降碳行动
1.加强创新主体培育。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统揽,加快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快构建创新联合体,持续引培科技型企业,围绕“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优先招引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与发展潜力的“四新经济”形态科技企业;开展创业载体提质增效活动,提高科技型企业孵育能力,实施“科技型企业百强计划”,形成“初创型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建创新载体平台。全面优化新一轮科技创新布局,完善科技创新链条,聚焦全市产业发展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力量,加快建设以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进各类平台载体高水平建设,着力建设产业创新高地,推动产业和科技深度融合。推进南京工业大学新材料研究院、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园艺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汇聚创新人才。围绕全市6个产业集群和15条重点产业链,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培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实施“五联五强”行动,强化科技人才支撑能力,打造苏北地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构筑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排放控制。鼓励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化工、建材和5G等重点行业中树立一批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主动按照有关强制性要求,定期披露企业碳排放信息。从源头拧紧碳排放控制阀门,共建共享生态绿色家园。(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居民践行低碳生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党政机关人员先行示范,践行“光盘”行动,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广撤桶并站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体系,综合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评选一批绿色低碳优秀典型,努力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应用碳普惠机制。充分吸纳深圳市、南京市等现行地区碳普惠机制应用推广经验,探索具有宿迁特色的碳普惠机制研究,建立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包括低碳场景评价标准、低碳场景开发和消纳机制、有偿使用、运营管理模式以及碳减排量交易体系。探索碳普惠机制在新型绿色积分机制中的应用及制度创新,拓展绿色积分在衣、食、住、行等领域的开发应用场景;探索建立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碳普惠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引导企业、社区、学校、居民积极参与碳普惠活动;探索商业机构资金和实体经营收益相结合的长效运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统筹区域能源消费利用,落实能耗和碳排放“双控”制度,优化能源资源要素配置,落实区域能评制度,重点管控负面清单内项目,强化能效标准,严守能源“三控”目标,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业、公共楼宇空调负荷资源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不断扩大全市空调负荷管理资源池,迎峰度夏(冬)电力供需紧张期间,严格设置空调温度,压降不合理空调负荷,为全市经济发展腾挪电力资源。探索建立园区碳排放“双控”制度,鼓励园区使用绿色低碳能源,构建绿色发展新模式。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对环保用能设备的节能降碳改造,强化节能减碳。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推进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节水监管能力,补齐短板弱项,实施重大节水控水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奏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号角,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支持泗洪县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动宿豫区、宿城区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探索实践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等做法,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为重点,建设一批文化内涵深刻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化生态机制改革,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率先探索市域内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推动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市级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能源供应中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比例,通过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的消费比重。以电为中心,建设具有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泛在互联、高效互动、智能开放等特征的智慧能源系统。大力推进以清洁能源供给为主的综合能源服务,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典型示范。推动工业企业、商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广泛应用冰蓄冷设备、蓄热式电锅炉,减少碳排放,提升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做好绿色能源基础设施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高效融合,推进能源互联网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持生态资源保护示范。推动构建跨区域环境保护机制,实施联防联控,合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做好淮河、洪泽湖、骆马湖、运河水环境整治和水体岸线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航道、铁路、公路、信息网络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强对接,加快构建综合基础设施体系,凸显区位优势;更好地践行“两山”理论,放大宿迁生态本底优势,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富民优势,并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经济发展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打造全国、全省先行先试样板。(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构建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碳达峰行动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各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协调重大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定期对各板块和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把控,督促各项目标任务分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实施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县要将碳达峰工作纳入本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确达峰时间表,制定实施具体行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政策体系。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能力,根据国家统一的规范标准和核算方法,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定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及变化情况,为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方案和改进工作绩效考核提供实时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碳达峰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和优惠力度,统筹安排低碳发展项目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在低碳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强化碳达峰顶层文件制定的资金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指标约束,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根据省统一部署,将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各区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碳达峰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单位、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碳达峰年度目标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问责,对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低碳宣传。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低碳先进城市的交流,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跨区域合作;把握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机遇,推动低碳项目国际合作与海外投资;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活动,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碳减排相关知识及重要性,倡导绿色生产、低碳生活、节能节水、废物循环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碳减排实践;加大对政府部门、重点企业、教育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通过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碳达峰行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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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背景下,中越地理位置可能成为深层次能源合作的基础。(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罗佐县)中越两国山水相邻,双方经济社会联系交往紧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近年越南通过大力推动对外开放、依托人口红利和接纳产业转移等手段成功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东南亚乃至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经
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口数达8621个、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756千瓦、地源热泵项目获市级补贴237万元……6月23日,丰台区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丽泽城市运动休闲公园拉开帷幕。此次活动以“节能增效,焕‘新’引领”为主题,由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协办,旨在全区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投诉情况(一)投诉接收情况2025年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1736件。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1573件,新能源领域163件。从被投诉对象看,国家
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5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1亿千瓦,同比增长18.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同比增长56.9%;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3.1%。1~5月,光伏新增装机19785万千瓦,其中5月新增9292万千瓦,环比大涨105.45%。1-5月份,
6月17日,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根据答复文件,截至2025年5月底,安徽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并网7286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提升至53.2%。其中,光伏发电装机5370万千瓦,同比增长49.2%。鉴于国家能源局今年初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日前,美国住宅太阳能行业现在可能正处于崩溃的边缘。面对宏观经济挑战以及州和联邦政策的变化,美国住宅太阳能市场正急剧下降,而最新的《一大美丽法案法案》草案使市场变得更糟。该法案的最新草案对清洁能源不利,对户用光伏的损害尤其严重,削减联邦税收抵免的时间远超预期。2024年,美国住宅太阳能
日前,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和WoodMackenzie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美国太阳能市场洞察》报告预测,由于第二季度征收的关税,光伏装机量下降可能导致当地社区投资损失、能源短缺和美国人能源费用增加。除了最近征收的关税外,能源税收抵免的取消无疑会加剧对太阳能行业的损害。随着Mosaic和Sunnova的破
6月11日,SNECPV+2025上海国家会展中心2.1号馆C110展台人潮涌动。康奋威科技重磅发布的全球最快12,000片/小时多主栅划焊一体机,以极速稳定的动态运行演示,成为全场焦点。其同步展示了第三代串焊系统平台在无主栅、xBC以及多主栅等不同电池技术端的应用方案与技术创新,引发行业的高度关注。12,000片/
7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为推动新时代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卓著品牌,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企业软实力,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
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制品,打造海洋特色文化和旅游目的地,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为中国经济发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近日,银川市正式印发《银川市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勾勒出清晰路径,助力“双碳”目标加速落地。明确双阶段目标靶向发力特色产业到2027年,聚焦光伏材料、葡萄酒、枸杞等特色产业,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
7月2日,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主办的第五届海上风电创新发展大会在山东烟台成功召开,会议以“逐风深蓝·创新赋能”为主题,围绕最新风电政策市场、聚焦大兆瓦长叶片、核心设备国产化、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X融合、数字化转型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突破与实践应用展开探讨。吸引了来自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辽宁铁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重点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等。鼓励电网企业、电
纵观成功商业案例,无论是小米的科技生态还是海底捞的服务体验,其核心都在于为用户创造超越产品本身的价值。对于兼具电力存储与金融资产属性的储能产品而言,构建“生态锚定+服务增值”的双轮驱动模式,正成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路径。精准把脉储能之“痛”“为了拿下一个项目,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引领,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创新和供给力度,实施支撑工业和信息化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标准体系。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绿色制造
近日,为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为重点,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供给,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
7月1日,在党的104岁生日这一特殊时刻,中国海油化学生产的国内首批以城市有机垃圾为原料绿色甲醇产品在富岛公司装车启运,实现商业化交付。过去,公司甲醇、液氨主要应用于化工领域,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步伐的加快推进,尤其是在航运业,绿色甲醇、绿氨有了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未来,LNG、绿
7月1日,铁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重点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等。鼓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按规定优先接
近日,在广西首家“世界500强”企业广西投资集团大力支持下,广西能源集团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至100亿元!广西能源集团资本实力、综合能力、行业影响力进一步跃升!近年来,广西能源集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引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供电公司数据显示,2025年1-5月江苏省南通市全社会累计发电量260.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4%。其中,火力发电量和风力发电量分别为147.8亿千瓦时和71.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3.4%和14.4%,但太阳能发电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发电量达4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9%。从装机容量来看,全市累计发电装机容量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稿提出,园区应具备碳排放、能源统计核算的能力,建有碳排放、能源统计表单台账。园区应统筹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关系,统筹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
6月4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两类,补助或奖励金额分别为50万元。在申报要求方面,申报园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园区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规划范围,近三
6月9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苏州地区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8682条,发生倒送的有1218条,占比14.03%。其中,最大倒送负载率小于80%的共有1216条,占比99.84%;最大倒送负载率大于等于80%的共
日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渔光互补项目——江苏连云港东尚一期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发电。该项目由中国电建成都院EPC总承包建设,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横跨16个行政村、覆盖464个养殖塘口,总装机容量360兆瓦。作为全国同类项目的标杆工程,项目实施“水上光伏矩阵+水下生态养殖”立体开发模式,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快速响应、统筹谋划,结合新能源发展实际,科学研究部署,于近日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5月23日,南京市发改委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约为3428.22MW,其中城区375.16MW,江宁1011.44MW,江北723.28MW,溧水512.23MW,高淳806.10MW。南京市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5686条,因分布式光伏发
5月13日,1-4月份江苏新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发布。截至4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1912.07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9771.2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4.59%,占比同比提高7.48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30.2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3%,占比同比降低1.75个百分点;光伏装机7441.02万千瓦,占总
5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强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由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代为集中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
4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应全面梳理现状,制定具体“四可”能力改造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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