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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5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

2024-05-13 14:49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海上光伏项目储能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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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以“链长制”为总抓手,以“十大工程”为主路径,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龙头带动、开放合作,推动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扩量提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2025年分别突破2.2万亿元、2.4万亿元,努力打造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聚力做强重点数字产业。

1.巩固延伸特色产业。深入开展集成电路“强芯”工程,支持整机企业开发适配一批配套芯片,推动晶圆制造项目量产,大力布局高端封测产业,发展EDA设计工具、专用设备等产品,加快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深入开展先进计算“固链”工程,加快算力装备、基础软件迭代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市围绕打印机等外设产品招引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深入开展数字终端“扩量”工程,提升高端化、绿色化家电生产能力,推动机器人研发生产,加快布局智慧安防、智慧医疗等新型终端产业。深入开展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加快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培育一批鲁版软件“名品”和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能源电子“聚能”工程,壮大光伏产业规模,大力开发储能锂离子、钠离子电池,支持有条件的市扩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汽车电子模块、组件生产。深入开展新型电子材料“融链”工程,积极布局集成电路晶圆制造材料、新型显示基础材料、关键封装材料等领域,加快提升大尺寸硅片、碳化硅衬底产能。深入开展云服务大数据“融通”工程,大力培育云服务大数据创新产品,培优一批赋能应用平台,培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云服务和大数据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布局谋划前沿产业。深入开展空天信息“跃升”工程,加快建设东方航天港等重大载体,推动形成卫星核心器件生产制造和空天地信息一体化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赋智”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大模型产品。深入开展虚拟现实“提质”工程,壮大虚拟现实整机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资源集聚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和基础环节,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定期发布攻关目录指南,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方式,依托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实施信息技术创新重大项目20项以上,形成一批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产业创新专项,在支撑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加快突破“卡脖子”难题。(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着力做强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加大在重大创新平台的布局,以重大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沿链集聚创新要素,加快实施靶向突破,全力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自主生态培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信创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契机,支持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开展集成适配、优化迁移。大力支持企业参与以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RISC-V等开源技术的项目开发、标准制定。深化信创产品在各行业的渗透应用,形成以市场牵引供给、以应用促进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持续降低对外依赖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科技厅)

(三)聚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7.强化龙头城市引领。支持济南市软件产业提档升级,培育特色半导体、先进计算等重点产业链,积极布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量子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支持青岛市集中力量做强集成电路产业,巩固扩大数字终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优势,创新培育人工智能、数字文化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形成全国领先的数字产业发展引领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8.培育特色化产业集群。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协同发展性强的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雁阵形集群。深化省内产业合作,以智能终端、“新三样”等为重点,推动各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高度集聚、协作紧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入围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的,省财政择优给予专项激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9.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区。支持各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找准目标定位,科学布局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园等国家级园区。每年认定10家左右建设水平突出、发展成效明显的数字产业园区,营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前沿技术、优质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聚力做强发展主体引擎。

10.打造一批优质企业。支持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产业链供应链主导力。以争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为牵引,在“十大工程”关键节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依托“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政策,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1.落地一批优势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加强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优势主体合作,积极吸引新增产能落地,推动产业向高端跃升。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的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布局落地,建设一批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夯实产业发展硬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2.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等市晶圆制造、基础材料、显示模组、先进封测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建设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引领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力提速做大产业规模。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遴选100个标志性优质项目,在用地、能耗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聚力拓宽市场应用空间。

13.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发挥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作用,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形态和盈利模式创新,释放市场需求,提振消费活力。将“三首”创新产品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评价,扩大采购引导效应和应用规模。建设一批虚拟现实、元宇宙等应用体验中心,择优给予财政奖补,助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14.深度支撑数字化转型。围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建强一批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发放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上云用脑。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实施“工赋山东”行动,鼓励“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一批典型场景解决方案,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15.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建设一批数据中心,优化全省算力布局。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全覆盖,对推动应用作用大、流量高的新建5G基站给予财政奖补,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切实提高数字“新基建”对信息技术应用渗透扩散的支撑效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聚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16.深化“四链”融合互促。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面向“十大工程”,形成标志性领军人才需求清单、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推动与人才招引筹划、学科专业调整、科技工程谋划等精准对接,实现需求及时表达、有效响应。支持“链主”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联动,组建合作交流联盟,深化推进“四链”融合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7.推进产业融链固链。系统梳理全省骨干企业在整机设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每年举办多场次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有基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升配套能力、加快卡位入链,拓展与大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建设产业链促进机构。依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市场拓展等活动,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为企业集聚全国产业链资源、嵌入全国产业链解决方案搭桥梁、做纽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聚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9.扩大产业有效投资。支持济南、青岛等有基础的市积极争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投资。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市设立一批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持续增加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0.加强人才智力保障。抓好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引育留用,加快推进“人才、平台、项目”团队一体化布局落地。制定紧缺人才目录,持续优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布局,每年支持引育高端人才不少于30名。完善信息技术学科,创新开展高等教育共同体、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建设,扩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等培养规模,储备一批技术创新人才。支持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优秀产业人才。将数字就业纳入“稳就业”一揽子政策体系,增强数字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搭建高水平宣介平台。高标准举办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各项重大活动辐射范围,广泛展示全省产业发展成果,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充分集聚和利用国内外资源,赋能全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链长制”一体推进,建立“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诉求“直通车”联系服务渠道,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推进机制,明确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大财税扶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根据新的产业形势,适时优化出台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多维度支撑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标杆引领,每年组织宣传推广一批优势市、县(市、区)、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支持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先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健全监测评估。优化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办法,强化动态调整,完整准确反映各地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树立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鲜明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更好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高端装备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2024年,高端装备产业规模保持较快增长,产业质量实现有效提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显著增强,为全省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力争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8万亿元左右。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万亿元左右,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龙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左右,加快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高端装备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强链升级行动。

1.做强“链主”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部署,主动参与国家布局。聚焦汽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六大优势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先型”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领航型”企业。在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精准服务,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2.打造链式发展生态。充分发挥“链长制”工作机制作用,构建产业链能级跃升“一条龙”体系,支持“链主”企业协同产业链企业,专注核心产品研发、生产、迭代、应用,推动链内关键零部件产品配套,以整机带动产业链发展。加快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率,鼓励产业链内企业联合制定产品配套标准,协同攻关薄弱环节,提升零部件配套能力,构建链式发展的产业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3.强化产业链对接。实施产业链融链固链工程,开展“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产业集群行、高校院所行、融资机构行”等专题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支持相关产业链促进机构、行业协会、产业链联盟组织开展展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产业链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产业链链式联动强基行动。

4.突破筑基领跑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相结合,围绕汽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氢燃料电池、仪器仪表等六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加大省科技计划等创新攻关支持力度,组织产业链企业开展联合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和基础工艺等领域,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完善创新攻关机制,采用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突破牵引性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建设产业创新载体。依托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的供需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依托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批科创基地,建立开放共享的创新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6.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内外头部企业落地布局研发、设计、生产等业务,合作打造创新平台,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着力培育能够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的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7.开展重大装备攻关。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部署要求,突破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每年认定200个以上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打造更多国之重器和标志性成果。实施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探索实施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加快推动新产品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三)实施产业布局错位发展行动。

8.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加快推动雁阵形集群建设。做大济南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电力装备,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增材制造、智能家电、船舶海工装备,烟台海工装备、核电装备、汽车等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淄博医疗装备,枣庄中小机床和锂电池,东营风电装备和石油装备,潍坊动力装备、工业母机和农机装备,济宁工程机械和锂电池,泰安电力装备,威海特色船舶核电装备和打印设备,日照汽车,临沂工程机械,德州节能环保装备,聊城高端轴承,滨州轻量化铝材,菏泽电驱动系统等特色区域品牌,促进各市优势产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9.打造新能源汽车新增长极。认真落实《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产业链“5567”提升工程和十大行动,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0万辆左右,全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优化“两核引领、多点支撑”的产业布局,以济南、青岛市为核心,重点支持乘用车、商用车全面发展,打造两大千亿级产业基地;以淄博、烟台、潍坊、日照、临沂、德州、聊城等市现有整车布局区域为补充,重点提升产能利用率;突出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威海、滨州、菏泽等市现有配套优势,鼓励发展区域特色配套产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0.巩固工业母机竞争优势。落实《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1131”突破工程,到2025年,工业母机产业实现营收超700亿元。以济南、潍坊、枣庄等市为重点,以烟台、济宁、威海、泰安、德州等市为支撑,合力打造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形成“三核引领、多点协同”发展格局。济南市加快发展大型高速冲压线、五轴龙门加工中心和激光切割装备等优势产品,加速建设“国际激光谷”和“齐鲁光谷”;潍坊市重点发展五轴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精密加工中心,推动建设涵盖基础材料及铸锻件、功能部件、主机制造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枣庄市做好数控机床产品向中高端提档升级,做优“中国中小数控机床之都”。烟台、济宁等市着力发展刀架、数控回转工作台、滚珠丝杠、导轨副等关键功能部件,威海、泰安、德州等市加快压力机、磨床、钻床等产品提质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四)实施重大项目引领支撑行动。

11.积极承接国家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要求,在新能源汽车、高端工业母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高端医疗装备、高端工业机器人、高档仪器仪表和关键核心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布局一批解决“卡脖子”难题的产业化工程化项目,重点推荐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2.加快实施省级重点项目。密切跟踪投资动向和布局需求,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推动省重大项目、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产业链竞争力。建立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船舶与海工装备等行业重点项目库,动态跟踪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五)实施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

13.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建设。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梯次培育体系,围绕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农机装备、工程机械、智能检测、智能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每年培育建设1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拓展数字孪生、智能检测、远程运维等技术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发展经验和路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4.开展装备制造业数字化普及行动。发挥技术改造牵引作用,面向精益管理、在线检测、智能仓储、质量追溯等典型场景,推动低成本解决方案大规模推广应用。面向产业链企业,普及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先进管理理念、关键制造工艺。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鼓励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掌握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评估诊断、规划咨询、设备改造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提升智能制造装备创新供给能力。研发突破一批智能制造装备,每年培育30项左右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聚焦重点行业典型场景、关键工艺,开发专用软件,实现工程化应用。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队伍,做强供应商联盟,打造一批标准化、易推广、自主化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国家标准体系宣贯,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装备制造业稳增长行动。

16.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开展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端医疗装备、机器人、内河新能源船舶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打造一批应用验证单元、产线或典型场景。编制工业母机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组织工业母机供需对接会。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聚焦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应小微农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农机装备、工程机械、船舶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开展电动化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整机和零部件加快迭代升级。发挥财政资金牵引作用,探索支持科技、教育、医疗机构日常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优先采购首台(套)创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17.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山东港口优势,抓住启运港退税试点契机,用好中欧班列,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抢抓外贸“新三样”出口机遇,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开拓东盟、欧洲、中东、中亚、拉美、非洲等海外市场。引导企业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健全国际营销渠道。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企业开展全球化经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中国标准海外认可与应用,完善全球品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青岛海关、省税务局)

18.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统筹制定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每年举办6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加快政府及公共领域应用,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各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快递用车和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港口运输车、钢厂倒短车、水泥罐车和城市配送车实现新能源化。加快推动济南市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鼓励各市结合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高端装备“链长制”和“十强”产业推进机制相结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依托省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发展常态化咨询机制,为全省产业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通过国家和省级首台(套)综合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将工业母机业务发展、承担国家任务、国产化率提升情况和使用国产工业母机情况纳入相关国有企业评价。(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紧密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协同金融资本,加大对高端装备整机、核心部件和关键配套部件支持力度。建立优质企业培育机制,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等多种工具,深化金融伙伴机制,支持为高端装备企业和项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对高端装备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夯实人才支撑。结合“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持续加大高端装备人才集聚力度。充分发挥“四链”融合机制作用,在高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推动产业链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创办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形成复合型人才本土化批量供给能力。建设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实施人才引领型企业认定奖励计划,鼓励企业完善高端人才股权激励机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新能源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跃升发展,实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45万亿元左右;2025年,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资源开发,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1.安全提速发展核电。在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扎实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工石岛湾扩建一期工程;推动招远核电一期等项目核准,加强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形成梯次接续、压茬推进开发局面。2024年,核电装机达到415万千瓦,2025年达到57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海陆并进发展风电。围绕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动省管海域项目建设,建成渤中G一期等项目;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围绕打造鲁西平原地区陆上风电带,加快推动菏泽、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风电项目落地,适时启动第二批项目开发建设。实施“以大代小、以新代旧”,有序推进陆上风电改造升级,提高现役风电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2024年,风电装机达到2700万千瓦左右,2025年达到300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集散并举发展光伏。以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等大型基地为重点,加快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鲁北基地项目建设,推动国家第三批风光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潍坊诸城等一批试点县的成熟开发模式,持续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2024年,光伏装机达到6400万千瓦左右,2025年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储能。大力实施电化学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强全钒液流电池、熔盐储热等新技术应用,开展“云储能”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荣成电化学储能、中储国能30万千瓦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开工建设中国能建35万千瓦、中国电建2×3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2024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创新示范发展氢能。以交通领域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港口园区等领域推广应用。持续推进“氢进万家”科技工程,加快青岛港“氢能港口”、济南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济青北线“氢能高速”等项目建设,拓展氢能应用场景。依托风光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探索开展清洁能源制氢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完善装备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级。

6.做强核电装备产业。依托烟台、威海等市核电厂址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国家电投核能总部集聚作用,吸引核电央企及配套装备企业落户山东,促进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着眼三代及以上先进核电技术项目建设,提升主管道、法兰、风机、仪器仪表、电缆等配套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做强设计、制造、采购等产业链条,打造本地化设备供应和上下游配套体系,培育完善核电产业链供应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7.做优风电装备产业。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实施省级“窗口指导”,推动风电产业错位发展、联合发展。紧盯国内头部企业,引进落地一批“龙头型”企业、“补链式”项目,打造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条。重点在烟台、东营、威海、滨州等市布局建设风电装备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建成5-30MW风电机组试验及生产线,具备海上18MW级、陆上10MW级大容量风机批量生产能力,开展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机组试验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8.做新光伏装备产业。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等区域布局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推动光伏装备就地就近配套。在环渤海、沿黄海区域开展海上光伏实证试验探索。鼓励钙钛矿电池等新技术研发及商业化落地,推动“钙钛矿光伏+”多场景应用,壮大钙钛矿电池产业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9.做大储能装备产业。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高地。在材料生产环节,重点推动东营电化学储能产业园、滨州万润锂电新材料基地等项目建设。在设备制造环节,重点打造泰安压缩空气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济宁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基地、潍坊液流储能产业园、新型储能沂蒙绿谷和淄博齐鲁储能谷。在储能集成环节,重点打造山东电工电气储能产业基地、青岛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区和烟台数字储能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0.做实氢能装备产业。着眼提升氢能“制储运加用”各环节装备制造水平,推动全链条协同联动发展,重点在青岛、潍坊、淄博等市建设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规模化生产基地,在济南、青岛、聊城等市发展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加快济南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青岛氢能产业园、淄博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产业化项目建设,打造形成坚实完备的氢能装备产业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激发产业内生动力。

11.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核动未来”科技工程,重点攻克关键仪控装备等“卡脖子”技术难题,探索开展核能在工业供汽、海水淡化等方面的应用。依托“氢进万家”科技工程,加快推动氢气储运、氢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等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兆瓦级液流电池等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以上新能源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山东能源研究院、山东省先进核能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发展。指导各市在优势领域整合资源,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1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聚焦核能、氢能、储能等领域,加大行业领军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术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招引培育力度。以新能源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平台载体,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人才资源互通对接、科研创新相互促进、成果转化高效便捷,全面提高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

(四)树立品牌优势,增强产业竞争实力。

14.塑优一批产业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烟台市新能源、泰安市新能源等雁阵形集群,培优塑强淄博氢能、威海核能等未来产业集群,加快东营海上风电装备、海阳核电装备、泰安“泰山锂谷”等园区建设,强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人才招引支持,推动“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协同联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5.培强一批领军企业。完善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培优合力,培育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和领航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形成龙头引领、梯次跟进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6.建好一批产业地标。指导各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优势突出、特点鲜明的特色产业,打造海上风电国际母港(烟台)、太阳能小镇智慧光谷(德州)、中国氢谷(济南)、东方氢岛(青岛)、氢能生产应用标杆城市(淄博)、鲁氢动力城(潍坊)、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枣庄)等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发展后劲足的产业地标,形成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新高地,擦亮“风光齐鲁”“山东氢能”等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作、省市协同,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动态更新完善产业链图谱及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配套企业、补短板突破环节、锻长板重点领域等系列清单,精准实施强链补链行动,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开发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对新能源产业项目审批建立绿色通道。鼓励金融创新,推广绿色金融,积极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新能源产业优质企业及重大项目发展建设。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专业学科建设,通过重大人才工程广纳新能源创新人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税务局)

(三)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向山东省迁移,建设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支持举办新能源产业项目推介会、装备展览会、发展论坛;继续举办烟台国际核电工业及装备展览会、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劳动竞赛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提升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知名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新材料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对制造强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稳步增强,2024年、2025年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力争分别达到1.45万亿元、1.5万亿元左右;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省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5000家以上;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发布新材料创新应用项目50个以上,重点产品累计推广达到400种。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发挥科技惠企政策作用,鼓励引导新材料领域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不断扩大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到2025年,全省新材料领域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以上、“瞪羚”和“独角兽”企业2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5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围绕新材料重点细分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威海拓展纤维参与碳纤维及结构性复合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化重组,建好用好济南二机床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等国家创新载体,不断加大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到2025年,新材料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20家左右,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1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有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坚持以赛促创、以赛促业,广泛调动企业、高校参与积极性,高标准组织举办新材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智能制造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每年遴选2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获奖项目和高水平团队,持续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现项目与产业的协同对接,助力培育一批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链式发展优化工程。

4.落实落细“链长制”机制。进一步发挥政企协同、统筹协作优势,围绕碳纤维、玻璃纤维、芳纶纤维、先进钢铁材料、先进铝材料、先进铜材料等重点细分领域,加强跨部门对接合作,有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等融合互动,全力做强做优标志性产业链。聚力发挥“链主”企业牵引带动作用,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产业链“上延”“中优”“下拓”,重要事项及时提请“链长”研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精准促进融合互动发展。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协作为导向,发挥大企业在技术、标准、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中小企业在产业创新、强链稳链中的支撑作用,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优势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加强省市县协同,力争每年组织融链固链活动6场以上,推动上下游企业实现协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6.加快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瞄准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持续发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大支持,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加大研发部署力度,每年实施一批省重大创新工程项目。发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引领作用,在加快中材高新高性能氮化硅、泰和新材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等项目建设基础上,再遴选实施一批具备优势基础的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产业基础壮大工程。

7.塑优培强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机制,遴选发布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培优育强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加快落实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机制,打造一批以创新引领驱动、行业领军先导、高端人才集聚为特征的领航型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依托优势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发挥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核心配套企业和生态合作企业落地山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8.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梯次发展、协同发展原则,加快烟台市先进结构材料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不断壮大规模,推动滨州高端铝材等雁阵形集群持续向高端跃升,支持东营新型功能材料、威海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精品,培育提升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5年,新材料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达到6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5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重点材料增品提质。聚焦高端应用领域,加快高性能、低成本、系列化、绿色化产品开发,推动更多新产品融入双循环、开拓新市场。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向高端跃升,提升大飞机用高强铝合金、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高端热塑性弹性体等优势品种综合竞争力。加快关键战略材料、短板材料攻关突破,加强T800及以上碳纤维复合材料、先进功能陶瓷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等应用保障能力。积极培育壮大前沿新材料,推动3D打印材料、超高导热石墨烯等细分领域成果转化,提速产业化步伐。(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重大项目挖潜工程。

10.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土地、能源、环境等要素向新材料领域项目倾斜。聚焦先进材料产业链,每年滚动实施150个以上省重大项目和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统筹用好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等资源,动态跟踪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力争到2025年,山东国瓷年产5万吨陶瓷墨水、创新精密年产10万吨铝合金电子型材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提升壮大新材料产业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11.持续抓好项目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精准化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加大“引进来”力度,借助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招引国内外重点新材料企业、研究机构投资、设厂或建立联合研发中心,积极跟进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有实力的新材料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开展国际化布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鼓励新材料重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联合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征集发布一批“工赋山东”场景需求。发挥智能制造服务支持作用,大力推动新材料企业改造升级。到2025年,在新材料领域培育15个左右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10个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项目,不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推广应用牵引工程。

13.加快重点产品推广应用。及时跟进掌握重点新材料产品推广情况,更新修订《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每年遴选发布200个以上技术水平高、应用前景广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开展新材料创新应用项目遴选工作,每年发布一批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并向终端用户、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14.提升应用检验检测能力。持续落实检验检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关键材料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新材料领域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新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和水平。建好用好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济南区域中心,大力提升检验检测、标准物质、计量校准、能力验证等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国际一流、开放共享的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大认证推广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认证制度落地实施,组织认证制度宣传推广和培训教育活动,开展高端品牌认证,指导企业利用认证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新材料领域开展“泰山品质”认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绿色产品认证,提升新材料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保障支撑强化工程。

16.加大人才智力支持。抓好新材料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积极鼓励新材料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级人才、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项目,助力精准引进全球产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打造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功能的校企一体实习实训基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用好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产业投资力度。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延伸“金融+”链条,为有意愿的新材料产业企业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综合性、精准化金融服务。提升新材料领域银行信贷、上市培育、产融合作等协同效应,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提升质量基础保障。打造新材料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快建设一批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参与新材料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实施质量强链,推动大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在新材料领域培育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和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主动服务、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用实政策资源,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效对接,统筹推动全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新材料重点项目入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挥好各级技改资金作用,落实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等各项政策。增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支持力度,鼓励新材料相关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强化服务支撑。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在促进行业发展、服务企业需求、助力政策落实等方面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培育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充分调动第三方机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了解发展态势、掌握前沿信息等,不断优化服务保障和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交流学习活动,围绕新材料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建设、产融合作赋能等方面,充分调动省内外各类媒体资源,及时总结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代海洋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跃升,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海洋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海洋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数字海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5年,海上风电并网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100万吨,新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处。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2%。世界级港口群加快建设,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0亿吨以上、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200万标准箱。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谋划新时期海洋强省建设。

1.强化规划政策制定实施。深入落实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涉海规划,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新时期海洋强省建设意见。组织开展海洋强省建设阶段性评估和经验总结,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开展海洋经济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编制完成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委海洋委各成员单位)

2.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适时召开全省海洋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级新区建设。培育壮大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人才等要素资源入驻园区。举办领导干部海洋专题培训班,提升海洋管理水平。完成五经普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二)着力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3.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透明海洋”大科学计划,围绕高技术船舶、海洋新能源、深海高端装备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每年在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中布局20项左右关键核心技术和国产化攻关项目。围绕深海油气矿产资源开发装备、超大型散货船绿色智能水平提升、漂浮式海上风电、智能化深远海渔业养殖装备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山东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推动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5-6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4.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崂山实验室规范化运行,推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海洋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省部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重大平台建设。科学布局省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和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平台。加快龙口(海洋)高新区建设,指导做好纳入新一轮全国开发区公告目录工作。到2025年,打造2家省级海洋科技专业孵化器,全省新增发布实施地方标准20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5.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人才引育创新。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全力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支持烟台、潍坊、威海等海洋城市人才集聚节点建设。深入实施顶尖人才集聚三年行动和海外英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实施新一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加快引育海洋领域急需紧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深入推进海洋领域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重点高校、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深化联系,强化人才共引共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持续培育壮大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强现代海洋产业方向工程硕士博士培养。探索建立海洋领域高等教育共同体,打破高校学科壁垒,贯通学研产,推动科教产才大融合。加快推进省部共建中国海洋国际人才港建设步伐,启动海洋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建成全球海洋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和智慧系统。(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海洋局)

(三)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6.促进海洋经济集聚发展。加快推进80个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动态调整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库。培育壮大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深入推进12个雁阵形集群和10个集群领军企业建设,发挥集群引领带动作用。认定一批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实施雁阵形集群“头雁领航”行动,推动全省海洋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扩容倍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海洋局)

7.推进海洋传统产业升级。实施现代渔业“蓝色良种”工程,高水平建设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启动渔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推进三文鱼、对虾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区8-10处。推进深远海设施渔业科技工程深入实施,对深水网箱等深远海养殖设施给予扶持。实现骨干海运企业控制总运力规模突破1900万载重吨,船舶规模超过160艘。培育支持海上溢油快速处置技术装备、浒苔无害化处置技术装备等研发生产。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发展海洋环保产业。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打造“黄河入海”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长岛南北长山旅游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增不少于10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立海洋旅游重点项目库,在沿海市培育20家以上文旅领航型企业,实施50个以上重点文旅项目。培育打造不少于10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探索构建近海海上旅游巴士交通系统。打造国际马拉松赛和滨海公路自行车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海洋局、山东海事局)

8.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新能源、深远海养殖等新型海工装备,布局适应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需求的前沿海工装备。做优做强船用发动机、船舶压载水系统等船用配套产品。加快提升研发设计和深水钻井系统、海底采油装备等关键配套能力。推动省内重点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新能源船型设计研发。支持国内省内配套产品实船化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自主化工业船舶软件开发和应用。全力推进龙口裕龙岛、万华蓬莱、鲁北碧水源二期等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产,推动东营利津、东营山微等海水淡化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实现省管海域项目“应开尽开、应并尽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

(四)加快世界级港口群建设。

9.建设世界级专业化码头集群。加快推进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等22个项目建设,建成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成品码头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万吨级以上泊位总数达到380个。(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山东海事局)

10.建设世界一流的智慧绿色港口。推进青岛港新前湾集装箱码头全自动化自主可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内容建设。加快推进港口碳达峰、碳中和,强化港口扬尘管控措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利用,推动岸电使用常态化。到2025年,港口清洁能源占综合能源消耗比重不低于6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山东海事局、省科技厅)

11.建设高效畅通的陆海物流网络。优化海上航线网络,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航线配置,完善内贸直达航线和外贸内支线体系。2024年新增外贸航线10条,新增内陆港6个,海铁联运箱量达到400万标箱,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到2025年,外贸航线总数达到278条,内陆港总数达到50个,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420万标准箱,保持全国领先。(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海事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12.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老港区功能调整和老码头升级改造,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健全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园、城“三区互融”,畅通陆海经济通道。推进烟台海上世界、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等港产城融合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深入实施海洋创新示范工程。

13.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组建省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省推动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14.深入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推动长岛争创国家公园。督导实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适时召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谋划工作举措。开展海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试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15.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青岛蓝谷、威海、日照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高端新兴产业集聚区。总结全省海洋经济示范试点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海洋局)

(六)打造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16.提升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第三方核查评估结果应用,推动问题整改。完成入海排污口重新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入海排污口备案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各市加强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入海排污口规范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17.扎实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做好浒苔绿潮灾害前置打捞和防控处置工作。落实互花米草治理任务,确保互花米草清除率达到90%以上。推进全省海洋碳汇资源、碳储量、碳汇量和增汇潜力调查评估,积极探索蓝碳产业发展的山东经验。(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七)扩大海洋开放合作。

18.深入拓展涉海开放合作领域。加快推进“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建设。创新性开展东北亚地区涉海地方政府间国际合作。高水平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东亚海洋博览会、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大型活动。推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特色海洋经济。支持青岛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科协;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委外办)

19.提升海洋经贸合作水平。建立重点港口与中欧班列(齐鲁号)合作联动机制。织密远洋运输航线,重点打造日韩、东南亚、中东、印巴、欧美5大优势海运航线组群。支持省内港口通过缔结友好港或姐妹港协议、组建港口联盟等形式,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港口合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办)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级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本地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各类涉海财政资金,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推荐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项目时向海洋领域重点倾斜。依法依规、精准高效为符合条件的用海项目减免海域使用金。对符合条件的海洋战略性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财政按银行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海洋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可让渡全部收益。深化金融伙伴机制,为有意愿的优质海洋产业项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向银行、基金公司等推荐优质海洋产业项目。支持保险机构创新航运、渔业、海洋科技等领域险种研发和推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三)强化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盘活用海闲置资源,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围填海存量资源;做好用海项目手续办理,主动对接用海企业加快项目审核,全力服务核电、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港口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涉海工程环评审批服务,促进新兴产业政策落地实施,指导沿海各市做好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涉海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强化沿海港口发展废弃物海洋倾倒需求保障,协调推动废弃物海洋倾倒区选划、倾倒许可办理等工作。(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四)强化督导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情况、跟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医养健康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医养健康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实现新跃升,全省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雁阵形集群集聚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美业、健康食品、中农兽药等特色产业,每年打造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500家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龙头(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打造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百亿级园区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集群化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1.扩大产业集群综合竞争优势。协调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15个医养健康雁阵形集群,发挥引领带动效应。聚焦一批核心技术领先、产业链条完整、协作配套紧密、骨干企业支撑有力的优势产业,培育济南、临沂、滨州、菏泽等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辅具中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残联)

2.放大产业园区集聚效应。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海洋医药、健康养老、医疗器械、中医药、健康美妆等具有影响力的园区。到2025年,打造20个百亿级医养健康特色产业园区,25个十亿级医养健康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速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投产。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政策,全力推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落地投产,谋划储备50个细分领域高质量项目。定期组织重大项目专题推介,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养健康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加快打造医养健康“领航型”企业。进一步加大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效应。支持“领航型”企业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5.广泛开展区域合作。积极拓展黄河流域、粤港澳地区合作交流,成立黄河流域大健康产业联盟,促进医养健康产业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互补共享。举办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开展齐鲁道地药材展示交流会、“中医药+”创新论坛、中药制剂对接洽谈会等推介交流活动,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签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

6.深化健康领域数字化变革。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优势,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统建统筹统管”,推动“数据同源”健康医疗行业数字变革创新。(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品牌化发展养老养生。

7.扩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打造健康养老产业标志性产业链,到2025年,建设2个百亿级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两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万张。(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8.提高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持续完善养生保健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知名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开展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认定,组织制定“养生保健机构分类标准”“养生保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高端化发展医药器械。

9.加快创新药物产业化。支持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重点推动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以及细胞治疗产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加速罕见病药物、儿童用药、艾滋病药物、老年病用药等临床短缺药物的开发及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

10.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重点发展海洋糖类创新药物、海洋小分子创新药物,创新发展海洋中成药。支持建设海洋药物制造业创新中心,发挥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海洋药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创新研发引领作用,推进海洋药物的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步伐。(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11.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研究,支持威海、淄博、青岛、济南等市重点发展核医学影像设备PET-CT及PET-MRI、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MRI)、肿瘤治疗、医用机器人、远程医疗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和可降解生物材料,体内植入材料、人工血管(组织、器官)等生物医用材料。培育淄博、威海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特色医疗器械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四)创新化发展中医中药。

12.推动中药品质升级。发挥济南、潍坊、临沂等市中医药特色优势,到2025年,建设5个百亿级中医药产业园区,培育5个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中药院内制剂成果转化,推动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制剂、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13.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推进以“鲁十味”为代表的大宗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完善生态种植养殖标准规范,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到2025年,建成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50家,涵盖20个山东道地和特色中药材品种。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推动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遴选,到2025年,入库基地不少于25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大力发展“中医药+”创新产品。依托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每年支持10个左右“中医药+”创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推出20种齐鲁中医药元素伴手礼,制定加快发展药膳产业指导意见,征集推广200道齐鲁特色药膳。推动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绿色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应用,推广齐鲁二十四节气和重点人群养生药膳指南,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生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跨界化发展新兴业态。

15.聚力发展特色康养文旅。在农村开发建设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调理等为一体的“本草拾趣园”和“岐黄养生谷”,在城市升级改造一批融入养生保健服务的“养生保健一条街”和“药膳街区”,纳入“齐鲁康养打卡地”品牌体系,每年新增齐鲁康养打卡地20个。扩大健康文创产品供给,开发推广一批具有山东特色、注重体验、形式多样的健康文创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纵深发展体卫融合。聚焦体卫融合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和体育健身产业发展等领域,制定关于促进体卫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每年召开体卫融合高峰论坛,培育打造一批体卫融合的行业标杆。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园区),壮大一批领军和链主企业,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0亿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提质发展健康食品。建设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优质营养海产品供应,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培育5个省级健康食品优势产业集群、5家过百亿元健康食品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18.创新发展健康美业。培育一批知名医疗美容机构(企业),依托山东省透明质酸等雄厚的原料优势和牡丹、玫瑰、海藻、牛蒡、灵芝、银杏、金银花等特色植物资源,开发基于天然产物的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新工艺,到2025年,培育10家10亿元的健康美妆企业,打造“美妆山东”知名品牌。(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二)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级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等激励引导作用,引进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及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院所设立开放基金,加大创新型、战略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省级医养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基地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分级纳入省市人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强宣传引导。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报道各地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引导医养健康企业参加产业博览会、高层论坛、对话活动等,加大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高端化工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化工行业由大向强战略性转变,2024年,高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产业比重提高到52.5%左右;到2025年,提高到53%以上。以科技创新引领高端化工产业体系建设,到2025年,化工行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8%左右,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加快产业集约协同发展,到2025年,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59%以上,打造5个以上千亿级高端化工产业雁阵形集群,建设世界级绿色化工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标志性产业链能级水平。

1.完善“链长”“链主”机制。每年召开1-2次“链长制”专题会议,围绕高端化工产业全局性任务或“聚焦某一领域,突出解决问题”,研究思路措施。对产业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台账定期督导。梳理更新“1张图谱+N张清单”,全面体现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的优势长板、突破潜力、短板弱项,厘清“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合作内容,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一流优质企业。引导“链主”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提升价值创造力,增强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数据联通、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在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工和节能环保等高端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打造优质企业主体。(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强化重大项目支撑。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优化完善全省高端化工产业链重点项目库,突出抓好齐鲁石化鲁油鲁炼、中化山东化工原料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一期、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一期全面投产。围绕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链“建延补强”,统筹考虑项目投资、技术水平、建设周期、手续办理等因素,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动态调整和精细管理,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重点项目推进格局。加强省市县一体化推进,加大项目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深化融链固链行动。精准组织技术需求、成果转化、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专题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部门深化合作,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重点聚焦产业链上下游供需配套,围绕原料采购、市场配套等环节,通过智慧化工综合管理平台、“链主”群等快捷直通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企业供需信息。围绕化工发展形势研讨、化工技术装备展览、化工产品供需对接等方面科学设计主题,提高论坛、展会实效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二)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5.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深入落实“多投多奖”等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和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深化技术创新与化工产业质量管理有机融合。凝练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涵养内生发展后劲。(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6.提高创新载体建设水平。加强高端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发展,鼓励重点企业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企业,为高端化工领域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载体支撑。(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定期梳理更新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征集高端化工产业链企业技术、人才需求及可推介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双向对接。组织上下游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攻关、揭榜挂帅,在高端聚烯烃、高端电子化学品、高端膜材料等方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大关键共性技术输出,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8.探索协同创新耦合路径。以促进炼化、煤化、盐化、精细化工等细分行业耦合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为重点方向,加强前沿技术催化赋能,激发龙头骨干企业的内在潜力,推动协同创新、打通中试堵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新模式、新场景,引领构建完整又有韧性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规范化工园区管理。

9.加强园区总体设计。深入落实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化工园区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各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明确主导产业链条,推动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建立园区产业链“一园一图谱”,制定招商目录,精准招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高能级项目。积极开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形成引领带动效应。(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0.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按照《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和“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公共管廊、专用道路、水电气热、消防、专用停车场、防洪等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封闭化管理,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11.强化园区规范管理。严格专业人员配备、规划体系落实、公用基础配套、产业高效发展等要求,推进园区开发建设与规范管理同步提升。实施分类管理、优胜劣汰,引导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有序推进企业入园。严格落实《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引导园区外化工企业分类精准管理,有序推动搬迁入园,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按照《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适当扩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四)分类施策明确转型升级主攻方向。

13.整合优化传统化工领域。炼化行业,加快推进全省石化规划布局总体方案落地,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重大石化项目列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推动产能200万吨以上、没有原油进口使用资质的地炼企业优化重组,推进200万吨及以下炼油常减压装置动态清零。焦化行业,做好全省焦炭年度产量控制工作,产能整合压减任务完成前,将年度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左右。轮胎行业,大力实施轮胎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水平和品牌价值。化肥行业,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肥料、缓控释肥料等产品,推动化肥生产向高产优质、环境友好、修复土壤、增强抗逆等方向提升。氯碱行业,优化产能布局,鼓励缺氯气地区对接氯气过剩地区和企业,支持氯碱企业配套建设耗氯项目,减少液氯长距离道路运输,降低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14.发展壮大新兴化工领域。化工新材料,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三大方向,强化提升现有化工新材料的产品牌号和性能,重点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实现多品种、系列化发展。海洋化工,加快研发海水化学资源和卤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开发新型阻燃材料、药用中间体等产品,做强做精海藻化工,开发医用、保健品用、化妆品用等高附加值产品,构建海水利用和海水淡化资源综合开发产业链。精细化工,突出卡位补链,优先发展电子特气、湿化学品和光刻胶等电子专用化学品;突出提质增量,壮大试剂助剂、水处理和油田化学品、粘合剂等专用化学品发展规模;突出做精做优,提升日用化学品行业的品牌力量;突出高端绿色,提升农药和涂料行业的产品性能和绿色环保品质。生物化工,重点发展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医药中间体、尼龙工程塑料等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五)精准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15.找准智改数转重点方向。重点聚焦设备维护效率低、工艺知识传承难、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大等痛点,在设备健康管理、生产经验数据化软件化、安全监控等方向开展智改数转,提升关键设备、关键流程数据采集和应用分析能力,实现数字化监控、设备动态预警和预测性维护,加快推动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和工艺创新数字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加大智改项目政策支持。建立高端化工产业智改数转重点项目库,定期启动建设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落实省级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对实施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围绕产线、车间、工厂等生产环节,综合应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7.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智能化改造标杆选树活动,开展先进经验观摩交流,发挥引领带动效应。组织园区、企业与技术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丰富先进解决方案和工业APP供给应用,以数字生态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持续强化安全环保系统治理。

18.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聚焦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推进“双碳”战略落地。强化项目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支持高端、提升中端、淘汰低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加快碳捕捉、碳封存、碳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稳妥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

20.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各市制定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督促化工园区“一园一策”编制实施方案,2025年年底前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内生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1.持续建设绿色工厂。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建设。落实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引导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高端化工产业链“链长制”,完善信息报送、工作通报、集体会商等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联动协作,精准助企纾困解难。统筹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链主”企业等,围绕破解产业链发展制约因素、重大项目推进等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坚持定期调度,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大力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推动资源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差别化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落实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政策,加强监管执行力度,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规划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行业能耗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标准,健全节能标准和计量体系,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三)强化资金扶持。统筹实施智能化改造、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等奖补政策。用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以“链主”企业为依托,针对高端化工产业链上各个环节创新个性化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多综合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发展需求,及时反映行业难点、热点和企业诉求。围绕人才培训、咨询交流、技术推广、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品牌培育、展览展销等方面,积极开展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提高行业协会为政府和企业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代高效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新增1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5%以上。到202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8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5年,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国家“十四五”规划11处大型灌区和12处中型灌区改造任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2.加快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建设黄淮海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深化“齐鲁粮仓”建设。持续推进小麦、玉米、大豆和花生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行动,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区域性整建制“吨粮”“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辐射片”。巩固扩豆稳油成果,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持续推进节粮减损,筹办好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建设国际粮食增产减损示范区。2024年,创建全国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46个,粮食总产力争新增10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3.聚力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树牢大食物观,深挖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潜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推进设施种植业提档升级,加大改造提升菜菌果老旧低效设施力度,提高优质蔬果供给能力。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促特色,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水平,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大力发展工厂化和陆基圆桶养殖,每年新增30万立方米工厂化和陆基圆桶养殖。稳妥推进深远海养殖,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到2025年,蔬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稳定在8000万吨、1500万吨、90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4.推动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坚持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科学开发、多元化利用盐碱地,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全面摸清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盐碱耕地底数,科学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依托国家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新路径,选育推广一批耐盐碱作物新品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二)实施农业全链条提档升级行动。

5.持续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重点培育100家左右的行业领军企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新型杀菌、高效分离等精深加工技术,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全力打造10家“航母型”健康肉预制菜龙头企业,培育15个百亿级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1.1万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6.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健全完善“13+N”特色产业培育体系,壮大枣庄石榴、黄河故道桑黄等特色产业。围绕蔬菜、果茶、畜牧、水产品等产业,创新开展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持续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化布局、链条化发展。到2025年,累计打造10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展10个以上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畜牧局)

7.搭建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平台。实施现代农业强县、先行县激励政策,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扩面增量、提档升级。加快现代高效农业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建设,培育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继续谋划实施一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深入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高水平建设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积极争创海洋领域国家高新区、农高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

8.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建设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到2025年,建成3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和50个精品文旅名镇。稳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通过“好品山东·商行天下”促消费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完善形成分工合理、布局完善、城乡统筹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实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行动。

9.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微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农膜、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全方位推进源头减量增效。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3%、92%、90%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

10.全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完善“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1.全方位打造农业品牌。着力构建以“好品山东”整体品牌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品牌体系。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等展会,打响“好品山东”农产品品牌。运营好“齐鲁农超”平台,拓宽农产品销路,提升市场影响力。到2025年,培育10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实施农业科技装备突破行动。

12.加快推进种业创新步伐。加快推进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二期扩建项目。开展粮油、蔬菜、果茶、畜禽、水产等重要领域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新品种。统筹推进良繁基地、制种大县、品种试验基地、展示评价基地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加大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及优势特色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南繁基地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培育优良新品种100个以上,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15家,省级以上畜禽核心育种场达到40个,新增水产新品种4-6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

13.深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建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集中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和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遴选推介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建设农业科技展示基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质量效率。完善省市县三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招募特聘农技员,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县乡农技人员5000人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4万人以上,选派科技特派员2000名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14.提升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启动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大型高效、节能环保型机具发展。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打造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乡村大脑),加快建设智慧农业应用基地,促进数字农业整县推进提升,探索发展数字农业的新模式、新路径。每年新增10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五)实施农业农村改革赋能行动。

15.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扩量增面,完成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任务,谋划开展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16.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高水平打造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根据需要举办公司。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烘干晾晒、冷藏保鲜、维修车间、机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领军企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将联农带农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享受各类支持政策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类组织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累计建设粮食生产服务中心500个,选育服务组织1000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7.打造农业开放发展新高地。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组织认定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和优质出口企业,巩固拓展农产品出口优势。高质量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与加纳、巴基斯坦等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务实合作。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积极争取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认定30个农业国家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25个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培育100家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项目谋划、督导落实,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托农业专家顾问团、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团队,分领域分行业整合专家人才力量,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智库团队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通过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实施现代高效农业设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强县等重点项目。加大重大项目投资激励,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参保率稳定在85%以上,丰富地方特色险种,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落实土地政策。鼓励闲置宅基地等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用好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供地方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强化人才支撑。围绕服务高水平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实施好顶尖人才、海外英才集聚三年行动,加快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大力推进现代农业领域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创新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耕耘者”振兴计划,每年培育800名左右“齐鲁乡村之星”,着力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加速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乡村产业人才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路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大对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发展成效、亮点工作、先进典型等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量达到74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达到1300亿元左右,营业收入达到1600亿元左右。到2025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资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营业收入总量达到78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达到14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6%以上,营业收入达到17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5.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

1.打造“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带状联动发展布局。以沿黄河、沿大运河、沿齐长城、沿黄渤海和沿胶济铁路五条文化轴线为支撑,充分发挥沿线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体验廊道,具化实化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落实《关于建设文化体验廊道 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计划(2023—2025年)》,全面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沿线区域文化产业差异化联动发展,推动区域文化产业优势互补。到2025年,构建国家文化公园引领、文化交通线路贯穿、文化体验廊道示范、文化传承发展片区支撑、全域“两创”新标杆和文旅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2.构建“文化片区示范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布局。鼓励济南、青岛等文化产业发达的市突出示范引领,培育一批重大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高地。引导鲁西、鲁南等地区结合乡村振兴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曲阜、淄潍、泰山、崂山昆嵛山四大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片区和沂蒙、胶东、渤海、鲁西四大红色文化片区规划建设。深化重大文化片区建设,推进“山东文脉”“海岱考古”、齐鲁文化基因解码利用等重点工程实施。到2025年,基本形成东西地区相得益彰,城乡文化产业互补提升,八大文化片区引领示范的全域文化产业均衡发展新布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强化品牌赋能产业发展。

3.提升“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深化实施“山东手造”推进工程,持续开展文化创意设计赋能“山东手造”行动、电商营销推广行动、海外推广活动等,不断提升手造企业创新能力。支持“山东手造”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品牌发展。改造提升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推动手造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景区、进商超、进学校、进非遗工坊,建设集产销、研发、宣传、展示、体验于一体的“山东手造”销售体系。到2025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全覆盖,“山东手造”产业体系健全完善,创建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品牌50个以上,建成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手造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4.擦亮叫响“鲁剧”“网络鲁剧”品牌。按照“扶优扶强、以点带面”原则,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影视精品。大力支持民营影视制作机构发展壮大,加强与国内头部影视企业合作,吸引更多制作机构和影视项目落户山东。推动青岛“东方影都”技术升级,不断完善全省“1+N”影视产业基地布局,提升影视制作水平。做大做强“网络鲁剧”,建立完善网络视听重点作品种子库、优秀题材库,培育孵化一批省内头部制作机构。每年遴选3至5个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每年推出3至5部优秀影视作品,到2025年,影视领域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5.做优做强“鲁版图书”品牌。加强版权宣传引导,开展版权宣传“七进”活动,强化跟踪服务管理。培育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出版印刷产业集群和具有主导地位的印刷企业,推进印刷企业创新发展、产能升级、技术研发、绿色融合,推动山东印刷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达到50家以上,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达到450家以上,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产值比重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6.建设“好戏山东”品牌。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历程和重大发展成果,推出一批立得住、演得开、留得下的文艺精品力作。突出“群众演给群众看”,精心组织文化进万家、小戏小剧创演、送戏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两年扶持10部以上重点剧目,争取50个以上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带动80部以上全省新创作大型剧目。(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聚力产业载体建设。

7.狠抓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策划包装,不断充实文化创意产业省级重点项目库,支持各类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推动泰山新闻出版小镇、国际文化大数据(泰山)产业城等文化创意产业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落地达产。每年省重点项目中文化创意产业新入库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8.发挥园区集聚带动效应。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园区转型发展,促进园区由要素集聚空间向创新发展平台转变。扶持一批利用老旧厂房打造的文化产业园区。扶持一批集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特色文化园区,集中发展30家左右重点园区。高水平打造省级文化产业园区20家左右,成为具有高效能的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9.培育产业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提高文化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打造一批千亿级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带动性的文化创意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重点功能平台集聚,培育10个以上百亿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10.抢占产业优势链位。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围绕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按照“构建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壮大核心企业、建设重大项目”的思路,培育“链主”企业和链上企业。以营商环境为重点稳链育链,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紧密结合,推进“链主企业+公共平台+中介机构+产业基金+领军人才”协同运营模式,形成“头雁引领+雁阵集群”的产业生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融合推进数字文化产业。

11.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好《山东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清单》,推动16市同步出台数字文化支持政策,形成“1+16”政策清单体系。加快建设山东文化算力网络、山东文化数据库,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效能,推动文化场馆数字化升级,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实施数字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公共文化数字化应用场景。到2025年,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基本贯通各类文化机构数据中心,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双效统一”的文化数字化供需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12.扎实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强化文化类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增一批文化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创意研发机构、实验室。到2025年,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力争达到3家以上,建设一批涉文化类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创新平台,逐步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3.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改造提升文化核心领域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装备等传统文化业态,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文化装备“智造”产业,推动头部文化装备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出版与绿色印刷融合发展,打造以网络文学、移动阅读、在线教育、知识服务等为新业态,以“互联网+”内容生产、传播、消费体系为特征的数字出版。到2025年,数字出版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通过绿色印刷认证的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增长8%。(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4.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数字文化+”新型文化业态,精心谋划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门类。大力发展以短视频、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网络专题片为主要形式,以高新视频、沉浸式视频、云转播等为新业态的网络视听产业。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领域规模以上新业态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达到560亿元以上;互联网广告服务领域规模以上新业态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达到190亿元以上;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领域规模以上新业态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达到6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打造高效文化市场体系。

15.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实施“百企领航”工程,培育一批领航型、骨干型、成长型企业,力争形成覆盖文化和旅游全产业链、创新创造能力突出、充满活力、协同共进的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16.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引导中小微文化企业加强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品牌培育,围绕细分领域强化“专精特新”方向,提升专业化水平。引导中小微文化企业入园发展,规划建设、提升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孵化器、创业工厂、众创空间,重点建设20家以上文化产业孵化器,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快速成长。(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7.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开展省属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进一步优化国有文化资本布局,加快省属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加大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强化资本运作,积极推动省属重点文化公司等各类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六)大力开拓文化消费市场。

18.推动文化消费升级。做好消费场景创新,适应“线上经济”新消费趋势,培育壮大一批线上龙头企业、线上平台、线上品牌,搭建智能生活、美食文化、旅游出行、文创娱乐等不同文化消费场景。建设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打造一批高品质、高人气、具有山东辨识度的核心文旅品牌和旅游新型消费集聚区。创新突破淡季旅游,大力发展夜间旅游。争创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打造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县(市、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9.举办“黄河大集”品牌活动。根据春、夏、秋、冬四季消费特点,策划不同主题“黄河大集”,做到季季有特色、月月有活动,出台系列文旅惠民举措,构建“集市+文旅+好品+传播”长效机制,打造讲好黄河故事的重要文旅品牌。把“黄河大集”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整体计划,与“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在工作部署、广告宣推、重大活动等方面一体安排、相互赋能,更好发挥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居民消费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实施文化“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实施对外文化贸易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贸易品牌。充分发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博山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服务平台作用,逐步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持续在意大利、中亚、日韩、中东欧、美加等地区举办文化贸易推介活动,重点推动“山东手造”、版权交易、影视娱乐等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文化产品出口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少于20家,有出口实绩的文化企业不少于4000家。(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链长制”,加强政策研究、产业引导、项目谋划、督导落实,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市县两级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加强调度,细化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构建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上市融资、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支持。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创意企业,具体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深化金融赋能。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山东设立数字文化类子基金。继续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开展“百亿惠千企”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文旅项目贷、文旅云贷等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创意园区或特色乡镇开展金融管家试点,鼓励探索文化创意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加快人才培育。加大柔性人才引进使用力度,推动人才体系建设,以设立工作室、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和使用文化人才及其团队,把文化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列入“齐鲁文化人才工程”支持重点。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企业资源,加强文化智库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精品旅游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着力打造精致化旅游产品、提升精细化旅游服务、营造精美化旅游环境,2024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达到8.6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超过1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0%和12%;到2025年,培育100家领航型、300家骨干型、600家成长型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旅游消费潜力充分释放,精品旅游产业实现从全面提振向高质量发展跃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旅游产业生态。

1.实施“百企领航”培育计划。引育一批综合性文旅企业集团,大力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组建山东文旅企业联盟。2024年,新培育20家左右领航型、60家左右骨干型、80家左右成长型文旅企业。到2025年,文旅企业规模、效益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推动精品旅游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到2024年,现有80%以上的雁阵形集群营业收入实现百亿级跨越。2025年,加快培植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打造山东文旅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3.强化重点产业攻关。重点推进精品旅游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加快传统产业科技赋能,组织开展文旅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打通产业链堵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4.实施重大项目引领工程。推进文化“两创”、红色文旅、数字文旅、海洋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黄河文旅、生态旅游、文旅康养、基础设施等十大类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引领示范作用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标志性文旅项目,重大文旅项目年均投资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5.加强项目策划储备推介。推动精品旅游产业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做强“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文旅项目推介、企业对接洽谈等活动,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6.建立项目有效融资平台。落实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深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发挥鲁担文旅贷、文旅振兴贷等系列金融服务产品作用。通过财金协同联动方式,推动更多的文旅企业、文旅项目在融资方面取得实质突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实施旅游产品升级工程。

7.实施景区焕新工程。以营造新消费场景为重点,推动旅游景区产品迭代升级。持续抓好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动态管理。2024年,新评定8家左右4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景区品质全面提升,体验场景更加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更加突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8.实施“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推动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旅游民宿、好客山东精品酒店等评定工作,召开全省智慧化酒店建设现场推进会,打造智慧化酒店样板,不断丰富高品质旅游住宿供给。建成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2024年,新培育不少于10个省旅游民宿集聚区,星级饭店达到5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达到45家。到2025年,星级饭店达到6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达到5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9.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加快旅游风景道建设,出台省级旅游风景道建设标准,提升打造一批省级旅游风景道。(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深化“乡村好时节”品牌内涵,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品文旅名镇、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工作,不断增强乡村旅游发展活力。2024年,新培育20个省精品文旅名镇,40个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到2025年,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11.推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完善休闲度假旅游体系,一体推进沿黄渤海文化体验廊道建设,打造国内最长的温带海滨休闲度假连绵带,推动全省海洋旅游发展提速、品质提升、市场扩容。到2025年,海洋旅游目的地建设明显提速,国际著名休闲度假黄金海岸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

12.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全力打造“好客山东 见识齐鲁”研学旅行品牌,形成以“孔孟故里”(儒家文化)、“稷下学宫”(齐文化)、“蒙山沂水”(红色文化)、“黄河入海”(黄河文化)为支撑的研学旅行地标品牌矩阵。到2025年,推出“见识齐鲁”研学旅行品牌形象标识体系、研学旅行课堂、主题线路等,将“见识齐鲁”打造成为“好客山东”引领下的专项旅游品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3.加快推进旅游跨界融合。推动发展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跨界融合业态,新推出一批康养旅游基地、省级生态旅游区、省级工业旅游基地。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一体开展,鼓励支持各地承办、引进高水平体育赛事,发展“赛事+旅游”业态,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变赛事流量为消费增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

(五)大力促进文旅消费。

14.拓展城市消费空间。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2024年推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不少于10家。充分发挥现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城市提质扩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5.大力发展夜间旅游。实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夜间文旅消费品质,加快培育一批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等项目。2024年,评选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20家左右。2025年,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品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不断丰富,规模持续扩大。(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拓展数字文旅消费空间。推动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文旅产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泰山日出”、“黄河入海”、“琅琊风云”、微山湖文旅岛等沉浸式体验项目建设。举办第二届山东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文旅企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7.丰富文旅消费产品。整合“山东手造”“山东有礼”“老字号”等产品,推出旅游必购品大礼包。深化实施“山东手造”工程,扶持手造企业发展。2024年,推出第二批“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20个、重点企业20家。到2025年,累计培育打造“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50个、重点企业50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强化“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

18.创新文旅宣传推介。加强主流媒体、自媒体全方位宣传,办好“沿着黄河遇见海”“好客山东贺年会”等品牌活动,实施“引客入鲁”计划,做好国内主要客源地和沿黄省份推介交流,不断提升“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美誉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9.扩大重大文旅活动展会拉动效应。办好山东旅游发展大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等品牌节会活动,构建四季不断、近悦远来活动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创新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整合谋划推出更多广受入境游客欢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入境旅游线路的开发力度。面向主要入境客源国家和地区举办“孔子家乡 好客山东”推广活动,对外擦亮“孔子家乡 好客山东”文旅品牌。办好2024山东国际入境旅行商大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协同联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分析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落实政策支持。开展文旅企业“服务月”活动,打通政策落实堵点,深化政企银合作,继续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REITs等政策工具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推广。强化用地保障,积极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旅游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创新激励政策。制定“文旅强县”评价标准,适时开展“文旅强县”评价激励。开展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选树一批文旅产业发展典型县(市、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现代金融服务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2024年,金融业规模实力稳步提升,力争金融业增加值增长达到7%左右,社会融资总额、本外币贷款保持两位数增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明显,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金融风险全息监测、“四早”机制高效落实,金融风险防控网扎紧筑牢。

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7.5%左右。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突破25万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超过18万亿元和15万亿元。金融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明显提升。直接融资持续扩面增量,上市发债后备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金融改革试验区品牌特色和影响力持续巩固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增强。全省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金融安全基础进一步筑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金融资源集聚。

1.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粮食安全、对外开放等领域支持力度。支持国有大型银行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支持中小银行机构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统筹推进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化险工作。(牵头单位: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2.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对标交易所板块定位,遴选培育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领域优质企业,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建立完善优质债券项目储备库,实施企业发债培育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债券融资对接渠道,推动优质产业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3.增强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不断拓宽保险服务触角和深度,丰富保险品种和产品,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保障作用。推进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市县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牵头单位: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

(二)推动金融供给扩量调优,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4.推进政金企服务“升级提质”。深化金融伙伴机制,以政府数字搭台、金融惠企唱戏为导向,优化升级金融伙伴系统,依法合规推动政务数据、金融数据、社会数据等共享共用,延伸“金融+”协作链条,推动科创、绿色、普惠、养老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一网通办”。探索推进与大型央企、银行、证券及保险机构等开展战略合作,在融资规模、机构布局、创新试点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5.完善科技金融“全周期赋能”。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培育一批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持续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对“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牵引引领力度,强化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发挥科技金融增信平台作用,探索“产业认定+科技增信”模式。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高标准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深化“区块链+股权交易”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6.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引领”。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业务,不断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推动绿色金融研究院在政策研究、项目对接、咨询服务等方面持续发挥功能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7.促进普惠金融“扩面拓深”。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提升普惠小微金融产品的适配性、精准性,着力提高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作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省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加快养老金融“便捷通达”。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引导金融机构立足养老产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开发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通过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智能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厅堂专属服务水平等,增强养老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度。支持青岛市持续深化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牵头单位: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省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民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9.实施数字金融“转型跃升”。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等试点,选树推广一批先进模式、标杆项目和创新产品,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三)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开放,加速激发金融发展活力。

10.深入开展地方金融对标提升。聚焦发展模式、组织架构、运营机制、内控制度等方面,引导和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坚持对标先进、自我革命、创新突破、争创一流。强化调度督导、政策支持、评估评价,通过分阶段提标创标、梯次性跨越提升,推动提高对标机构规模实力、服务能力和抗风险水平。(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11.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按照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凝聚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12.高水平推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济南科创金融改革、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等试验区建设塑形成势,围绕加快“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支持威海市边申边建,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青岛市在培育专业财富管理机构、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13.稳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升对山东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的金融服务效能。持续释放便利化改革政策红利,推动扩大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便利化业务规模,优化跨境融资、汇率避险等服务。持续推广鲁贸贷、齐鲁进口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外汇局山东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四)切实防控金融风险,夯实稳固金融安全基础。

14.有力落实“四早”要求。明确重点监测领域,强化“四早”机制各环节责任分工,实施全量化、全流程、全周期管控。打造地方金融治理平台,绘制全省金融风险全息图,实现金融风险“一屏统揽”。(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15.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压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力争全省不良贷款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有效防控、稳妥化解重点机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推进落实体系,完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金融数据传递、交换、整合和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业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集群领军企业建设,谋划培育一批后备企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协同,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供给结构。强化财政引导,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采取财政贴息补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多工具组合,加大对科技创新、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三)完善人才保障。实施“金才培聚”计划,积极精准引才,聚焦金融科技、数字化、风险防控、市场交易等方面形成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清单,加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力度,发挥人才典型带动作用,构建人才聚集发展新高地。建立与人才工作支撑机构的交流机制,在人才引育、智库建设、人才专业化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提升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金融领域国际人才合作交流,实现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集聚新突破。(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地方金融法治体系。优化金融领域信用环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讲好“好品山东”金融故事,打响山东金融服务品牌。强化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多元化金融消费(投资)纠纷调解化解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现代轻工纺织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推动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提质增效,肉类制品、精制花生油、啤酒、机制纸及纸板、纱、电视等产量保持全国前三。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品种引领力、品质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产业附加值不断提升。产业生态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上下游紧密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2024年,现代轻工纺织产业规模迈上2万亿元台阶;到2025年,培育4个世界知名的千亿级产业集群、6个国内知名的500亿级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研发创新能力。

1.打造一批高能级创新载体。高水平建设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提升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领域相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加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培育力度,鼓励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和产业创新研究院等新型融合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创新平台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2.引育一批高素质创新人才。支持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高水平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和博士后科研平台等创新载体,引育一批高水平产业创新人才。发挥揭榜挂帅机制作用,精准招引紧缺型人才,带动实施高水平创新项目。(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以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为指引,加快补齐纺织、食品、家用电器等行业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基础产业技术领域短板。聚焦现代食品、智能家电、造纸、纺织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重大创新需求,持续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加快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应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累计推广新技术(新成果)2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4.动态更新完善“1+N”图谱清单。及时更新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领域的产业链图谱,梳理细化重点培育“链主”企业、主要配套企业、重点区域布局、锻长板重点领域、补短板突破环节、关键产品技术攻关、重点项目以及可对接头部企业和科研机构等“N”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产业链优化提升的方向路径,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稳固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农副食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提高原料梯次利用、全值高值利用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水平。鼓励林浆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废纸回收利用水平和集约化加工能力,稳定造纸行业原料供应。加快智能家电配套产业园规划建设,招引高端压缩机、高性能电机以及高端精密金属外观件等项目,打造包含芯片、器件、软件、整机、系统在内的智能家电产业链,提升本地配套率。强化纺织服装产业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打造包含纺纱、织造、印染、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等各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6.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60个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2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加快建设,继续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项目。落实传统产业技改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巩固提升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7.数字赋能产业链升级。加大数字化转型培训力度,两年培训1000家以上现代轻工纺织企业。持续开展“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指导企业加快智改数转,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深入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应用,加快垂直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到2025年,轻工纺织产业领域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25家以上,带动更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推动上下游融通合作。深入开展轻工、纺织服装产业链“融链固链”行动,组织企业参加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交流活动,打造“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对接平台。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产业链联盟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上下游对接活动,打造融通顺畅的产业链供应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

9.增加升级创新产品。积极发展智能仿生、抗菌除螨、红外理疗、吸湿快干、阻燃隔热、凉感暖感、防霉防污等新型纺织服装制品。编制发布全省特色优质食品目录,加快发展预制菜、特膳食品、老年食品、营养健康食品、传统特色食品等细分领域。开发纸基功能材料,发展高档文化纸、特种纸及纸板、中高档包装纸及纸板、高档生活用纸、代塑纸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型、网络智能型、舒适健康型家电产品,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实现家电产品智能控制、互联互通。推动新中式家具、软体家具、高端定制、功能化家具等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提高产品质量品质。实施质量强链工程,推动纺织服装等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配套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现代轻工纺织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功能性。支持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选树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带动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突破提升。(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强化品牌培育服务。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现代轻工纺织领域培育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和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每年遴选推广一批“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助力企业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开展“山东制造·品牌故事”展播、“山东制造·品牌交流”活动,打造“山东新轻纺”公共品牌,提升“齐鲁美酒”等品牌影响力。到2025年,累计培育100个数字“三品”企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协同制造、共享制造、服务制造、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推动服装、家具等行业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实现供需高效对接和精准交付。推动振兴鲁锦产业,壮大汉服产业,开辟中华传统服饰高质量发展新赛道。搭建预制菜产业创新智库和平台,加快地方特色食品预制化、工业化发展,放大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鼓励企业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13.内外联动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展洽活动,巩固扩大市场份额。实施“好品山东 鲁贸全球”市场开拓行动,聚焦重点出口商品和市场,“一业一策”“一国一策”制定市场开拓计划,稳住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更大力度拓展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开展“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利用跨境电商等新载体拓展国际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四)优化产业生态。

14.培育强企方阵。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每年打造3家左右主业突出、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领航企业;做优做精特色企业,每年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50家、10家左右,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局面。(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大力培育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雁阵形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省级重点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建设青岛市为主体,济南、烟台等市为支撑的全省智能家电制造基地;引导家具产业集群集约集聚联动发展;打造研发创意及品牌运营、新型纤维材料、高端研发制造、智能绿色印染、时尚家纺服装、高端产业用纺织品等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构建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加大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企业家、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建设人才引领型企业。布局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行业特色学院,推广现场工程师等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齐鲁首席技师和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增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每年聚焦20个左右工种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培育40名左右“山东轻纺工匠”,带动更多职工立足岗位、成长成才。(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17.推动安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广先进节水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培育绿色工厂,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深入实施“链长制”推进机制,强化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认真研究谋划产业重点方向、重点工作、重大措施,协调解决重点事项,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强化“机制网”和“资金流”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好用活各类财政扶持资金,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技改专项贷”贴息、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产业链活动,对推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上下游整合配套等方面支撑服务成效明显的,择优予以奖励支持。支持企业参加纺织服装、家具、造纸等国际国内知名行业性展会,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加强要素保障。保障棉花等大宗资源商品进口,支持轻工纺织产业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扩大进口,加强技贸措施研究,力促外贸保稳提质。加强金融支撑,创新丰富契合轻工纺织产业生产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强化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力争到2025年,全省轻工纺织产业贷款规模突破4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营造良好环境。研究出台山东省酒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深入实施“三品”行动,每年培育一批省级数字“三品”县(市、区)和示范企业,支持争创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和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平台)。支持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纺织服装分赛、校服设计大赛、家具设计大赛等赛事活动,大力培育优秀设计师,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注重创意、重视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产业时尚化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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