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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聚力打造“6+5+X”产业集群 力争光伏和新型储能等成为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

2024-05-13 13:37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产业链光伏发电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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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文件提出,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聚力打造“6+5+X”产业集群,力争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成为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实施强链延链行动,新开工大众安徽二期、中车IGBT生产基地等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00家以上,建成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0家以上。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1500亿元。

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强化能源保障供给,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加快建设电、气、热等能源类重点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80亿元。开工建设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等,加快建设义兴、派河、循环园220kV输变电以及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等,建成花岗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厂110kV送出、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骆岗锦绣湖能源站等。

原文如下:

合肥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

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强化投融资对接,完善推进举措,力争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奋力完成得更快一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重点领域,稳住投资基本盘

(一)实施科技强市投资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高能级科创载体建设投入,力争全年完成投资60亿元。高效组织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未来大科学城,高水平建设大科学装置集群、深空科学城、科学家小镇、科学中心总部园区、科大天都校区等,开工建设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装置、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有序推进合肥先进光源等4个大装置,争取强光磁、超级陶粲装置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专项行动。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聚力打造“6+5+X”产业集群,力争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成为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实施强链延链行动,新开工大众安徽二期、中车IGBT生产基地等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00家以上,建成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0家以上。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1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深入开展农业强市投资专项行动。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抓牢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建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新增耕地2.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0万亩。加快“种业之都”建设,打造江淮种业产业园。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创建省级文明村镇43个,打造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4个、和美乡村中心村32个、美丽宜居自然村700个。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深入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投资专项行动。坚持“房住不炒”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商品房供给增量和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十大重点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0个,建设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1万个,修复改造城市污水管网228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3000套,“城中村”改造拆迁面积超140万平方米,力争全年完成投资380亿元。(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深入开展综合交通投资专项行动。深入推进“1155”大交通计划,全年完成投资655亿元以上。其中,铁路和机场完成投资40亿元,加快完成肥东站南站房、合肥北城站扩建等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新桥机场改扩建、合新高铁、合新六城际铁路机场段等,建成派河港铁路物流基地等。公路和水运完成投资130亿元,加密扩容高速公路网,实施一批国省干线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宁合、铜商高速合肥段等,加快建设滁合周、淮桐路等,建成沪武高速无岳段、明巢高速二期等。城市轨道交通完成投资145亿元,加快建设4号线南延及S1线等,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3期、2号线东延等。市政路桥完成投资330亿元,开工建设锦绣大道、明珠路、汤口路等,加快建设南二环西延、G312合六路快速化改造、淮南路等,建成金寨南路、潜山路、珠江路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办、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局等)

(六)深入开展水利投资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合肥水网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开工建设安徽巢湖防洪治理、滁河干渠清水廊道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等重大水利项目,加快实施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庄墓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建成龙河口引水工程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等)

(七)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强化能源保障供给,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加快建设电、气、热等能源类重点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80亿元。开工建设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等,加快建设义兴、派河、循环园220kV输变电以及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等,建成花岗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厂110kV送出、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骆岗锦绣湖能源站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

(八)深入开展新基建投资专项行动。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30亿元。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新建5G基站3400个,实现重点场所深度覆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争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增充电桩8000个。实施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加快完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打造超量融合计算中心,建设“巢湖明月”新一代算力集群。做优做强中国声谷,支持合肥高新区争创首批中国软件名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九)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投资专项行动。落实“锻长补短”行动,全年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加快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创建4条以上省市特色商业街。打造综合性国家物流枢纽,推进合肥国际陆港、老乡鸡食品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合肥经开化工园区仓储物流中心等建设。建设“一湖一园一廊一城”文旅新地标,打响“科创看合肥、科普到合肥”品牌,丰富“八个游”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

(十)实施生态林园投资专项行动。加快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重点领域治理,全年完成投资60亿元。其中,生态环境类完成投资40亿元,开展马合钢、氯碱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推进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加快建设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巢湖市段)、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四期)等,建成渡江战役纪念馆附近水毁修复、马槽河生态修复等。林园类完成投资20亿元,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新建改造绿地600万平方米,新增绿道100公里、公园游园40个,加快提升唐桥公园、大蜀山森林公园等综合水平,建成蜀山区街头游园、云山游园、星澜湾游园等。(责任单位:省巢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园局等)

(十一)深入开展社会民生投资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全年完成投资225亿元。教育领域完成投资125亿元,开工建设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黄麓师范学校改扩建工程二期等,加快建设合肥六中新桥校区等,建成合肥一中淝河校区、合肥八中运河新城校区、合肥理工学院等,新建中小学、幼儿园97所,新增学位8.8万个。医疗卫生领域完成投资65亿元,加快建设新站老年护理院骨科和口腔专科医院项目、市儿童医院新区、市二院感染病区、市精神病医院康复住院楼等。文旅和体育领域完成投资25亿元,开工建设瑶海区体育中心、高新区体育中心等,加快市全民健身中心改造、包河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等。养老托育领域完成投资10亿元,扎实推进“一老一小”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新增托位1万个以上,建成5家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居家适老化改造15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三、突出投融结合,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一)用足用好国债资金。加快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切实发挥国债资金效益。坚持分级分类超前谋划,继续谋划储备一批紧迫性强、综合效益显著的五星级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扎实做好中央、省、市政策资金的衔接准备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及时拨付已确定的财政性建设资金,严格落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用好市级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变化,优化项目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实施监管。支持项目单位依法合规使用“债贷组合”融资方式,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进一步优化“免申即享”政策兑现流程,建立健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形成集成性政策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三)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积极争取民间投资引导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快落地实施,选取成熟项目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力争全年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常态化数字化推进金融“五进”活动,完善线上金融服务矩阵,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增长水平,力争“信易贷”授信规模突破3000亿元。深入推进“管行业必须管融资”工作机制,分领域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定期推送金融机构,强化重点项目金融要素保障。围绕县域发展短板、城市更新建设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放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五)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大力推进“四外联动”,力争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定期发布、推介重点项目招引外资。强化新兴产业外资项目共享,主动引导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和国际化基金参与。依托“科大硅谷”,建设海外创新中心或海外联络站,争取落地一批外资重点项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合肥再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外办、市发改委)

(六)发挥国企投资示范作用。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固链补链强链,加快“大产业” “大基建”项目落地。加大国资国企投资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通过政府注资、经营性资产注入、提高经营水平等方式增强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发挥引导撬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七)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盘活全市存量资产,动态更新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扩充梳理一批投资潜力大、收益回报高的项目,联动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推动顺丰仓储物流、中安创谷科技园等尽快落实申报条件,力争REITs发行上市取得新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突出纵横联动,形成抓投资合力

(一)提升“双招双引”质效。精准开展“双招双引”,力争引进世界500强及领军企业10家左右,招引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以上。坚持县级为主、市级赋能,引导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特色优势开展错位招商。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用好世界制造业大会、海客圆桌会、徽商回归等平台,创新运用基金招商、场景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清单化推动重大项目招引落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机制明确的各行业主管单位)

(二)推深做实项目储备。成立市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争取工作专班,统筹全市政策性资金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对照国家政策导向和合肥发展所需,分级分类谋划储备一批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库,实现项目动态更新、滚动实施。加快项目熟化,市、县财政对纳入政策性资金重大项目储备库的,统筹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没季度组织重大项目开工动员,确保重大项目实施有效接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机制明确的各行业主管单位)

(三)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大力推行极简极速极便审批,实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压茬推进、限时办结,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立足“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广“首席审批师”经验做法,实现一名首席审批师对一个项目全流程负责到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加强项目协调调度。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周监测、月调度、季赛马”机制。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调度机制作用,升级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实时监控、“红黄蓝”亮灯预警督办,数据赋能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纳统、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围绕中央资金项目、专项债项目等建立进度清单和问题清单,全力提速项目建设,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用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会工作机制,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控制工程申报先行用地,提前介入项目用地组卷审批、先行用地申请报批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建完补齐”。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分级做好能耗要素保障,确保市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园局)

(六)完善抓投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责任,优化调整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约谈机制,由市委市政府按季约谈投资增速位于后3位的县(市)区。按月通报各县(市)区投资运行、项目谋划转化实施、招商引资等情况。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引导各地各部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升投资决策质量,高质量推进投资项目建设运营,防止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防止仓促上项目形成“半拉子”工程。(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国家和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合肥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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